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桌前,倒了杯冷茶灌下。
“夫人喜欢孩子么?”
依据经验,这种时候绝对不能同他反着来。
她捂着受伤的小臂,只颤巍巍朝他走近两步,提着心尖,疼到喉嗓都在抖。
“出嫁随夫。
我喜不喜欢不重要,重要的是,夫君喜不喜欢。”
这没根没骨,逆来顺受的模样,果然很让郑明存满意。
他先是眉峰微扬,然后吁了口长气,
“稚童软萌,我自然喜欢。
只是夫人也知,我身子不济,恐今生都难有子嗣,如此论起来,实在乃人生一大憾事。
徐温云只能立马安慰,
“郎主放心,我提前命人打探过,京中有好几位御医都极擅治疗此症,只消一到京城,我们便可登门拜访,假以时日,必能根治,让郎主得享儿孙绕膝之乐。”
可若当真能治好,又何须等到今日?
这十余年来,郑明存尝试过的药方何止百种,什么春蚕壮阳方蛇通阳宝龙兄蛇油……那苦口的汤药徐温云只吃了三年,而他吃了十余年,可恨依旧一点成效都没有!
退一万步讲,若非这隐疾无法治愈,他又哪里会娶徐温云为妻?
以荣国公府的家世门楣,以他高中探花的俊逸之才,当初大可聘一位高门贵女,只不过那些精养出来的女子大多心气高,若嫁进门后不满他的不全之症,一个闹腾开来,两厢都不好看,倒不如就娶徐温云。
貌美如仙,家世又低,还有两个拖累,能隐忍,够坚韧,好难捏,哪怕受了委屈也无人为其出头。
实在是装点门面,安守后宅的最佳选择。
“明知此症已是药石无医,倒难为夫人还肯好心宽慰我,其实不怕同你说,这病就算能治好,我也等不了那么久……
我需要立即,马上,赶紧有个孩子。
且最好,是男胎。”
这不举萎靡之症,就算娶妻遮掩,也瞒不了多久。
以往在袁州就任倒还好掩盖,可一旦入了京,皇城根底眼线众多,若是不慎穿帮,那今后在官场上应该如何做人?只怕走在路上都要被人戳脊梁骨。
在旁人眼中,他郑明存只能是完美无缺的存在,绝不能有半分瑕疵!
再者,也是最紧要的。
父亲已然老迈,早就有心要传爵,而他作为族中最出类拔萃的那个,公爵之位原毫无意外是要落到他头上,□□国公府向来看中血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