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既来之则安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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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既来之则安之】

走近村庄,一眼就看到了墨雨的家,和大多数人家一样的泥土房。和以往不同的是:

家门口有个修长的身影不停徘徊,还时不时的向山脚方向眺望,待看到缓缓走来的纤细身影,才停止徘徊不定的脚步,站定,但挺拔的身姿并没有离开。

待走近,墨雨认出了此人,就是在山上救她之人。也就是隔壁知青院里男知青凌霄,只不过以前也只是远远的见过几次。但是凌霄的威名太盛,村里没有人不认识他。

虽心中好奇这人站在这里的原因,但并不耽误她打量这个吴家庄,甚至整个红旗公社的风云人物。

身材修长,估计185左右,古铜色的皮肤泛着健康的色彩。刀削般的脸庞棱角分明;眉形完美,一双瑞凤眼带着温暖;让人忍不住沉溺其中。直挺的鼻梁,让五官更显立体。

紧抿的唇角在看到她时微微扬起。

墨雨忍不住在心里默默念了一句:真好看,这妥妥的女性杀手啊。随即打开院门,迈步进去。

“进来吧!”

凌霄微微愣了一下,便也没犹豫,跟着走了进来。院子不大,但也收拾得干干净净,左边种着一些不知名的花花草草,花丛中有两只母鸡在乘凉。右边靠墙放着一个竹编的鸡笼,空气中不但没有异味,还隐约浮动着花草的清香。

简陋,干净,雅致。

凌霄在心中惊讶了一瞬,这不像是一般的农家院,因为他来下乡这半年,也因各种原因去过几户农家,就算有比较讲究的人家,也没有种花的,最多就是不踩到地雷(各种排泄物)就不错了。在这个吃不饱的年代里,生存已耗费掉所有精力,哪里还有这份闲情逸致。

其实这些花草大都是墨雨在摆弄,包括喂养那两只母鸡。就是为了让墨雨闲暇时好打发时间。

虽然墨影也抽空教墨雨学习一些简单的知识,让墨雨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但她太忙了,不但要上工,还要上山砍柴、捡山货,所以常常留下墨雨独自一人在家。

墨雨看着眼前的三间房,这是当时安顿下来之后买下地基,请村里人盖的。东边一间是厨房,西边一间当卧室,中间一间堂屋。由于厨房大,她们家人口又少,所以她们平常都是在厨房吃饭。

这是原主的家,以后也是她的家。悄悄的吐出一口气,墨雨信步走进去,指着堂屋角落里的一把小凳子,招呼着凌霄:

“凌知青,坐吧,我给你倒茶。”说着就去找暖水瓶了。

对着这个把她从山上背下来的人,她并没有说过多的谢谢,不是不知感恩,而是想用行动来表达,将来凌霄有需要的时候,再报答也不晚。

看着落落大方的墨雨,凌霄听话的坐下来,就是大长腿有点无处安放。

环视了一下房间,屋里并没有多少家具,但也摆放的井井有条。凌霄只打量一眼,便垂眼思索起今天自己的这一系列反常行为:

长这么大,这还是第一次主动去在意一个不熟悉的人,还是一个小姑娘!一个看着还未成年的小姑娘!有点匪夷所思。

凌霄是从京市到红旗公社插队的知青,由于过于出众的好样貌,穿着又干净得体一个补丁也没有!一下子就吸引了不少大姑娘小媳妇的目光。

后又有知青院里的知青口中传出凌霄特别有钱,比较突出的表现就是:常常不上工,还有吃不完的好东西。更是让一些人趋之若鹜。

让这周围的一众男人视凌霄为强敌。

先不说同住知青院里的几个姑娘,有的姑娘甚至还从别的大队跑到这吴家庄看凌霄。送情书的,当面表白的,假装偶遇的,各显神通。真是让凌霄烦不胜烦,谁说这个年代的感情是含蓄的?

直至有一次,大队长在供销社上班的小闺女吴小红堵在知青院门口向凌霄表白,被怼的捂脸痛哭着跑开,当时还有几句话现在都让人记忆犹新: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我是天鹅,你是癞蛤蟆!”

“还跟你结婚?图你啥?图你长得丑,玩的花;图你不洗澡,不刷牙?”

其实高不成低不就的吴小花早已是吴家庄最难嫁的姑娘之一。

此举打击甚大,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吴小花再也没有出现过凌霄眼前。就连大队长都看凌霄不顺眼了。

红旗公社也兴起了一阵刷牙热!特别是女孩,就怕被那个仙人一样的凌知青骂。

凌霄确实很冤枉,刷不刷牙和我有什么关系。

以为这样就能打消那些觊觎者的念头,只能说,你天真了。

知青院里住着六名女知青,四名男知青。他们来自五湖四海。而那个最漂亮,穿着最好的就是同是来自京市的龚悦悦,而也只有她最清楚凌霄的背景。

所以她从不把那些扑上来的女人看在眼里,因为她知道那些人都配不上凌霄。而凌霄只要眼睛不瞎,就看不上这些泥腿子。在整个红旗公社,六个大队里,也只有她才能配得上这么优秀的男人。所以凌霄的毒舌不但没有让她望而生畏,反而更坚定了她想要得到凌霄的心。

在凌霄面前,她一向表现的都是大方得体,勤劳能干。她认为以凌霄那样的家世,需要她这样的才能为他搞好夫人外交。而且她的学识,美貌都是这些人不具备的。

炎热的夏天,村里的男人人都爱到山脚下的小河里洗澡,知青院里的男知青也不例外。偶尔也有胆大的女人会在家人的看护下去洗。

这也终于让龚悦悦等到了时机,这天晚上,他目送着凌霄去小河那洗澡,然后赶紧收拾好自己,满怀信心的等在凌霄回知青院必经的路旁,想要假摔来个投怀送抱,最后被以为受到袭击的凌霄一脚踹出老远,在医院里躺了半个月。最后凌霄赔钱了事。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龚悦悦对自己的魅力表示深深地怀疑。

凌霄的表现再一次让人看清了他对觊觎他的女人是如何的冷漠无情,再也不敢轻易招惹,一个个的也都对他畏而远之。

可今天的凌霄让人不解,别人不解,他自己也不解。按照他以前的行为,救个人就像完成一个任务,过去了就不会再有交集,因为他也不是一个挟恩图报的人,他也不在乎别人是否感恩。

可是当凌霄在下工回知青院时,看到隔壁紧锁的门,想到女孩现在还没回来,眼前蓦然浮现女孩单薄的身形,流血过多而苍白的小脸。没来由一阵担忧浮上心头:受那么重的伤也不知道怎么样了?

天都要黑了还没回来,难道还在河边?

在同伴惊异的目光中,他也不回知青院里休息,就定定的站在墨雨家门前,等待着晚归的人儿。直到看到墨雨的身影出现,那颗躁动不安的心才得以平静。

【第 3 章 上药】

第 3 章 上药

墨雨走进厨房,用脸盆盛了一些水,简单的清理了一下脸上的脏污,依然没去打理额头的伤口,在她看来,和末世时受伤的状况对比,这都是小巫见大巫。

此时,她最庆幸是空间异能和力量异能都跟着来了,没有便宜那个把她推进爆炸之中的人。而那个女人之所以要害她,夺她空间,是因为她们都曾亲眼看到过一个空间异能者在死后,空间里的东西都留了下来。

在末世十年,她空间里的东西并没有消耗多少,因为怕被一些不怀好意的人觊觎她的空间,她也只有在最不得己的时候才会用。

虽然末世不再大量种植农作物,但变异兽和变异植物还是能够食用的,前提是能拿下它们。

停止思绪,找到这个家里的杯子,暖水瓶。

拿出空间里的茶叶,商城里卖的都是名贵茶叶,沏上一杯,香气扑鼻。茶叶几乎没有什么消耗,在危机四伏的末世里,每天都在为活着搏斗,哪有闲暇时光去品茶。

“在想什么?”

端着杯子走出来的墨雨看到的就是在发呆的凌霄。

凌霄看着女孩洗干净的脸,小孩巴掌大小,带点婴儿肥,只是皮肤并不白皙,但不影响她精致的五官。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清澈、透亮,熠熠生辉。显得额头的伤口有些碍眼。

忍不住的出声问了一句。

“伤口还疼吗?还是去医院看看吧。”

凌霄现在有点后悔当时听小姑娘的话,没有及时送她去医院,而是任她胡闹,到现在伤口都还没处理一下。一点都不知道心疼自己,听说照顾她的那个女人走了几个月,一直都没回来,也许是不回来了。没有人照顾,这以后该怎么办!

“怎么?关心我?”

墨雨笑笑,把杯子递给凌霄,自己也找个凳子坐了下来。其实她清醒后喷了药,只不过没有包扎而已,毕竟她也不想再死一次。

女孩的直白大胆有些出乎意料,这和以前看到的那个低头不语,总是远远躲开的身影有些不同,这是磕开窍了?心里虽有疑问,可也并未宣诸于口。

要是墨雨听到凌霄此时的心声,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回他一句:

“因为我不是她啊!”

她也不怕凌霄发现端倪,在这个和平的年代里,她有自信保护好自己,虽然黑暗处也隐藏着一些魑魅魍魉,但她不惧!一个拥有力量和空间异能的人,一个在末世和丧尸厮杀十年的人,哪里还会怕这个!

凌霄喝了一口茶水,心中再次起了波澜,但他面色未变,只是说了一句:

“茶水不错。”

墨雨笑而不语。

“但你的伤口需要上药包扎一下,不然会发炎的,我那里还有药,我回去拿过来。”

说着 ,就要起身离开。

墨雨伸手摁住凌霄的肩膀,“不用,我这里有。”

凌霄再次震惊,他竟然没有挣脱开小姑娘的手。他望着她的小手,似在看透那股力量来自何处。不再动作,只干巴巴的回了一个字“好。”

墨雨走进卧室,关好门,从空间里找出一瓶治伤药,又找了一个没有任何标签的空瓶子,把伤药倒进去,拧紧,嗯,这下什么也看不出来。又拿出一卷纱布,径直走到凌霄面前。把手里的东西递过去。

“家里没镜子,我自己不方便,你帮我上药吧!”

在墨雨的末世经历里,男女性别界限模糊,只有同伴和敌人,活人和丧尸的区别。当然这不代表她没有分寸,会乱搞男女关系。恰恰相反,她是一个感情小白,看惯了那些为了一口吃的出卖肉体的男男女女,还有为了活着毫不犹豫她抛弃口口声声说爱的人。

所以她从未想在末世里找对象。末世里爱情最不值钱。他们可以在冰天雪地里抱团取暖,可以在基地里一个屋檐下生活,但也仅仅是为了安全的活着。

对于她这样个大美人,战斗力又那么强,打她主意的不知凡几,虽然也不乏有真心实意的,但她始终不敢轻易尝试。

她能保住自己的清白,也取决于她强悍的战斗力,以及几位并肩战斗的生死之交。也不知她死后,那几人过得怎么样。

凌霄接过药和纱布,小心翼翼地给女孩涂药,包扎。这还是他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接触除他妈妈以外的女性。手有些不可控制的微微发抖。

等把伤口包扎好,凌霄连个招呼都没打,就急匆匆的走掉了。

墨雨看着凌霄有些凌乱的脚步,哑然失笑,忘了,这还是七十年代,还是需要注意男女大防的。

有吴小红,龚悦悦那种为达目的不顾脸面之人,也有如凌霄这样纯情小男生。虽然凌霄已经18岁,但在墨雨眼里确实是个小男生。

关好门,墨雨仔细的打量着屋里的家什,堂屋里除了凳子,还有一个大物件,就是一张八仙桌。八仙桌上有墨雨平常学习的课本,和一些文具用品。摆放的整整齐齐,最显眼的是一个当作花瓶用的空酒瓶,里面插着几朵五颜六色的花。

墨雨走过去,翻了翻课本,虽有错题,但书写工整,看得出来原主学习很认真,只不过墨影文化不高,教不了太多,刚开始还能教一教,后来就只能让原主自己摸索着学习。

墨雨把这些课本文具都收拾起来,包装好,打算封存起来,留给原主的亲人做纪念吧。也不知道墨妈妈和墨影姨现在什么情况。

这些年她们一直没有离开这个小村庄,墨影姨也从来没有向原主透露过她母亲的信息,或许她一直在等原主长大,能够生活自理,才决定外出去打探墨妈妈的消息,。只是这一去那么长时间,恐怕也是凶多吉少。

日子从不为谁停留,生活仍要继续。

看看窗外暗下来的天空,早已腹内空空的墨雨终于想起该吃饭了。

走进厨房,看着空空如也的米缸,和老式的土灶,她又默默的回到了堂屋,在空间吃食区里拿出一些熟食和牛奶,凑合吃些吧。天热,也不需要喝热水,明天再说吧。

吃完饭的墨雨随意的弄点水冲了一个战斗澡,就一头倒在了床上,深吸了一口气,又缓缓吐出,不管是精神和身体的双重打击,还是两人记忆的融合,梳理。这一天都太疲惫了!

墨雨沉沉的睡了。

【第4 章 分粮】

第4 章 分粮

墨雨是在一阵阵敲击的锣声中醒来,这是全村集合的信号。缓缓睁开双眼,一时分不清是梦是醒。上一秒还和同伴在丧尸群中厮杀,下一秒睁眼看到漏着泥土的屋顶,迷瞪一会,看着还有点昏暗的房间,还是穿衣起床。

打开门,天微微亮,夏日的晨风带着丝丝的凉意,远处吹来草木的清香。站在院中,可以眺望远方薄雾笼罩的群山,若隐若现,似仙境一般。

隔壁的知青院里已经有人走动,还有隐约的交谈声。慢悠悠的去刷牙洗脸,一边在心里思索着村里集合的原因。

想想刚过去不久的夏收,最大的可能性就是分粮。墨雨前世上大学时,也喜欢看网络小说,也看过一些年代文,对这个时代农村集体上工,集体分粮的事还是有点了解的。

原主从来没有上过工,并不是村里人厚道,而是墨影每年都要给村长一点好处换来的。只是她们家从开春到现在都没挣工分,应该也分不到粮。

只是墨雨依然来到集合地点——麦场,不为别的,只想亲眼看看这个时代的特色,书上看来终觉浅,还是亲身经历才能体会个中滋味。

喧闹声,忙乱的脚步声,都带着丝丝喜悦,忙碌了半年的人们,终于可以把粮食领回家了,不管收成如何,只有把粮食藏在自己家里才安心。

大队长站在椅子上使劲地敲几声铜锣,躁动的人群才慢慢趋于平静。

“别说了,别说了!安静!安静!”

大队长扯着嗓子吆喝。

村支书和妇女主任也在旁边维持秩序。呵斥着几个滔滔不绝的妇女。

“排好队!不听安排就不发粮食!”

粮食是命脉,一下子就掐住人的喉咙。

墨雨并没有走上前,只远远的看着,不管男女老少,大部分的人们都穿着破旧不合身的衣服,灰扑扑的,唯一能比较的是谁家婆娘手艺好,补丁打得好看。

点缀般的几抹亮色,还是那些快要说亲或是几个家庭条件较好的姑娘。

知青们并没有参与村民的排队,自形成一个小团体,站在一边与村民们泾渭分明。

无论是气质还是穿着与当地村民明显不同,是麦场上一道靓丽的风景。

最显眼的还是鹤立鸡群的凌霄,今天分粮不上工,他穿着一件白色短袖衬衣,头发并非一丝不苟,有种凌乱不羁的美。气质是又痞又冷。嗯,长的好看的人怎样都好看。

墨雨暗自点下头。

就是看起来有点不合群,周围形成真空地带,男知青不愿靠近,是不想被秒成渣。

女人们是不敢靠近,虽然在一个知青院里住,也在一个锅里吃饭,可就是硬生生的处成距离最近的陌生人。凌霄平时的不假辞色,还有龚悦悦的深刻教训 都让这几个女知青望而却步。

试想一下,连最漂亮,家庭条件最好的龚悦悦都不被优待,她们这些又算什么,人还是要有自知之明的。

凌霄似有所觉,蓦然回头,看到了人群后面的孤零零一个人的墨雨。

女孩俏生生的站在那里,约165的身高 ,有些偏瘦,穿着一件黄底碎花长袖上衣,一条墨绿色长裤,长发飘飘,并未扎起。小脸没什么血色,主要是昨天流血过多导致,额头还是昨天包扎的模样,单薄的身影在晨光中看起来是那么脆弱。

墨雨:这绝对是错觉!

也是从这一刻墨雨脆弱的形象扎根在了凌霄的心底。

脑子还没指挥,脚已经有了自己的想法。快步走到墨雨跟前,看着那张素面朝天的小脸。关心的话脱口而出:

“你怎么来了?头还疼吗?天还有点凉,你先回去吧,粮食我来帮你领。”

凌霄的这个举动惊呆了一众人。认出是墨雨后是则是一脸不解,墨雨在村里存在感一直很低,平常怯生生的,很少出现在人前。虽说同村生活了六年,但大多数人甚至都记不清她的模样。

现在仔细一看,竟然是长的很漂亮,那小脸蛋、 那水汪汪的大眼睛,虽说皮肤和村里姑娘一样黑黄,但丝毫遮不住她完美的五官。

众人开始窃窃私语,这俩人是怎么勾到一起的?没有人给出答案。

看着眼前比她高一个头的男人,墨雨能怎么说,我就是来看热闹的。不过,还是解释了一下。

“我只是来看看,你也知道,我们家今年没挣工分,所以应该分不到粮。就是看看最后能不能同村里买点粮食。”

看着小姑娘一脸委屈巴巴样,凌霄忍住心中的痒意伸手揉了一下小姑娘的头,又急忙撤开。

虽觉自己行为唐突,但还是忍不住做了,做了便不后悔。

墨雨后退一步,这家伙怎么突然来个摸头杀!占我便宜,哼!看在你昨天救过我的份上,就不和你计较了,

“你放心,我有粮食!不会让你饿着的。”

这是啥情况?你有粮食和我有啥关系。这么自来熟,完全和传言不符啊。高冷呢?绝情呢?

墨雨甩了一个白眼过去,我一点都不缺吃的,好不,买粮只是打个掩护而已。

看着她的小动作,凌霄只觉可爱,就像突然打通了任督二脉,心一下子就通透了,原来他对这个短暂接触过的姑娘产生了好感。

“走,我们一起等。”凌霄邀请道。

墨雨点头,两人一起往人群走去。

众人目光齐刷刷地望过来,落在两人并肩站立的身影上。惊讶的、羡慕嫉妒的、还有别有深意的。这会,分粮都显得没那么重要了。

毕竟一个不近女色,毒舌高冷,从不懂怜香惜玉的凌大知青,竟然主动去亲近一个姑娘,还很有可能将是一个没有亲人,孤苦无依的姑娘!

这可是红旗公社的一个大八卦!

墨雨敏锐的发现几道带着恨意的目光,似要穿透她的手掌。一眼扫过去,眼神里的凌厉让几人慌乱地低头,身形躲闪。

特别是龚悦悦,离得最近,感受最深,她没想到一个农村小女孩,竟有这样犀利的眼神。她究竟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