最后,他看到了玛莎·泰特。
詹姆斯·本涅特脚步蹒跚、跌跌撞撞地跑过去确认,是真的,玛莎·泰特已经死了。她肯定已经死去多时,因为身体已经冷透,这打击鲜明地留在他脑海里。
走回房间中央,他努力尝试着保持清醒冷静,可惜,这也是不大可能的。
玛莎·泰特曲着身子,倒在壁炉和床脚之间的地板上。床边的墙壁上方,黯淡的光线穿过巨大的格子窗户,沿着壁炉的方向,穿越整个房间,落在她的身躯和脸庞上。阳光温柔地俯瞰着她的脸庞,无视那被敲碎的前额和半睁着的眼睛。他觉得她前额的血迹已经凝结,长发也凌乱不堪。
不过,玛莎·泰特最后的表情,与其说是苦闷,还不如说是惊讶和鄙视;她的肉体在挣扎的时候,表现出一股力量,因而产生的觉悟,与那种神色混在一起,令她的脸在死亡之后,显得非常奇怪。詹姆斯·本涅特隐约觉得:这是她的容貌中,最骇人的部分。她一身纯白,所穿的白色花边睡衣,从右肩往下被撕破了。
谋杀!……因为玛莎·泰特的头,被什么东西打破了?……
詹姆斯·本涅特再次尝试保持冷静、清醒,拼命留心现场周围的细节。壁炉的石顶下,是一团小火燃尽留下的灰,堆叠起来整齐得可怕,而且跟另一房间里的那撮灰差不多大小。一根沉重的拨火棍末端,插入灰烬之中,它是那些翻倒在地的火炉用具的一分子吧。用拨火棍打的?也许如此。在炉膛与灰白色地毯的边缘处,他看到一个古代水瓶的镀金玻璃碎片撒了一地,附近还有好些黑色的污点。空气中充盈着存放多年的葡萄酒的甜味。炉底石上有一、两个——是两个——酒杯的碎片。放着镀金日本漆器的小凳子,和一张柳条椅背红色坐垫的橡木椅,都被撞翻了。这些东西都离壁炉很远。在壁炉近处,一张看上去差不多的椅子,正对着刚才那张翻倒的椅子立着。
他试图想象发生了什么事情,这并不困难。有人来拜访了玛莎·泰特,坐在那张没有倒下的椅子上。他出手袭击她,把屋里的椅子、小凳、水瓶、酒杯全都撞翻了。玛莎·泰特从他身边迅速跑开,他追了上去,再次发动攻击,而且在她倒下之后,还往她头上击打了好长一段时间。
房间里沉重的空气、打翻的酒瓶子、古旧的香味和烟尘,都使詹姆斯·本涅特头晕眼花。空气,把这几幕场景清走吧……他从詹玛莎·泰特的旁边走过,朝着大窗的方向,突然发现了什么。
地毯上散落着很多燃过的火柴,全都向着壁炉。詹姆斯·本涅特之所以会留意到它们,是因为残余部分的颜色——绿色、红色、蓝色,都是可以在市里买到的火柴——只是此刻,他对此毫无想法。他抬起眼睛,看到壁炉架上,有一个打开了的金制珠宝盒,里面放着几支香烟,和一盒普通的安全火柴。他脚步踉跄地来到大窗户边,用力一扳,窗户就被打开了一点,这时他才想起来,在这种情形下,不能触摸任何东西——没关系,他上午一只手上,还戴着开车手套呢。
一开窗户,冷空气不断加强,詹姆斯·本涅特深深地呼吸了一阵,又把窗子关上。窗帘并没有拉起来,软百叶窗也挂得好好的。
茫然外望,詹姆斯·本涅特看到毫无痕迹的雪地上,隐隐有蓝色的阴影。离湖面较远处的森林边上,在一片高地的后方,仅四十码处就是马厩,还有一间显然是马夫居住的小绿屋,大门紧闭。冰雪覆盖时,光看第一眼,你怎么也不会把这当成湖的。
很好,约翰·艾什利·博亨警告他不要……
薄薄的冰层,无痕的雪地。
瞬间,一个可怕得、难以想象的念头,划过了詹姆斯·本涅特的脑海。他想起看到水榭的时候,四边的雪地上平整无痕,只有博亨进去的足迹。然而,凶手要是进去了,就得走出来。水榭周围的雪地有六十英尺宽,绝对不可能不留脚印就逃得掉。它的后面,或者另一个入口处,一定会留下什么痕迹。
这是个愚蠢的理论。玛莎·泰特已经死去数小时了。凶手大可以在雪停之前就离开,让降下的雪湮没所留的足迹。烦这个干吗?然而他有个模模糊糊的印象,觉得雪一早就停了,当他还在伦敦时就停了。
没关系……
前屋有人紧张地,叫着他的名字,把他惊醒过来。他赶紧跑回去,看到约翰·博亨在烛火和灯光的映照下站着,手里拿着一个明显是从客厅橱柜里,取出的镀金水瓶,然后举瓶子痛饮。
“嗯?……”他已经恢复了沉着冷静,“演出完蛋了,本涅特,全都完蛋了。我看我们找个医生,还是什么来吧。”
“是谋杀?……” 詹姆斯·本涅特惊问道
“是啊,”约翰·博亨点头同意道,“是谋杀!……”他无神的双眼,在房间里逡巡着,“要是叫我找着是谁干的,”他平静地说,“我会杀了他。我说真的。”
“昨天晚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我不知道。”约翰·博亨连连摇头,满脸严肃地说,“但是,我们得把全部人都叫醒,从他们口中挖出真相。之前我待在镇上,凌晨三点左右才到这里。四周黑沉沉的,我甚至不知道,他们让玛莎·泰特睡进哪个房间。她发誓说要待在这个地方,我不知道她是说真的。”他再次环视一圈,又慢慢说道,“我想:原因在于莫里斯的剧本吧。不过她让我承诺,一早跟她去骑马,所以我只稍微……稍微打了一个盹,”他用憔悴的眼神望着詹姆斯·本涅特,“就起床叫醒管家汤普森,他因为牙痛,也是整个晚上没睡。他说她睡这儿,还跟洛克讲好,七点把马牵过来。于是,我就跑到这儿来,洛克还叫住我——就在那狗要——对了,你想喝点什么吗?还是到主屋去喝点咖啡?”
然后房间陷入了漫长的寂静,约翰·博亨想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冷酷些,就打破了沉默。他两眼挤在一块。
“她看上去……很可怜吧,是吗?”约翰·博亨问道。
“我们会找到凶手的,”詹姆斯·本涅特说道,“至少我认识一个人,他有这种能力。抱歉,老兄,你还是这么……?”
“没什么,”约翰·博亨说,“继续说下去。”
詹姆斯·本涅特迟疑了一下。他觉得自己像个笨蛋,紧张害怕,愁容满面。
“我只是在考虑,在我们走在外面,制造更多脚印之前……在你进来的足迹旁,没有别的痕迹了……”
约翰·博亨转头怒道:“你他妈的是什么意思?”
“等一下!……请你镇定一点!我又没说……”
詹姆斯·本涅特这时才发觉,自己无心的言外之意,可惜太晚了。这让他自己吓了一跳,显然约翰·博亨也吓了一跳。
“聪慧、公正、明智的神啊。”(他竟然会说“神啊”这种话!)“相信我,我完全不是那个意思。只有一种可能,凶手也许还在屋里……”
“什么?……”约翰·博亨惊讶地睁大了两眼。
“嗯,除了前门,还有别的路能进来吗?”
“没有。”约翰·博亨肯定地说。
“你确定围在水榭四周的冰层都很薄吗?”詹姆斯·本涅特又继续认真地问。
约翰·博亨依然没有领会,詹姆斯·本涅特的上述问题的用意,尽管他隐隐约约感觉到这很重要:“我想是吧。至少我出来之前,老汤普森就警告过我,说有些小孩儿……”
他停了下来,两眼圆睁。
“你胡说八道,”约翰·博亨匆忙地愤怒说着,“把问题越弄越复杂,究竟有什么好?我们要面对的问题,已经有够多的了。足迹!……你说话就跟剧本里的傻瓜侦探一样。真死了人,是真的,我才刚刚意识到这一点。你下一句话要说,是我杀了她吧。”
“不论怎样,你不认为我们最好先确认,没有人藏在这儿吗?”
双方又陷入了沉默之中。过了好一会,约翰·博亨一马当先,走在前头,两人开始在水榭中四处搜索。博亨一边自言自语,一边用手臂紧紧夹着水瓶。
搜索所花的时间不长,不算上一个带有俗气镀金浴室的小卧室,水榭里只有四个房间。一条狭窄的走廊——或者该称为前厅——穿过了整个房子。一边是客厅和卧室,另一边除了音乐室,还有一个房间,是十七世纪秘密沙龙的奇特复制品,里面还陈列着红木牌桌。所有东西都褪色了,但表面却有清扫和装饰的迹象,仿佛要用来招待幽灵。在暗黄色的烛光下,看上去像是有人在布置神殿。
可是,里面一个人都没有。他们又从屋子每扇窗户往外看,雪地上什么痕迹也没有。
“我受够了!……”约翰·博亨愤怒地吼着,他从牌室的窗子往外看,又猛地把头转开,“我们回主屋去,别扮演傻瓜角色了。凶手离开后又下了雪,把足迹掩盖了,就是那样。兄弟,别一脸愁容,把问题交给我吧。要是叫我找到凶手……”
他嘴巴张着,面上掠过虚假而脆弱的讽刺之色,神经过敏症状表露无遗。他转向一边,因为,此时,外面响起一个细小微弱,却持续不停的声音,喊着约翰·博亨的名字。
詹姆斯·本涅特发现,听到这声呼唤,约翰·博亨也快要惊叫出声了。
注释:
①Shepherd's Market,伦敦市中心一个很有村落气氛的小广场。
②Downs,英格兰东南部两个大致平行的山脉,两处都是放牧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