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
然而,我无意与赫斯特警官在这个问题上争论。我向他道了午安,祝他好运后就离开了。
快到家时我才有了这个想法。完全是毫无来由。它只是作为一个可能的方案在我的头脑中闪过。
你一定还记得,事发第二天,我第一次搜查那条小路时,发现某处的灌木丛被人动过。结果证明,或者我当时认为是,那是和我想法一致的劳伦斯干的。
但我记得,后来他和我一起行动时,突然又看到另一条有些微痕迹的小径,是警督走过留下的。再次想起这件事时,我清楚地记得,第一条路劳伦斯那条比第二条路显眼得多,仿佛不止一个人经过那里。我推断,也许正是这一点吸引了劳伦斯的注意。倘若最初是斯通博士或克拉姆小姐动过呢?
我记得,或是隐约记得,折断的树枝上有几片枯萎的叶子。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条小径就不可能是我们去搜寻的那个下午踩出来的。
我带着疑问走近这个地点。我一下子就认出了那条路,再次奋力穿过灌木丛向那里走去。这次我注意到了几根新折断的树枝。在我和劳伦斯来过之后,有人走过这条路。
我很快来到了遇到劳伦斯的地方。那条若隐若现的小径伸向更远的地方,我沿着这条路向前走。突然,路变宽了,形成一片空地,并显示出隆起的迹象。我说这是一片空地,因为树下的灌木稀疏了,但树枝在头顶上交错遮挡,整片空地宽约几英尺。
另一边的灌木则生长得很繁茂,很明显,最近没有人从那里走过。不过,有一个地方还有被翻动过的迹象。
我走过去,跪在地上,伸出双手将灌木扒开。一个褐色的箱子皮面闪闪发光,这是对我的奖励。我激动极了,把一只胳膊插进去,费了很大力气才将一只褐色的手提箱拉出来。
我欢呼了一声。我终于成功了。尽管在赫斯特警官那里遭受了冷遇和斥责,但结果还是证明我的推理是正确的。毫无疑问,这就是克拉姆小姐提的那只箱子。我碰了一下搭扣,但箱子是锁上的。
起身时,我发现地上有一颗小小的闪光棕黄色晶体。我随手把它捡起来,塞进口袋里。
然后,我抓着我发现的这个东西的把手,顺原路返回小路。
当我翻过梯磴,来到小路上时,附近传来一个激动的声音:
“哦!克莱蒙特先生,你找到了!你可真聪明!”
我立刻想到,在看见别人却不被人看见这方面,马普尔小姐天下无敌。我把手提箱放在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