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就是这样喜欢着她的我,在诱惑面前,还是犯了错。
就是这样,我的陈妙被我弄丢了。
她毫不留情,走向了更光明的地方。
她有一起长大的朋友,她有足以交心的挚友,她有忙忙碌碌的事业。
她的生活热热闹闹。
她回归了繁华。
徒留我一人在原地,体会相思为何种哀愁。
我记得她爱哼王菲的一首歌,那首歌里唱「还没陪你把红豆
熬成缠绵的伤口
可能从此以后
学会珍惜天长和地久。」
我的陈妙,我还没有陪你一起把红豆,熬成缠绵的伤口,然后从此以后,学会珍惜,天长和地久。
后来,听说她和林归重归于好。
一直以来,我都把林归作为我最强劲的对手。
陈妙二十三年的人生里,他占据着相当重要的位置。
尽管别人都说,她不喜欢他,太过可惜。
可我知道,林归的隐忍、坚持、真心、守护,这些全是他藏在不羁外表下的反差魅力。
我忌惮的,从来不是青梅竹马的身份。
而是,同样作为男人,我知道林归的这些品质,在岁月长河中终将闪闪发光,成为吸引陈妙心动最大的资本。
皮囊,让人一见钟情,
品质,让人天长地久。
陈妙最憧憬的那个天长地久。
番外:沈诗诗
「我太急了。」我说。
李棉理坐在我旁边也哀哀戚戚,我们两个一对失意人。
我图谋林归已经很久了。
从我入单位第一天,见到他的第一眼起,
我就想,这个男人,我一定要追到手。
情况很乐观。
他喜欢的人不喜欢他。
我势在必得。
春风化雨,是我给的温柔。
我不动声色,将计划悄然进行。
盼望着有一天百炼钢能成绕指柔。
直到我见到他喜欢的那个人,陈妙。
我和李棉理是一个寝室的室友,我们大三的时候,不知道她从什么途径认识了宋松,成了宋松的女朋友。
宋松我知道。
女生宿舍总爱聊帅哥,我们刚入学的时候,宋松的大名就成天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