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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们的发小圈子里,他们几个发小和二人的父母一样,就希望他俩能成。
有发小的人,生活自然是热闹的。
三天两头的聚会必不可少。
是以,我偶尔也会在宿舍楼下见到等林归和金元的她。
陈妙这个人,怎么说呢,
满身风情。
尤其浅浅一抬眼,浅薄笑起来的时候。
不光是优越的相貌,还有别的什么东西。
她不需要去追逐什么,因为她就是光本身。
趋光,是人的本能。
我见过她几次,在校园里擦肩而过。
她从来都不认识我,因为她的身边,总是有太多优秀的异性。
和她的相识,是我耍了心眼的。
那时候,林归被单位外派到广州学习,我逮住这个空档,在和金元一起外出喝酒的局上,见到了那个人。
只要进入了她的视线,那就好办。
我平生第一次,像一只花孔雀一样,开始有意识地展现自己的优势。
很快,我们就在一起了。
后来,我知道,我们其实是一样的人。
我很喜欢她。
在和她的相处中,我全然不像以前和别人相处的那个自己,在她面前,我既幼稚又懂事。
明明我们是一样的人啊。
可就是在这段没被看好的感情中,我逐渐明白了包容、理解,这些,全都是她教给我的。
我永远忘不了西山上的那一天。
山河远阔,人间烟火。
星河璀璨,爱的人在身边。
我那时候以为,年轻的我们还有很长的未来。
直到后来。
我才知道,原来我是这么混蛋的一个人。
对于李棉理的诱惑,我没有守住那条线。
李棉理是极爱纠缠的一个人,以前我在答应做她男朋友之后就发现了她这点,爱哭、爱闹、还喜欢事事管我。
认识李棉理,真是我最倒霉的一件事了。
我自认潇洒,快餐爱情当断即断,几乎没有纠葛,谁也不欠谁。
只有李棉理,短信、电话、制造的偶遇,各种轰炸。
后来,不知怎么的,又稀里糊涂通过了她的微信,稀里糊涂和她有了联系,稀里糊涂开始见了面。
真正意识到喜欢她喜欢到无法自拔,是在她毫不留恋地离开之后。
我承认,在这场爱情游戏中,我是那个最早动心的人。
我悄悄关注了她那么久啊。
从一开始,我就是她的不二臣,我理解她、疼惜她。
把以前的自傲和不甚在意通通丢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