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钱。
马有才伸出一根指头:“一块。”
他说,除了钱,那几天还出了件事,让他们仨下了决心——内二区有个巡长,有天在街上救了个触电的人[2],救完了人,自己却半夜跑出来摸电线死了。一打听,说这巡长家里太穷,养不起一家四口,早想寻死了。三人商量了一晚上,打算试试——卖古董不偷不抢,总比穷到自杀强。
老赵当警察年头最久,在鬼市混得熟,一个月就成交了四五桩买卖。这几块钱,让三人生活大为改善。老赵赎回了警服,小赵还给媳妇儿买了双新鞋。
<img src="/uploads/allimg/200410/1-200410132231451.jpg" /> <h6>北洋时期,普通警察分三个级别:巡警、巡长和巡官。巡警升到巡长,每月能多挣3到5块钱。按当时北京的消费水平,无压力地养活一个三到五口之家,一个月需要50块大洋左右。参考资料:陶孟和《北平生活费之分析》、蔡恂《北京警察沿革纪要》</h6>
“小赵出事儿前,我还琢磨着不拉车了,一心一意干警察,万一当上巡长呢。”
马有才跟我要了根烟抽,问我听没听说前阵子电影院打死警察的事儿。
我一惊:“是小赵?”
马有才点头:“也是奇怪,小赵平时不在那块儿巡逻,就那天跟人换了个岗,到那里就出事儿了。”
出事儿后,马有才和老赵去打听过,“售票员说,报上都瞎说,小赵一直给当兵的赔笑脸,连碰都没碰他们一下——他连拉车的都不敢骂,哪敢惹当兵的?谁知道,当兵的突然开枪,打穿了眼睛,一声没吭就死了。”
小宝拍桌子,给马有才续了杯水:“这是谋杀啊!”
马有才叹口气,低下头。我问他老赵又是怎么回事。
“就前天的事儿,我也差点死了。”
21号下午,马有才和老赵帮忙安排完小赵的后事,5点多从齐化门(朝阳门)外回城。走到城墙根,一伙人迎面过来,个个都狠着脸,腰里鼓囊囊的。老赵小声对马有才说,别多事,装没看见,两人和这伙人擦身而过。走过几十步远,那伙人忽然转身跟了过来。老赵让马有才赶紧去叫人,自己掏出枪:“我好歹是侦缉队的,他们也不敢怎么样。”马有才心里怵得慌,就往城门跑,边跑边悄悄回头瞄。那伙人架着老赵从跑马道(旧时城墙专供上车马的斜坡走道)上了城墙,倒也没怎样,有说有笑的。过了七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