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做。”
“哦!天哪,”莱蒂斯说着,叹了口气,“怎么每个人都这么无聊呢。真烦,真是烦死我了。如果有钱,我早就走了,可是我没钱,走不了。要是我父亲死了该有多好,那我就不用这么心烦了。”
“你不能这么说话,莱蒂斯。”
“哦,如果他不希望我咒他死,就不该这么吝啬。难怪母亲离开了他。你知道吗?这么多年来,我一直以为她死了。和她一起私奔的那个小伙子是什么样的人?是好人吗?”
“那是你父亲搬到这儿之前的事。”
“我也不知道她后来怎么样了。我盼望安妮快点儿找个情夫。安妮恨我——其实,她对我不错,但她恨我。她开始变老了,她不喜欢自己这样。你知道,到了那个年纪,脾气会变得很古怪。”
我不禁怀疑莱蒂斯整个下午都会待在我的书房里。
“你没看见我的唱片吧?”她问道。
“没有。”
“太烦人了。忘了放在哪儿了。我把狗也弄丢了。手表也不见了,不过没关系,反正表针也不走了。哦!天哪,我太困了。怎么搞的,我十一点钟才起床。生活真是令人筋疲力尽,你不觉得吗?哦!天哪,我该走了。三点钟我要去看斯通博士挖古墓。”
我瞥了一眼时钟,告诉她,现在是四点差二十五分。
“哦!是吗?糟糕。不知道他们会不会等我,还是撇下我先走了。我还是快点儿走吧,看看能不能赶上他们。”
她站起身,准备再次飘然而去。与此同时,她扭过头来低声说:
“你会告诉丹尼斯的,对不对?”
我随口答应了一声,后来才意识到,我根本不知道要告诉丹尼斯什么。我想了一下,觉得知道不知道都没太大关系。斯通博士这个名字令我陷入了沉思。斯通博士是著名的考古学家,最近住进了“蓝野猪旅店”。他负责监督挖掘一座古墓,这座古墓正好位于普罗瑟罗上校的田产上。他和上校有过几次口角,没想到他会邀请莱蒂斯去看掘墓,这倒是很有趣。
我忽然想起来,莱蒂斯·普罗瑟罗有几分疯狂。我怀疑她怎么能和考古学家以及他那个秘书小姐克拉姆相处。克拉姆小姐二十五岁,身体健康、精力充沛、面色红润、吵闹聒噪,那张嘴似乎包不住她满口的牙。
村里人对她看法不一:有人认为她行为不端,也有人认为这个年轻女子恪守妇德,打算早日成为斯通太太。她在各个方面都与莱蒂斯截然相反。
我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