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到来了。那是一个美好的夜晚,他们谈得挺投机,发现彼此拥有许多共同的爱好。他们都喜欢狗,不喜欢猫;他们都讨厌牡蛎,喜欢烟熏三文鱼;他们都喜欢葛丽泰·嘉宝,不喜欢凯瑟琳·赫本;他们都不喜欢胖女人,喜欢深黑色的头发;他们都不喜欢染成鲜红色的指甲。他们都不喜欢噪音、太嘈杂的餐馆和黑人;他们都喜欢乘公共汽车,不喜欢地铁。两个陌生人竟能拥有如此多的共同爱好,真是不可思议。
有一天,在美发厅,简打开手提包时,无意中将诺曼·盖尔的一封信落在了地上。她捡起信时有点脸红。格拉蒂丝凑了过来。“你男朋友叫什么名字?”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简的脸更红了。
“别逗我了,我知道那肯定不是你妈妈的舅爷爷写来的。我又不是小孩子。他是谁,简?”
“是我在皮内认识的一个……男人。他是个牙科医生。”
“牙科医生?”格拉蒂丝毫不掩饰自己的厌恶,“他的牙一定挺白,笑容完美。”
简被迫承认确实是这样。
“他有小麦色的皮肤,眼睛湛蓝。”
“这年头谁都有小麦色的皮肤,”格拉蒂丝说,“去海滨晒一晒,或者从药剂师那里开一瓶药,只需两秒。‘英俊的男人都拥有黧黑的皮肤’什么的。眼睛听起来倒不错。但是——一个牙医!他想吻你的时候准会说:‘把嘴再张大一点。’”
“别傻了,格拉蒂丝。”
“你别这么敏感,亲爱的,我看你真的生气了。……是的,亨利先生,我就来!可恶的亨利,以为自己是上帝呢,把我们这些姑娘支使得团团转。”
那封信是邀请简星期六共进晚餐的。周六中午,简拿到了增加的工资,情绪大好。她想:“当初从飞机上下来的时候我是多么担心!结果一切都很美好……生活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在这样的心情下,她决定好好犒劳自己一餐。她决定去转角餐厅,享受一下那里的美食和音乐。
她在一张四人桌旁坐定,那里已经有一位中年妇人和一个年轻人坐着了。那位妇人刚刚吃完,正叫侍者拿账单来。她提起一大堆各式购物袋便离开了。
简像往常一样,一边吃饭一边看书。当她停下来翻页时,注意到那个年轻人正盯着她的脸看,同时意识到这个年轻人非常眼熟。
与此同时,年轻人鞠了一躬。
“对不起,小姐,你还认识我吗?”
简更用心地打量他。他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