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既来之则安之】(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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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思绪翻涌,却再也不敢看。

凌霄见此情景,用高大的身躯挡在她前面。

村长重重的咳嗽一声,拉回人们的思绪。

“吴仁宝!三百斤!”

“张翠花,362斤!”

分粮仍在继续,领到粮食的人是一家齐上阵,又是搬,又是扛,有板车的用板车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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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车在农村并不稀奇,以木头为原材料,就地取材。

【第 5 章 请吃饭】

第 5 章 请吃饭

等所有农户都按工分分了粮,剩余的这些就可以卖给粮少或没粮的人了。

小麦1毛8一斤,绝对比去外面买便宜,墨雨和凌霄各买了两百斤,其他几个知青也多多少少买了一些。

有的是自己干活不行,工分少,有的则是要往家里寄。家里寄钱过来的知青日子还好过一点,就怕是被家里放弃的,还会写信来要粮。

这个时候来下乡的同志早已不是刚开始的热血青年,更多的则是在城里找不到工作,或是家里条件差,住房拥挤,缺吃少喝的,被逼无奈才下乡。

知青在村里的待遇因为各种原因而一降再降。

以前的大队盼知青,希望他们用自己的知识帮助老百姓提高生产,改善生活。对他们还算礼遇有加。

而这些人中有真心实干的,更多则是指手画脚,最后一事无成的。

渐渐地知青的地位就尴尬起来,自视甚高又做不出有效的成绩,干农活又吃不了苦,成了鸡肋一样的存在。

后来就有人使尽十八般武艺重新回城。

再后来,知青再也没有丝毫的优待,只能和当地百姓一样起早贪黑的下地挣工分,遇到那眼高手低的,自己都养活不了的,还会被村民们嘲笑讽刺。

凌霄先把墨雨的粮食送回家,再把自己的也扛到知青点。几百斤粮食扛下来,也只是出了点薄汗,凌霄的强悍再一次刷新了众人的认知。

墨雨把粮食先放到厨房里,打算晚上再收到空间里,这些麦子还要磨成面粉才可以吃,她又不缺粮食,所以也不打算去弄。

现在已经到了午饭的时间,墨雨决定下厨做点好吃的款待一下凌知青。

下到地窖里找到影姨给她留下的粮食,经过这几个月的消耗,所剩无几。

白面和大米都没有了,用防潮油布包裹着的还有几斤玉米面,在地上随意放着的一小筐土豆。青菜更是没有,唉,也不知道原主这段时间是怎么过的。

找出床头存钱的盒子,她知道,这只是平常花用的小钱,大捆的她也知道放在哪里,但现在没必要去动。等有时间弄出来放进空间里。

这些都还是当初从墨家带出来的,要不是墨影有点拳脚功夫,还真不一定带的动。

拿出五角钱,去到不远处的冯婶子家。大门敞开,厨房炊烟袅袅。

站在大门口,墨雨冲着厨房方向喊了起来。

“冯婶子,在家吗?”

“在的,在的。”

伴随着一阵爽朗的笑声,走出一位四十多岁的妇女。

在墨雨的记忆里,这位大婶是个性格开朗,心底善良的人,特别的勤劳能干,种的菜都比别人的好。

“是墨雨啊,你有啥事啊?”

冯大婶有点疑惑,以前这小姑娘从来没有主动登过她家门。

不过想想,这也是没办法,小姑娘的家就只有她一个人了,不亲力亲为又能怎么办。

“我想找你换点青菜。”

其实她空间里还有些蔬菜,为了保险起见,她还是要看看这个时代的青菜都是什么模样,有哪些品种。

墨雨把五角钱递过去。

“哎哟,,咋给这么多,青菜不值钱的。”

鸡蛋才五分钱一个,家家自留地种的都有青菜。为啥墨雨要来买,因为她家外来户,没有分到自留地。

虽可以自己开荒地,但刚到此地的墨影心力交瘁,不但要照顾墨雨,还要上工,不上工不但没粮食,村里人也不允许,这是个集体劳动的年代,每个村民都要有集体荣誉感。

为了安全,头两年墨影连村子都没出过。一个从未干过农活的年轻女人,经过好一阵的兵荒马乱,才适应这里的生活。

所以也从未想过去开荒种菜。这几年都是和村里的一些大娘大婶来换。

“虎子,出来去自留地给你墨雨姐摘菜去。”

冯婶子大声的喊着自己的小儿子。

从堂屋里跑出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黑黝黝的,只穿着一个大裤衩,赤着脚。

冯婶子递给他一个竹编篮子,说:“熟的都可以摘,把这个篮子装满,再给送到你墨雨姐家。”

少年答应着领着墨雨走了。

身后的冯婶子摇摇头,这一个人可怎么过哟!

吴家庄的没人认为墨影还会回来,当初墨影刚到村里时,也惊艳了不少人,一看就是大城市里来的,那通身的气质就不一般,一来就直接买了宅基地,盖了房子。

有钱有颜,很多人都想着是不是哪个当官的家属,被家里抛弃赶出来了。

村长看在每年都能拿到一笔不菲的钱的份上,也多加照顾,不让村民欺负她们。

墨雨提着一大篮子菜回到家里的时候,正好看到去洗衣服回来的凌霄。急忙喊住了他。

“凌知青,等会来我家吃饭吧。”

凌霄清冷的面容肉眼可见的泛起一丝温柔。

“好,马上就来!”

说着加快脚步回到知青院,晾好衣服,又翻箱倒柜的找起东西来,水果罐头,拿出来,巧克力,拿出来,他不爱喝麦乳精,所以没有。

室友梁博寒看他急切的动作,有点好奇,于是问,

“凌知青,都快要吃饭了,你还扒拉这些东西干啥?”

凌霄头也不回,继续翻行李箱。

“我今个午饭不在知青点吃了,有人请我去她家吃饭。”

梁博寒更惊讶了,说实话,虽说凌知青相貌,人品都很出众,但在村里并不怎么受欢迎。这个结论有点矛盾,又是那么理所应当。

最后找出压箱底的一包大白兔奶糖,这还是他妈收拾行李时硬塞得。

他妈当时怎么说的。

“霄儿啊!你不爱吃不要紧,遇到喜欢的女孩送给她吃。”

当时的他是什么反应呢?当然是嗤之以鼻。

最后还是拗不过他妈,把这包大白兔放在了行李箱最底下。

他也没想到这包大白兔奶糖这么快就能送出去了。

凌霄胡乱地找张报纸包着这几样东西,搂在怀里,就匆匆出门了。

梁博寒跟着走了几步,心里也隐约明白凌霄是去哪里了。就是今天分粮时凌知青牵过来的那个女孩。

知青院里的知青都是在一起吃的饭,男生负责砍柴,挑水,因为知青院里没有井。

女生负责做饭,洗碗。两个人一班,今天轮到是龚悦悦和另外一名女知青,来自津市的马容。

梁博寒对着厨房里做饭的两人说道:“凌知青的口粮不用拿了,他去村民家里吃饭了。”

龚悦悦握着刀柄的手微微颤抖,脸色也变得苍白,分粮的喜悦荡然无存。

她也和梁博寒想到一起去了,除了那个不知羞耻的女孩,还有谁,还未成年就会勾人了。

马容看着龚悦悦那扭曲的脸,有点害怕,“龚知青,要不你去休息一会吧,我自己做。”

龚悦悦用力的把菜刀扔到地上,头也不回的出了知青院。

【第 6 章 值得纪念的一天】

第 6 章 值得纪念的一天

墨雨用空间里的肉做了一个红烧肉,用从冯婶子家换来的茄子,辣椒,西红柿。又做了红烧茄子,辣椒肉丝,西红柿炒蛋。主食是玉米饼子。

凌霄看着灶台边上忙碌的身影,心里一片温暖,想不到她小小年纪,厨艺竟这般好。

墨雨的厨艺是前世今生的两人叠加的。前世的她在国外留学时,为了口腹之欲学会了做饭。

这一世的原主墨雨早早就学会了做饭。离开母亲的她仿佛一夜之间长大,墨影心疼她,不让她去地里干活,她就在家做饭洗衣服。

曾经娇宠的生活仿佛已是幻象。她聪明好学,久而久之,也练就了一手好厨艺。

还是这张吃饭的桌子,还是不变的位子,人却不是原来的人了。人生无常,世事难料!

看到墨雨眼里闪过的悲伤,凌霄心里有着一丝心疼。

“墨雨,我可不可以叫你小鱼儿。”

墨雨打了个冷颤,这也太不符合她的气质了。在墨雨心中,她还是末世时那个大杀四方的异能者,完全忽略了现在的模样。

“为啥?我又不是鱼。”

“为啥要带个‘小’字,赶紧吃饭!”

“好吧!因为你小啊,带个‘小’字多可爱。”

墨雨忍俊不禁,这小伙子还挺会哄人,展颜一笑如鲜花盛开。

看着开心的小姑娘,凌霄放下心来。赶紧 摆饭,拿碗筷。

两人都有良好的餐桌礼仪,一时屋内静默无声,偶尔相视一笑。倒也十分温馨。

吃过饭,凌霄不敢久留,毕竟孤男寡女共处一室,被有心人看到会影响小姑娘的名声。收拾完碗筷,就匆忙离开了。

墨雨等凌霄离开后就又回房间准备休息了,看着房间里的另外一张床,想了想,还是过去把床铺整理干净,沉声低语。

“影姨,我最多再等你半年,如果你半年后依然不回来,我会清除掉你所有痕迹。

不过,你放心,我会堂堂正正的回去h市,只不过还要等上几年,希望你也等得起。”

现在去寻找墨影,犹如大海捞针,根本就无从查起。h市恐怕早已没有墨家的落脚地。

更何况,墨雨离家时才十岁,对于墨家的势力一无所知。她就算要离开这里,也要光明正大,堂堂正正。

坐在床沿,墨雨想起刚才凌霄反复提起的‘小’字,她也泛起嘀咕,原主究竟长啥样?也是她心大,一直没想去看看现在的模样。

也是,容貌早已不是她在乎的点了。

闪身进入空间,看着满满的物资,心里满足极了,不管在哪个世界,这些都是她的底气。

找到衣物收纳架旁边,把随意扔在一边的穿衣镜扶好,仔细的照了照。

嗯,除了有点黑,和前世十几岁的自己很相似。稚嫩的脸庞,小手小脚,就是一种很减龄的长相。

只是少女眼里却有着不属于这个年龄的睿智、冷静。

出了空间,爬上自己的床铺,闭上眼睛,任思绪翻涌。

现在是74年,再过两年动荡才能结束,结束后还有一段时间局面才能稳定。而她也要等到时局稳定才能更好的实施回城计划。

先不管了,反正还有几年。

而且眼下的事已需面临,她猜想过不了几天大队长就会找过来,要求她上工。

影姨的事超出了预料,大队长的忍耐也到了极限。想要平静的生活,还是配合一下的好。

嗯,不过眼下最重要的事是赶紧睡觉,难得的闲暇时光啊!在自己的感叹下,墨雨进入了梦乡。

另一边的凌霄回到了知青院,院子里有一棵高大茂密的槐树,此时,知青院里众人正在树下乘凉,看到凌霄进来,梁博寒赶紧打招呼。

“凌知青,回来了,来,坐这边凉快下。”

凌霄摇头 “不了,我回屋休息。”说完径自回了房间。

这个知青院不似墨雨家的土墙茅草顶。而是青砖绿瓦,刻花挑檐,带着古朴的韵味。不仅有宽敞的五间正房,还有东西厢房各两间,大门还连着两间倒座房,典型的四合院建筑。

为何在这样一个偏僻的地方,有这样的彰显着地位和财富的建筑?

这是吴家庄的骄傲,村里人口口相传,这方圆百里无人不知。

这座宅院的第一代主人是同治十三年的一位进士,当时村里能走出去这样一位大人物。可想而知,是多么的风光!这可是整个吴家庄的荣耀!当时的吴家族长集全村力给吴举人修建了这个院落。

虽说吴举人也只是回乡祭祖时落落脚,但在村民眼中,也有着超然的地位,在村民一代代的维护下,也历经百年。

在这场运动中,只因这里地方偏僻,又有吴举人的后人在政府部门周旋,它才逃过一劫。

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大浪潮刚开始的时候,村里来了第一批知青,一下子就看中了这座青砖大房,虽然是响应号召,拉近城乡距离。但他们也不想住进低矮逼仄的茅草屋。

村长得到大宅主人的授意,把知青安排进来,这里就成为了吴家庄的知青院。

现在是男知青住东厢房,两人一间,女知青住西厢房。三人一间,可以说已经住的非常宽敞。

凌霄躺在床上,闭眼假寐。

作为家里的长孙,他其实是有着光明的前途,但他不愿听从家里的安排。

看着每天忙着勾心斗角的家人,为着自己的派系争斗不休。一众整天喊着“打倒资本主义,打倒一切!……”的弟弟妹妹们,他只觉无尽怅惘。

高中毕业后,无学可上,他跑去部队当兵,后又看到那些老一辈的gm家被打倒,被下放。他不知自己的未来在哪里,每天就把所有精力都投在了训练场上,渐渐地打遍军营无敌手。

后来就被选派到一位重要人物身边当警卫员。

半年前他接到下乡通知,很是平静的接受了这样的安排。父亲望着他欲言又止,母亲只是默默的给他打包行李。

脱离了那些纷争,这半年来,他觉得很是轻松。亲朋好友中,有不解的,有幸灾乐祸的,自然也有心甘情愿跟随的。

在他来到这里的半个月后,有两个一直与他深交的两位好友也来到这里。

林家的小公子林北郁才情横溢,被家里人安排到了红旗公社上边的临沂市市长秘书。

贺家的混世魔王贺杰则不愿按部就班的工作,直接找林北郁打掩护干起了黑市生意。

贺杰的想法很直接,哥们不上从军就是从政,没钱怎么混。现在凌霄直接下乡了,凌家人虽不至于让凌哥吃不饱,穿不暖,也绝对过的辛苦。

他就做好凌哥背后的男人!

凌霄回忆下两个兄弟送来的联系方式,心想:也该见一见了,总不能一直这样摆烂下去。

为了自己,也为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