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登上讲坛时,我的心情很奇怪。
教堂里反常地坐满了人。我无法相信霍伊斯要布道的消息吸引了这么多人。霍伊斯的布道乏味教条。如果传出消息说,我要代他布道,也不会吸引这些人。因为我的布道不仅乏味,还充满学究气。恐怕我无法将其归因于对宗教的信仰。
据我推断,每个来这儿的人都想看看有谁在,有可能的话,就等布道后在教堂的门廊里交换一下八卦新闻。
海多克也在教堂里,他可是稀客,还有劳伦斯·雷丁。令我惊奇的是,我在劳伦斯身旁看见了霍伊斯那张苍白紧张的脸。安妮·普罗瑟罗也来了,她通常会参加星期天的晚祷,但我没想到今天她会来。我竟然看见了莱蒂斯,真是令人吃惊。星期天上午必须去教堂做礼拜——在这一点上,普罗瑟罗上校非常固执,但我从未见过莱蒂斯参加晚礼拜。
格拉迪斯·克拉姆也在,在一群干瘪的老小姐的衬托下,她的年轻和健康相当刺眼。我想,那个姗姗来迟,溜进教堂,坐在教堂后面的模糊人影大概是莱斯特朗兹太太。
用不着我说,普赖斯·里德雷太太、哈特内尔小姐、韦瑟比小姐和马普尔小姐悉数到场。所有的村民都到了,几乎无人缺席。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教堂曾经如此拥挤过。
人群真是奇怪的东西。那天晚上,教堂就像一个磁场,第一个感觉到它的影响的人是我自己。
一般说来,我会事先准备好布道稿。我的准备工作做得非常认真,但没有人比我更清楚其中的不足。
今晚,我必须即席布道。我俯视一张张扬起的面孔,脑子里突然有了一个疯狂的念头。我不再是上帝的牧羊人,而是成了一个演员。我面前坐着一群观众,我想感动他们——甚至,我感觉自己有能力感动他们。
我那天晚上的所作所为并不让我感到骄傲。我对情绪化的宗教复兴派精神全然不信。然而,那天晚上,我扮演了一个语无伦次、怒吼咆哮的福音传道者的角色。
我慢慢地宣讲。
我来本不是召义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
我把这句话重复了两遍。我听到自己的声音,洪亮清脆,不像往日的伦纳德·克莱蒙特的声音。
我看见坐在前排的格里塞尔达吃惊地抬起头,丹尼斯也照着她的样子抬起头来。
我屏息凝神了片刻,然后,放任自己情绪激昂起来。
教堂里会众的情绪压抑到了极点,反而意味着可利用的时机已经成熟。于是我就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