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明峥从露台回来的时候,沈徽林还在客厅里。
他看到了她,没多少意外,看到她手里拿着披肩和墨镜,问道:“要出去?”
沈徽林点头,淡笑着和随后出来的陈正南打招呼。陈正南目光在她身上停留的时间格外长,眼底带着几分说不清的意味。
或许他们都清楚,刚才的那些话,她都听到了。
沈徽林出了房间,沿着酒店后面的沙滩散步,墨镜遮挡下的脸看不出什么情绪,抿着唇,瓷白的脸上显出几分冷淡。
风有些大,她扯紧了身上的披肩,裙角被吹得飞扬,耳边是层层叠叠的海浪声。
她短暂停住,看远处海天交接。思绪都被风吹散了,吹乱了。
她说不出来自己是什么心情,漫无目的的回想曾经听到的话。
-在一起就是为了开心,对我而言感情只有下坡路可以走,既然不开心就分开。
-我二哥不会结婚,你和他在一起没有结果。
-要是结婚了,性质可就不一样,那女生愿意继续跟你?
别人说他不会结婚。沈徽林也难以想象,项明峥作为丈夫的样子。她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从来没想过以后。
她像是后知后觉,结婚这种事情,除了当事人,谁又能说的准?身边的人,在未来的某一天,可能会变成别人的丈夫。
她的反应迟钝了很多,身体也迟钝。难过、生气、失望、不甘,都有,又都没有。
在海边走了好一会儿,鞋子里进了沙子,她就脱掉了,赤足踩在海滩上。
沙滩被太阳晒得温热,脚心像是有一把把细密的匕首,又像是无数个气泡在脚底碎裂。
沈徽林想起了小时候读过的童话故事,美人鱼为了爱人上岸,后来又选择成全,自己化成泡沫消失。她当时哭得很伤心,并不为里面的感情动容。读完之后,再也不想打开那本童话书。
现在她似乎又一次体会到小时候读童话书的感觉,才发现自己排斥的情绪来自哪里。——看着自己爱的人,和别人成双入对。得多无私,才能坦然。
卧房昏暗灯光下,浴池里的水蔓延到地板。
沈徽林坐在浴缸边沿,脚踝被圈住,踩在冰凉的地上时,她倒吸一口气。
项明峥将人抱起,丢进了暗红色的大床里。她往后退靠进床的里侧,身体被深红衬的更加白皙,抬眸看他时,特别像洞房夜的新娘。
项明峥解开了衬衫,俯身握住了她的脚踝,将人往身前带。
脚踩在他平直的锁骨处,沈徽林说了一句“疼。”
她今晚格外的心不在焉,也格外不配合。项明峥微微蹙眉,温热的掌心按在她的肩膀上,凑近了她:“不让你疼,等会儿就好了。”
沈徽林还是不能投入。
项明峥不得已停下来,问她:“哪儿疼?”
她说脚底很痛。
卧室里的灯光怎么也调不了,项明峥将人抱去了客厅,拉过一条腿,看到脚底有细密的划伤。可能是赤脚走在沙滩边划的,伤口很小,也没有流血。
项明峥找来了医药箱,棉签沾取碘伏,给她泛着红痕的伤口消毒。
晚上暴雨如注,豆大的雨滴砸在窗户上,酒店隔音太好,听不见什么声响。
沈徽林拉着睡袍,安静的看着半蹲在地上的人。笑意敛尽之后他总是冷冰冰的,手上的动作却不重,控制着力道。
他凉薄冷情,却也有温柔的一面。或许结了婚,就会收心,扮演一个好丈夫的角色。
只不过,那都和她无关。
沈徽林移开了视线,看向窗外。处理好了伤口,两人又回到卧室。
她表现得兴致缺缺,生理期结束也不想做什么。凡事讲求你情我愿,项明峥没有再亲近她。
短假很快结束,回到北京的那天,机场外飘着雪花。
一场雪下得萧索,还没落到地上就融化了。
他们没再回那处的老房子,住进了一处崭新的公寓。公寓靠近她实习单位,上班步行也就六七分钟的路程。
项明峥有其它事情忙,不住公寓,偶尔去她那里找她。
在北京待了几个月,沈徽林失去了探索的兴趣。两人各忙各的,见了面也没什么太多话题,很多时候都是直奔主题上床。
他在这方面兴致不减,但也没有之前那么频繁。
一天早上,两人睡得很晚,醒来也很迟了,把早餐当午餐吃。
沈徽林拿刀叉切吐司,“我想回申市了。”
项明峥靠在座椅里,垂眸翻手机,闻言抬头很淡的看了一眼。没说话。
沈徽林将一小块吐司切的七零八落,也不看他,只说:“气候好难适应,药好苦,我不想喝了。”
项明峥打量了她一会儿,阳光透过餐厅的窗户,一半洒在他的肩头。他背光坐着,散漫倦淡,“不流鼻血了,把药断掉就好。”
沈徽林拿叉子戳餐盘里的东西,这会儿抬了一点儿头。说实习结束了,这里也没什么认识的人。
项明峥问:“无聊了?”
沈徽林不置可否,只说:“我想回去了,学校有事忙,月底还有预答辩。”
“那就月底回去。”项明峥吃完了午餐,拿着外套钥匙出了门。
之后的几天,沈徽林都没再见到他。他不可能时时陪她。
离月底还有近两周,沈徽林收拾好了行李,无数次想提前走。
公寓楼外是繁华的商业区,灯光永远灿烂明亮。每次站在阳台往外看,沈徽林都觉得自己像摆在橱窗里的玩偶。
第四天,项明峥在深夜回来,大衣外带着北方冬夜凌冽的酷寒。
他站在玄关处,一手拿着车钥匙,一手提着一个笼子。
沈徽林已经睡着了,公寓内很安静。项明峥只开了壁灯,走到客厅将笼子里还在打盹的猫拎了出来。
他单手拿着猫,推开了卧室的门,掀开被子的一角,将洗干净的猫放了进去。
沈徽林浅眠,几乎立刻就醒了。
她先是看到了床边颀长的身影,随即察觉到腹部有一团温软的东西,按开床头灯,掀开被子低头看。
一只金渐层,介于小猫和大猫之间,身体眼睛都很圆。它踩了踩沈徽林的肚子。
沈徽林看着猫,又抬头看项明峥。
他问她:“喜欢吗?”
沈徽林愣了下,“这是我的猫?”
“嗯。”项明峥有些好笑道:“你的猫。”
她将猫抱了起来,有点儿爱不释手,脸上带着笑意。
她抱了好一会儿,像个小孩子一样,话也变多了,“我一直想养,小时候养过,阿姨过敏很严重,就送走了。”
项明峥说:“以后可以一直养。”
她仰头对他说“谢谢”。
谢谢什么呢?她也不知道,可能他说话的时候语调低冷又温柔。
买猫砂、买猫粮,搭建高度适宜的爬架······沈徽林又忙了起来,费尽心力想要给自己的宠物最好的生活。
项明峥很多时候都觉得这个礼物送对了,至少她短期内没有再提要走的事。少数时候又觉得送错了,他本身不是多喜欢一身带毛的宠物,在把猫带回来的第二天,告诉沈徽林,不可以把它带上床。
他像是真的嫌弃。
那段时间,对于沈徽林来说唯一快乐的事情,可能就是带着一身的猫毛去抱项明峥。
他嫌弃猫毛,又想抱她。那种纠结表情莫名好玩儿。
沈徽林经常会想起不久前,项明峥回应陈正南的那句“再说”。他从来没有和她提起过结婚的事情,就好像他结不结婚都和她无关。
每次想到,沈徽林表情都会冷淡下来,她低头看着怀里的猫。
猫拱了拱她的手背。
沈徽林一直在等,等项明峥开口。她不想听别人说,只想听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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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北京待的不太开心,情绪会在无数个时刻显露出来,项明峥也察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