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晓胎穿到这个世界,开局就是被厌弃的伙夫之女,父亲生了她就死了,母亲视她为污点,从小就是靠着厨娘婶婶的接济长大的,可谓物质条件极其匮乏。
作为前世的首富夫人,前前世的贵妃娘娘,春晓吃了大苦。在端着米糊糊,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的日子里,她做梦都想发笔横财,做梦都想过上人上人的生活,做梦都想快点快进掉这个艰苦奋斗的剧情。
为了口腹之欲,在春晓六岁之前,她干的最多的事情就是从外院院墙的那个狗洞钻出去,蹲在烧饼摊边上,蹲在包子铺外面,蹲在糖人摊旁边,可怜兮兮地盯着老板和那些过客,像个病歪歪的小狗,等着一口救济。
她小时候长得好看,就算饿得面黄肌瘦,衣服破破烂烂,也能看出来是个美人胚子,所以常常有人看她形容可怜,就会赏她一个烧饼或者一个包子。
渐渐的,六岁的春晓儿将乞讨发展成了自己的副业,每当觉得御史庶出七小姐的剧情过不下去了,就来外面讨讨饭,调节一下心情。
而两年下来,她的业务范围也从家门口的烧饼摊和包子铺,开展到了更繁华一点的商业街,六岁零七个月的时候,她已经看不上素包子了,她每天蹲在聚贤庄这类大饭庄门口,抱着个小碗等贵人施舍,这个地方的贵人多,是真的有钱。
年幼的春晓儿抱着碗想,她终于可以理解那些现代靠着讨饭发家致富几套房的乞丐们是怎么做到的了。
讨饭这门工作,真是没有任何门槛。不论什么学历,不论什么性别,甚至越是残疾幼小,赚得越多,实乃吾辈宝藏职业也。
就当春晓儿在大酒楼的门口,赚得风生水起,讨饭讨得日益得心应手的时候,她的克星出现。
她的噩梦在一个天寒地冻的冬日,来到了她的面前,十叁四岁的少年,披着华贵的雪白狐裘,一双狐狸眼笑眯眯地看着她,“小难民。”
那时春晓被人叫惯了小乞丐,小难民,职业习惯上来了,抖着她的破碗,可怜地哭着,光打雷不下雨:“大爷,大爷赏点钱财吧,小的怕是熬不过这个冬天了。大爷行行好吧,小的一天没吃饭了啊……”
春晓嘴皮磨破说了半天,这个看起来很贵气的少年却一言不发,他身后跟着的十数个黑衣护卫,更是看得人眼睛发晕。
他依旧笑眯眯的,等到春晓弱弱地收口,才伸出一根指头,道:“闻一闻。”
春晓还从没听过这种要求,但是乞丐是不讲究什么气节的,她凑上去吸了一口,可以嗅到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