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父亲扬帆启航前往南非的两个月后,弗农去上学了。这是沃尔特·戴尔的希望与安排,这时的迈拉几乎将他的话奉为圣旨。他是她的战士、她的英雄,其他的想法都被抛诸脑后。她整个人喜滋滋的,替战士们织袜子,支持如火如荼进行中的“送懦夫白羽毛[1]”活动,对其他女士表示同情,并跟她们聊天——她们的丈夫也去对抗邪恶又不知感恩的波尔人了。
要跟弗农分开,让她痛彻心扉。她最亲爱的人、她的宝宝——要到离她那么远的地方去。为了要符合孩子父亲的期望,身为母亲的她必须做出多少牺牲啊!
可怜的宝贝,他肯定会有最最严重的思乡病!她甚至不忍心去想这件事。
不过弗农没有想家。他对母亲并没有强烈的依恋,在整个人生里,他是在远离她的时候最爱她。能够从她情绪化的感性世界里逃离,对他而言不啻为解脱。
他有能够适应学校生活的好性情。他有运动方面的才能,有平和的风度,在体能活动方面还有很不寻常的勇敢精神。在跟着罗宾斯小姐度过一段单调的生活以后,学校是令人开心的新鲜调剂。跟戴尔家族的所有人一样,他有跟人打成一片的天赋,交朋友对他来说很轻松。
可是,这个沉静少言的孩子太常以“没什么”作为答复,除了对少数几人以外,这种性情一生都伴随着他。在学校里交的朋友是跟他一起“做事”的人,他把想法留在心里,直到之后遇上了可以分享的那个人。
在住校后的第一个假期里,他遇到了约瑟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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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农的母亲用一阵喜形于色的感情爆发来迎接他。他对这种事情已相当有自觉,就很有男子气概地忍下来。迈拉表现完第一波的欣喜若狂以后,说道:“亲爱的,有个可爱的惊喜在等着你。你猜猜谁来了?是尼娜姑姑的女儿,你的表妹约瑟芬,她来跟我们同住。很棒吧?”
弗农不太确定该作何反应,他必须再想一想。为了争取时间,他说道:“为什么她要来跟我们住?”
“因为她母亲过世了。对她来说这实在是件非常伤心的事,所以我们必须对她很仁慈、非常仁慈,才能够弥补伤痛。”
“尼娜姑姑死了吗?”这让他很遗憾。漂亮的尼娜姑姑,还有她鬈曲缠绕的烟圈……
“是啊。你应该不记得她了吧,亲爱的。”
他没有说他清清楚楚记得她。何必说呢?
“约瑟芬在课室里,亲爱的,去找她,跟她做朋友吧。”
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