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凶手割下死者头颅的这一举动也很耐人寻味。
“一般来说没有深仇大恨支撑,没人能坚持到把同类的头颅完整地割下来,这十分考验身为人类的心理承受底线。”布莱兹这样分析道,“在不少刑事案件中,犯人在杀人后会出于某种愧疚或恐惧的心理,选择把受害人的脸盖住,不敢直视死者的脸。”尽管很讽刺,但这才是人之常情。
也正是因为如此,一开始才会说这起案件的性质极为恶劣。本案凶手肯定是个拥有强大心理素质且冷血异常的人,如果不能及时抓住此人,对方极有可能再次犯下杀人的罪行。
——又或者,这起案件本就不是对方犯下的第一起罪行。
“你说的是一个方面,我怀疑凶手之所以选择割掉头颅,还有个可能性是为了隐藏死者的身份。”赤井秀一补充道,“我看到现场照片里有一些空瓶子。根据化验检测报告结果显示,这些空瓶子曾经分别装有双氧水、白醋、漂白剂。其中漂白剂加上醋会产生有毒1氯1气;双氧水加上醋会产生腐蚀性较强的过氧乙酸;这些有毒气体和液体浓度较高时会灼伤皮肤、眼睛,腐蚀呼吸道及肺脏,严重的话会危及性命。最先发现尸体的酒店员工,其证词里不是也有说,曾在开门时除了血腥味外还闻到了一股刺鼻的味道么?”
赤井秀一翻着各种报告,将自己思考的推理过程一一说出来:“凶手有一刀将人毙命的本事,根本没有必要多此一举准备有毒气体、液体,这种不能百分百确定将人杀死的方式。此举给我个人感觉,就像对方懂一些化学原理,但却知道的不多。所以我猜测凶手可能是想混合出腐蚀性液体给尸体毁容,但在发现自己混合的有毒液体腐蚀性有限,就放弃了这一举措,改为割下受害人的头颅并带走。”
“可是——”布莱兹迟疑地说,“普通小旅馆也许不用身份证明也能办理入住,但这种四星级酒店最起码都会登记开房人的个人信息。我们已经通过酒店方的住房登记记录,知道了死者名叫安格斯,就住在华盛顿特区。”
对此赤井秀一不置可否,只能暂且先保留看法。
第1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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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莱兹开车载着赤井秀一,另外带上两名今天刚入职,没能赶上全城任务调度的菜鸟警察充门面。两辆警车一前一后开往酒店死者安格斯的住处。
根据调查资料显示,受害人安格斯现年50岁,是个小有资产的白人男性。他曾靠投资炒股赚了一大笔钱,于5年前在华盛顿特区地理位置条件相对差一些的地段买了地皮,建起了一座公寓楼,平日里就靠出租房屋给一些中下层劳动者及外地短租游客赚钱。
坐在警车上的赤井秀一,眼看着车辆渐渐驶入熟悉的街区,脑子里的那根名为第六感的弦也跟着逐渐开始绷紧——总觉得接下来会有不好的事发生。毕竟前两天就是在这附近碰到了那个银发穿孔男,接着又是被闯空门又是被暗杀的……
收拾收拾自己那点不妙的预感。到达目的地下车的赤井秀一,低头压实了自己的八角帽檐,跟在警察布莱兹的身后,急匆匆走进了这栋公寓楼内。
这栋楼一共有六层,每层楼有5-8户人家不等,整体入住率达百分之九十以上。光调查问话就是一个不小的工程,再加上这里本身就处于鱼龙混杂的地带,租客大多不是什么省油的灯,所以调查工作的进展较为缓慢。直到过了下午2点,他们才粗略筛查完一遍。之前抽空叫的两份披萨外卖也终于到了,于是几人便暂时停下工作,瓜分了这顿迟来的敷衍午餐。
等披萨吃完,正式的搜查令也终于批下来了。于是布莱兹和赤井秀一打算接下来去受害人居住的屋子里展开进一步调查,另外两名菜鸟警员则先去把上午没敲开门的几个漏网住户再过一遍,看看这会儿有没有人在家。
布莱兹请一楼的公寓管理员拿上备用钥匙,和他们一起乘坐电梯上了六楼。
这栋公寓的六楼共设有五户人家。因为每户的面积相对较大、租金较高,所以目前只租出去了两户。其中一处住户是外地来的游客;还有一户则租给了一个刚考上公务员没过久的年轻小伙子,据说对方可能近期公务比较繁忙,都两三天没回家了。
而走廊尽头最大的那间屋子,就是这栋公寓楼的主人,安格斯先生留给自己的住处。
几人穿过走廊来到房东的房间门口,在等公寓管理员从一串钥匙里寻找这间屋子的备用钥匙之际,站在人后的赤井秀一抽了抽鼻子。
“你有没有闻到什么异味?”赤井秀一偏头问站在自己身边的布莱兹。
闻言布莱兹也使劲嗅了下,然后有些迟疑地回答:“好像有……又好像没有?”
就在这时公寓管理员终于找到了正确的房门钥匙,下一刻就拧开门锁,推开了这间屋子的大门——
一股厚重的霉味,在推开房门产生对流空气的那一瞬,以一种非常具像化的形式,随着灰尘一同打着旋飞扑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