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倏然得知他们老秦家居然开了朵百合花的堂姐备受打击,甚至抑郁了大概一整天…因为她实在没有想好这件事情要怎么跟家里人开口。
可后来仔细一想,又不是她家开了百合花,干嘛她要操心这事儿?
就算是要说的话那也不该她去说吧?
这么一想也就能安心睡觉了。
但到底自己只有这么一个妹妹,而这个妹妹脑子又不怎么聪明,于是堂姐在休假的时候又打了电话给秦鸢,问她:“你谈恋爱了?”
管他同性恋异性恋的,都不能早恋吧?
妹妹这还中学呢。
“没有啊。”
那个时候刚刚明白自己有了喜欢的人的秦鸢还没有想过要谈恋爱。
堂姐听了这话之后顿时松了口气,告诉她:“行,反正凡事你自己多长个脑子,虽然女的总体来说要比男的好,但是你还是不要掉以轻心。”
她姐就差把那句“你是个傻的,脑子不太灵光”这句话直接说出来了。
不过虽然没有直接说,但也算是意思传达到位了。
哪曾想秦鸢那个冤种根本没有听懂,甚至还觉得她姐是在暗示她喜欢一个人要多长个脑子,早点表白,不要掉以轻心。
于是她高中一开学就跟洛之绾表白了。
没有鲜花也没有BGM,就她俩吃饭的时候秦鸢想起来了,然后便对洛之绾说,“我喜欢你。”
听到这话的时候洛之绾正喝着汤,然后抬眼看了下她,没说话。
于是秦鸢下意识的问:“这汤好喝吗?”
洛之绾诚实的摇了摇头。
然后秦鸢的注意力就转移到了“39块钱一份的汤居然不好喝”上面去了,“?它怎么敢的呀!”
再然后就不了了之了。
过几天等秦鸢反应过来的时候发现好像有点不太对劲,找了个机会她问洛之绾,“我那天跟你说我喜欢你,你怎么没有反应啊?”
偶像剧不是这么演的吧?
“要什么反应?”
洛之绾慢悠悠的问她。
十几岁的洛之绾远不如现在二三十岁这么会掩饰自己冷淡的天性,那个时候的洛之绾好像永远都是一副活够了的表情,什么事情都吸引不了自己的注意力。
自然,秦鸢的表白也没有什么特别的。
而秦鸢也被她这句理所当然的话给问住了,因为她确实也不知道对方应该给自己什么样的反应才对。
又想了几天,秦鸢大约是觉得自己的表白没有力度,或者是没有深度,恰巧那个时候的台湾偶像属于风靡校园,于是秦鸢不知道上哪个台学的,脑子一热,跑去当着洛之绾全班的面跟洛之绾表白。
只是她话还没有说完就被脸色铁青的迟非晚给拉了出去,“秦鸢你能不能不要这么幼稚!?”
暴怒之下的迟非晚更加口不择言了,问她,“你不知道绾绾现在正在全心全意备考全国芭蕾舞锦标赛吗?她只要得到了一个好的名次,她家里…不,是她自己就可以走特长的路上大学。”
“你非要在这个时候来干扰她吗?”
“你离考大学还有两年你当然不着急,你也不在意早恋这个名声对你将来有什么影响,但她跟你不同——她只要走错一步路,她的那些兄弟姐妹们就拿着餐具瓜分她的血肉来作为庆贺,秦鸢,你负得起这个责吗。”
年少无知的秦鸢直接就被骂愣住了。
那个时候她虽然对洛之绾有喜欢的情绪在,但却并没有对洛之绾的家庭情况有过具体的了解,直到迟非晚把这件事当着她面撕开的时候她才知道原来这世上还有父母根本不爱自己的孩子。
她以为理所当然的事情原来对别人来说是一种奢求。
既然是奢求,那么在不能实现的时候也便罢了,可问题是在不能实现的同时对方还要拿自己当做棋子,做博弈的筹码。
…洛之绾就是这样的存在。
生长在父母全心全意爱中的秦鸢根本不明白也不理解洛之绾的举步维艰。
但她并没有放弃,那可是她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呀,哪怕洛之绾跟她说她还太小,她都不肯放弃,甚至一度认为对方这样劝她只是因为喜欢迟非晚。
毕竟以那个时候的眼光来看——迟非晚和洛之绾,这两人从名字从相貌从家世,哪看哪都十分的般配。
而她就像一个刚刚长大的小屁孩,硬要插入二个成年人的世界那样。
可秦鸢觉得她们并不合适。
具体什么理由也说不上来,她只是单纯的觉得这两个人的性格不是那么的合适,一个习惯了隐忍着伏低做小怎么可能会和另一个喜欢事事周全顾及左右的相爱呢?
就,不合适。
但她觉得的不合适也没什么用,洛之绾与迟非晚照样形影不离,同进同出。
直到一次意外,洛之绾的腿受了伤。
对普通人来说或许不那么严重,但是对于一个芭蕾舞者来说,代价便是再也不能重返舞台。
事情都发生了两天了秦鸢才在医院里知道肇事者竟然是洛之绾同父异母的一个哥哥做的。
而洛之绾的爸在知道后竟然因为要护着儿子,还让洛之绾不要将这件事情闹大,私了了。
秦鸢去的时候洛之绾的妈妈正在坐在床头语气温婉而残忍地劝着洛之绾“…你爸他心里也很愧疚,很遗憾,你知道的,他最喜欢看你跳芭蕾舞了。”
“……走不了特长生的话你就走普通高考吧,以你的成绩没有问题,等你上了大学,他那边会安排你出国留学两年,读研究生,回来后也会给你一些补偿。”
洛之绾的左脚打着厚厚的石膏板被从天花板上落下来的绳子吊着,好像那提线的傀儡被束缚住的一生。
她清瘦薄弱的身体陷在病床上,脆弱的好像风一吹,就会消失。
在听完自己妈妈说的话了以后洛之绾表情没什么明显的变化,大约是沉默的时间太久了,洛之绾的妈妈抬头看了一下站在一旁的迟非晚,后者于是也开了口,“绾绾,当下的局面,你爸开的条件对你来说是最好的。”
非常理智,非常从容的话。
不知道为什么,在听完迟非晚的话以后秦鸢的心中生出了一股巨大的怒火——这群人脑子是有泡吗?没看到洛之绾的腿都断了吗?
都这样了,她们还在考虑利益,考虑最优选项!?
气上头来的秦鸢非常冷静地问道:“那我去把她哥的腿敲断,然后赔一百万,怎么样?”
她问洛之绾的妈妈,也问迟非晚,说着自己那条可行性计划:“比起他那条腿,洛之绾这条腿要更值钱一些吧?她还有半个月就要上台比赛了,现在比不了赛了,高考特长生的路也走不了了,只能参加普通高考,我去把腿给他打折,然后给他一百万——出国留学两年花不了一百万吧?”
小孩子不会被很多的利益所捆绑,她们要的只是一个公平。
偏偏这个公平没有人愿意给洛之绾。
这么显而易见的事情,可迟非晚却在听完了这话之后转头训斥她道:“你在乱说些什么?现在绾绾要的是让她爸满意!你这样胡闹能带来什么好处?”
这怎么就是胡闹了呢?
秦鸢觉得这个场面特别的滑稽,“但是为什么要让她爸感到满意啊?她爸是缺了条腿,所以一定要女儿也跟着断条腿才满意吗?”
迟非晚被她浑话气到脸色发青,洛之绾的妈妈也沉下的脸不说话。
有的时候,对于大多数成年人来说,他们之间最喜欢做的就是相互欺骗,而在他们相互欺骗的时候忽然被人揭穿了事情的真面目了以后,那么留给他们的只会是一种难堪。
秦鸢把有的话说得太直白了,于是在场除了她以外的另外三个人都很难堪。
离开医院之后秦鸢很丧气,因为洛之绾也对她的话没有任何表示,甚至都没有扭头过来看她一眼,只将自己的脸埋进枕头里,更深了些。
那个时候的秦鸢,也许很多年之后的秦鸢都不明白自己是做错了什么事,说错了什么话。
甚至也不明白洛之绾的妈妈以及迟非晚到底在想什么?
…她们是怎么做到能在这个时候去权衡利弊的呢,难道不会急中生错吗?
秦鸢还记得自己初中的时候因为钱财外露而被白眼狼的同学串通了吸/毒的老爹给绑架了,她其实也没有受多少苦,毕竟对方也曾真的拿她当做自己女儿的好同学对待过。
他们只是想要钱,只是走投无路了而已。
拿到了钱以后他们就放了她,等秦鸢再见到自己爸妈的时候才发现原来就短短两天的时间,自己的爸爸就能将一头乌黑的头发变花白了一半,脸都瘦凹下去了。
她妈更是夸张,接到消息之后就从外地赶了回来,没有飞机就坐火车,没有火车就赶摩的,几十个小时没有合眼。
老狐狸素来端庄优雅,很有一个生意人的体面,但是在秦鸢失踪的那几十个小时里面,她直接成为了一个疯女人,疯到完全没有办法去衡量任何的得失。
哪怕对方狮子大开口,张口就是一千万,她妈也立马把自己开的正红红火火的工厂股分抵给别人换现金。
…真正爱一个人怎么可能会在对方危及关头,在对方受到伤害的时候,冷静的去思考事情的整体发展,去权衡所有的利弊呢?
可洛之绾总在被人权衡,被人分析利憋,而她自己也习惯了这样对待所有人,所有事,这样的人或许根本没有办法全心全意的去相信一个人,去相信“爱”这种虚幻又飘渺的东西的存在。
秦鸢曾有一股热血,曾想过要给洛之绾所有自己能给的,但她花费了数十年,最后的结果不过是一本离婚证。
你又放弃我了。
洛之绾这么跟她说。
秦鸢被一种心虚和恐慌抓住了,她推开了椅子,然后朝着洛之绾离开的方向追了出去。
在民政局门口的停车场内,她把人追到了。
“还有事吗?”
把人堵住了之后秦鸢根本没有想好自己要怎么开口,怎么问。
也就是在离婚的那一刻,在洛之绾说出那句话的那一刻,有件被她藏了很多年的事情再多被翻了起来。
…不可能的,洛之绾不会知道的……秦鸢一面这样安慰着自己一面又忍不住于去细想其中的细节,她的脸色很白,而洛之绾却不曾多看她一眼,只冷淡的想要和她划清界限,就如秦鸢所想的那样。
良久,秦鸢让自己问出了口:“…都已经离婚了,有个问题我一直想问你。”
闻言,洛之绾抬起了似冰山一角的眼帘,看着她,一字一句道:“秦鸢,倘若你要问的是我是不是爱的人是迟非晚的话——我会扇你。”
这是她们第一次将那第三个人的名字摆到明面上来对峙,且如此直白。
秦鸢像是被谁卡住了喉咙,再也说不出一句话来,有的事其实是不用对方亲口承认或者说明的,她都要二十七岁了,早该明白这个道理的。
停车场陆陆续续有人取走了车,当然偶尔也会有人停下脚步看着树梢阴影处那两个站着的身材较好的女人。
也不知道那两个人在等什么,路人观望了许久,也没有见她们说一句话,于是失望的驾驶着车子离去。
沉默的太久了,以洛之绾的个性来说…她无法再让自己停留在这里了,于是她看着她,明明是看着她却又好像不是在看她,“没有别的要问了吗?”
声音淡淡的,好像那会儿因为一句话而被激怒到,说要给秦鸢一耳光的人并不是她一样。
“…我大一的时候,参加你的大学毕业聚会,你喝醉了,当着我的面背过一首诗——是什么诗?”
秦鸢问出了自己心中最想问的问题。
那是首用少数语种背诵的诗,诗很长,醉了的洛之绾其实看起来与往常没醉的时候一样,都非常的冷静有条理。
那时她大学毕业,和一群家世不错打算往后自主创业的富二代们举办了聚会。
秦鸢说大学毕业是个很重要的节点,于是翘了自己学校的课跑来陪她。
回了重庆读书的秦鸢其实和当时在佛山的秦鸢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别,依旧喜欢做洛之绾的跟屁虫,只不过因为年纪上去了,大家改了口,不管她叫跟屁虫,管她叫保安了。
那次的聚会其实是秦鸢先醉,醉到离谱,在KTV的包厢里一个人拿着麦克风,用着不着调的歌声在那里唱《偏偏喜欢你》。
在大家的起哄声中洛之绾把秦鸢拖了出去。
秦鸢那个时候真没发现洛之绾的不对劲,毕竟对方看起来是那么的有条不紊,那么的冷静从容,直到对方在路边等出租车的时候,忽然用小语种开始背诗。
最开始的时候是对着电线杆在背诗。
洛之绾的声音很好听,秦鸢在醉意朦胧之间还以为谁家这个点了居然还在看港台剧。
结果越听越觉得不对劲,从地上爬起来了之后发现洛之绾好像醉的比她还要离谱。
她走过去把人给掰了过来,“你对着电线杆子在那里说什么呀?”
洛之绾定定的看着她,没有回答她这个问题反而换了一种小语种背起了另外一首诗。
非常长。
非常好听,像歌一样。
背完之后出租车就过来一下,在车的后排坐,洛之绾睡在她的怀里一如在母亲的子宫那般有安全感。
唯独眉头是一直皱着的。
那晚洛之绾对着她到底背的是什么诗,这件事就成为了困扰秦鸢近十年唯二的疑惑。
现在她和洛之绾已经走到了这一步,再不问的话或许也没有机会问了,于是她问出了口。
可听到这个问题后洛之绾的脸色有了一丝很微妙的变化,似乎是有些难堪,又有一些不可言说的决择。
时光一下被拉回到了多年以前的岁月。
被人撞断腿的洛之绾失去了登上芭蕾舞台的机会,告别了十多年的舞者生涯,在医院拾起书本开始冲刺高考。
她这样的人其实是心智非常坚定的人,只要决定了一件事,哪怕那条路是黑的也会一直走到底,不回头。
断腿之后秦鸢时常去医院陪洛之绾,后者对她的到来既不欢迎也不拒绝,她一直觉得自己那个时候,就是在得知洛之绾断腿是因为她那同父异母的哥哥所做的以后,当着对方的妈妈和疑似恋人的好友说的话或许是错了的。
因为好像就是那个时候起,洛之绾开始对她有些冷淡了。
秦鸢是个很敏感的人,虽然她神经时常很大条,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她不能感知到自己喜欢的人在远离自己。
在医院养腿的时候洛之绾非常刻苦,几乎是早也看书,晚也看书,偶尔闲暇的时候会看一本厚厚的诗集,里面全是秦鸢那半吊子看不懂的文字。
…倒也不是秦鸢没文化,实在是因为秦鸢是特长生,对文化课并不怎么擅长,能识得几个大字,做的来加减乘除就已经很不错了,在学习方面,她自然是不如博古通今,非常有语言天赋的洛之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