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结社的实际阶级组织——尤其是像洛西克鲁斯派(Rocicrucians)那样具有严格规律的结社。高居结社之首的是长老裁判所,其首长代表该社精神原则的化身。该社位于一座神秘的建筑物——往往是一座城堡——之中,包括一个阔大的档案处和各种密室。在新会友被接受之前,他必须甘受考验,并宣誓效忠。他领到一张见习证和适当的徽章,获准参加盟会的庆祝仪式,而且必须常常从事秘密的旅行,来替该会服务。这种旅行往往是象征性地根据克利斯丁·洛森克兰兹(Christian Rosenkranz)——他是洛西克鲁斯派因以得名的先祖,曾到东方旅行,并带回阿拉伯和印度的学问,构成了该会规例的基础的传说。这名见习生或主角在他的游历途中,有一个惯有的人物——密使或精灵——来陪伴或引导他,而这个人物是代表该会的人性化身,与代表精神原则的会长成为对比。在传统上,这位密使具有种种固定特征,其中最为突出的,是他的无所不能、无所不在,他那没有时间性的外表,他的炯炯目光,他的外国出身以及易变性。这些都是流行的“盟会小说”的标准装备,在这种小说里,它们以纯粹的形式出现。任何人都看得出——加以必要的变动——当时具有较高文学品质的长篇小说,其小说结构所具有的类似之处,譬如《威廉·麦斯特》就吸收了这些要素的大部分,而没有加以任何广泛的升华。虽然盟会小说以及那些结社本身,代表了对于纯理性主义的一种反抗,而因此以神秘和秘密为豪,但是18世纪的作家对他们的反抗却无法绝对一贯:正如歌德一般,到后来,他们几乎总是给种种神秘提供一个理性主义的解答。这种理性主义的解答是典型的“盟会小说”的另一个标准特征。
这种理性主义的基础为浪漫派小说所扬弃。浪漫派的小说接受了“盟会小说”的外在形式,但为了自己的目的而把它改变。结社本身不再是一种人类的组织,而是某一种高超理想的象征——如同在《亨利·冯·奥夫特丁根》一般——而该理想的尘世表现,通常是集中在密使的单独人物上,例如诺伐利斯的克林梭(Klingsohr),或是霍夫曼作品中的“双重人物”。配合这种内在化或升华,合理的诠释就被抛弃了,而该小说于神秘的气氛中结束,一如它开始的时候一般。不过,在结构上,连浪漫派的小说也保留许多传统的“盟会小说”的特色,虽然为了自己的需要而把这些特色加以根本的改变。
我们一直在讨论的这个时期——1750年到1850年——如同黑塞一再叙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