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玉宝钗身边还有一人,虽不及袭人周到,亦可免微嫌小敝(弊)等
患,方不负宝钗之为人也。故袭人出嫁后云" 好歹留着麝月" 一语,
宝玉便依从此话。可见袭人虽去实未去也。……
袭人去时显然宝玉已婚,但是袭人仍旧没过明路,否则不能称"
出嫁"第六十五回兴儿告诉二尤母女:" 我们家的规矩,爷们大了,
未娶亲之先,都先放两个人服侍。……" 第七十二回赵姨娘要求贾政
把彩霞给贾环作妾,贾政说:" ……等他们再念一二年书,再放人不
迟。" 怎么迟至宝玉婚后,袭人还没收房?倘是因贾赦贾政或王夫人
去世而守孝,又怎么能娶亲?
第三十六回王夫人解释暂不收房的理由:" 一则都年轻,二则老
爷也不许,三则那宝玉见袭人是个丫头,总(" 纵" 误)有放纵的事,
倒能听他的劝。如今作了跟前人,那袭人该劝的也不敢十分劝了。"
第七十八回王夫人报告贾母已代宝玉选定袭人,主要是因为袭人" 这
几年来从未逢迎着宝玉淘气,凡宝玉十分胡闹的事,他只有死劝的"
;又重申暂不宣布的理由:" ……二则宝玉再自(以)为已是跟前的
人,不敢劝他说他,反倒纵性起来。" 满人未婚女子地位高于已婚的,
因为还有入宫的可能性。因此书中女儿与长辈一桌吃饭,媳妇在旁伺
候。婢女作妾,似乎在心理上也有明升暗降的意味。还有一层,王夫
人不知道宝玉袭人早已发生关系。当时虽然还没有" 结婚是恋爱的坟
墓" 这句名言,也懂得这道理,以为不圆房,袭人比较拿得住他。黛
玉死后,宝玉想必更自暴自弃,娶宝钗后" 流荡益甚" (端方本情节)。
还是袭人最能控制他──也许有些妾妇之道宝钗不屑为──因此家中
不敢放手,收房的事一直拖延下去。
" 宝玉恶劝,此是(第)一大病也。" (庚、戚本第二十一回批
注),与袭人之间的摩擦为时已久,成为一种意志的角力。袭人一定
又像第十九回那样以" 走" 来要挟,最后终于实行了。这局面大概是
纪实的。曹雪芹长成在抄家多年后,与书中家境不同," 时值非常,
一切从简" ,这样胶着迟迟不收房,也更近情理些。
袭人虽然实有其人,嫁蒋玉菡是美化了她的婚姻。小旦虽然被人
轻视,名旦有钱有势,娶妻是要传宗接代的,决不肯马虎。花自芳早
看出了宝玉袭人的关系,兄妹俩死了母亲,又照老姨娘的例规领丧葬
费,不会再去拿她冒充闺女。袭人又并不怎么美,与贾芸红玉同是"
容长脸" ,戚本作" 茏长脸" ,近代通用" 龙长脸" ,专指男性,大
概是高颧骨大圆眼睛、劲削的瘦长脸型。大人家出来的人身价虽高,
只能作妾,要一夫一妻,除非是小生意人。即使兴旺起来,未见得能
容她帮贴旧主。要避嫌疑,也不会来往。
书中袭人的故事的演变,不论有没有同死的一环,第一个早本内
没有袭人迎养宝玉夫妇的事,那时候想必袭人之去也就是她的归结。
后来添写她与蒋玉菡供养宝玉宝钗,是否为袭人赎罪?她是否谗害晴
雯,不确定,中伤黛玉却是明写(第三十四回)。被她抓住了防微杜
渐的大道理,虽然钗黛并提,王夫人当然知道宝钗与宝玉并不接近。
但是以袭人的处境,却也不能怪她。试想在黛玉手下当姨太太,这日
子不是好过的。纳妾制度是否合理,那又是一回事。太太换了宝钗,
就行得通。
宝玉最后将宝钗" 弃而为僧" ,不能不顾到她的生活无著。如果
袭人已经把他们夫妇俩接了去,一方面固然加强了袭人对宝玉的母性,
而宝玉不但后顾无忧,也可见他不是穷途末路才去做和尚。这该是添
写袭人迎养宝玉宝钗的主因。出家是经过考虑然后剃度的,不是突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