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见到七条由香的邻居遭逮捕的报道,丰崎很惊讶。电视上、报纸上登出来的犯罪嫌疑人的照片,和丰崎在天花板上看到的完全不一样。
逮捕的嫌疑犯是个25岁的守卫,但丰崎看到的罪犯的年纪却在25岁到30岁之间。
嫌疑人是个长脸、瘦瘦的年轻人,而凶犯的体格却很健壮,颧骨也很突出。而且最大的区别是,嫌疑犯留着长发,而罪犯则理了运动员式的短发。
“搞错了,他并不是罪犯。”
丰崎确信这一点。
但如果告诉警察自己亲眼看到了案发过程,那么自己的怪癖就会露馅。趴在天花棚上偷看别人的隐私,这种行为也许已构成犯罪,足以被逮捕。
把那难于启齿的怪癖公之于众已够为难的了,要再遭到逮捕的话就更不值得了。自从在东京的底层开始流浪,丰崎就尽量躲开警察。
无辜戴上嫌疑犯的帽子的确可怜,但也没人规定自己得冒着危险去帮他,再说原本就是毫不相干的人。就当守卫他自己倒了大霉吧——丰崎这么对自己说。
案件被报道后,妹妹寿寿打来了个电话。
“哥哥,你有没有看新闻?”
“新闻?什么新闻?”丰崎故意装糊涂。
“就是住在我们公寓的七条由香被杀的案子。案件发生时,你不是正巧在我屋吗?你没发现什么吗?”
“我怎么会发现什么呢?”丰崎尽量使自己的语气显得平静。
“但根据报道,案件恰恰是在哥哥待在我屋的时候发生的啊。那天客人请我吃饭,我吃完了才回来的,所以比平时要晚。回来的时候已接近第二天上午10点了。那时七条小姐该已被人杀死了。哥哥你不会是杀人犯吧?”
寿寿的话虽是有点开玩笑,但话里头还是藏着疑问。
“喂,你胡说什么呢!我为什么要杀死七条由香?”
“但哥哥你不是一直都对她挺有兴趣的吗?你不是老问我七条小姐是个什么样的人吗?”
“男人都对年轻女孩子感兴趣的嘛。就为了这个就被当做杀人犯,我有十个脑袋也不够啊。”
“开玩笑的。哥你为什么那么生气?越来越怪了。”
“说话也该有个分寸嘛,我挂了。”
“等等。警察也来我屋调查来了。哥哥你真的什么都不知道吗?你要注意到了什么要讲啊。虽然跟七条小姐没什么交往,但住在同一公寓的人被人杀了,真让人害怕。凶手不尽快抓到的话,我晚上睡觉也不安心。”
“这话真不像你说的。”
“哥哥是凶手的话,该不会杀我的吧?”
“我真的要生气了。”
“当时你要没来我公寓说不定会好点。哥哥你是最容易招人怀疑的那种人嘛。”
“那天晚上我待在你屋的事,你不要告诉其他人。”
“为什么?”
“很好理解嘛。要是警察知道七条小姐被害那晚我是待在你屋的,他们肯定要来问我情况的。我讨厌那样。”
“你要是没做什么亏心事,无论别人怎么问,不是都该没什么的吗?”
寿寿的语气里透着怀疑。
“我才没做什么亏心事呢。被警察问来问去的太烦,我讨厌那样。”
“是和我住在同一公寓的人被杀了,你不该协助警察调查吗?”
“又不是在我公寓。”
“你真无情。如果我被人杀了,哥哥你是不是打算就像没事人似的?”
“你别担心。你不是那种会被人打、被人害死的人。”
“那你干吗这样?”
“没什么,没人会杀你的。”
“虽然这话有点不中听,哥哥你最好什么都不知道。反正你小心点为妙。”
“为什么我得小心呢?”
“哥哥你不是常惹得女人们很伤心吗?与其说哥哥你会杀女人,不如说你也许会被女人杀死。”
听了寿寿的话,丰崎大吃了一惊。原本以为那案子跟自己没有关系,但如果让警察知道自己当天晚上是在寿寿的屋里的话,是会找自己问话的吧?到时候该怎么推得一干二净呢?
自己虽不是凶手,但如果警察搞台测谎仪的话,自己就会露馅。
2
莫名其妙地被冠上杀人犯帽子的北前真司,一开始的时候,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他绝望了。
就算罪名被澄清了,一旦曾经是杀人嫌疑犯,司法考试时也许就会留下污点。被处以禁锢以上刑罚的人,就没有资格当审判官、检察官和律师。
一直以来自己都是以成为律师为目标而准备司法考试的,现在却没有这种信念了。
每天学习八小时,坚持两年半才能达到及格水平。挑战被公认为所有国家考试中最为困难的司法考试,必须要有坚强的意志。
得抵抗住年轻人的烦恼与各种诱惑而拼命学习。平白无故地被人戴上杀人犯的帽子,支撑自己的意志一下子就崩溃了。
随着意志的崩溃,一直以来当做奋斗目标的司法考试也变得毫无价值。为了那玩意儿而放弃了自己两年半的青春,真是个笨蛋。
每天晚上不仅要做守卫工作,还要牺牲睡眠时间来看六法全书,现在看来,这样的生活真是丧失了人生价值。只会看六法全书的人成了司法从业人员,这样的人能裁决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惩治社会黑暗现象、帮助弱势人群吗?
曾经听说过这么一个并不好笑的笑话:一个退休的审判官竟被人骗了。如果只关注于法律,对于活生生的人群及社会的错综复杂,就会认识得不足吧。
作为一个要参加司法考试的人,好歹要指出警察冠给自己的杀人罪名中的疑点,以学习的法律知识为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吧?但支撑北前的价值观崩溃了!丧失了价值观的人就丢失了斗志,北前觉得全身虚脱。
北前真司并不承认罪行,就这样被送到了检察厅。
拘留了两天后,他又被检察厅扣留了十天。这期间,北前就被扣留在警署接受调查。
就在被拘留十天后,北前就自己招供了。精神、体力都不堪重负,什么都变得不重要了。
根据他的招供,调查本部进入了有根据的调查。该调查为了确认本人的供词是否真实,将本人带到犯罪现场,让他重演犯罪过程以取得相应资料。
北前以杀人罪被起诉。
3
听到北前真司自己招供了罪行并被起诉的消息后,栋居的心情却一点都不轻松。
栋居觉得就凭着鞋垫上粘有被害者的体液这一点,就判定北前是犯罪嫌疑人是不充分的。发现由香被杀时粘在脚底的体液移到鞋垫上去了的可能性也是很大的。鞋垫上的体液,不能作为北前就在犯罪现场的证据。
况且,从凶手抢走曾托被害人代买的鞋垫后立即使用这一点,也与凶手的心理不符。
虽然被害人颈部掐痕上的手掌印、血型都与北前的相吻合,但同一血型、同一手掌大小的人也有的是。被害者与北前关系密切这个事实,使得调查本部形成了先入为主的观念。如果北前一直否认的话,检察官也会犹豫要不要起诉吧?
栋居不明白,北前为什么突然丧失了斗志。
调查本部还没解散,正在为收集公判用的证据而工作着。他们通过把犯人带到现场让他重演案发过程,来判断犯人的自供里有没有不符合事实的。如果自供里有谎话,这时就会显露出来了。由于是遣送检察院后自供的,所以警察也一块儿过去了。
栋居跟北前一起去了,并一一确认。关于鞋垫,不是从现场拿走的,而是案发前晚,被害人放在北前屋前的报纸筒内,然后北前又穿在脚上的。供词没有发生变化。
“为什么偷着从单位跑出来而去了七条小姐的房间呢?”栋居问。
“同事都休息了,其他的也没什么事好做,很无聊,不由得就想去看看七条小姐了。”
“迄今为止,有没有中途从单位出来过?”
“没有。守卫由于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必须处于时刻准备的状态中。”
“既然如此,那么那天晚上为什么会中途开溜呢?”
“一般都是两个人一起做守卫工作的,但就那天晚上变成我一个人了,想着了魔似的,认为驾驶摩托三十分钟就能往返了。”
北前骑着一辆125CC的摩托。
“是七条小姐给你开的门?”
“是的。她一开始奇怪我怎么突然来了,但还是给我开了门。”
“这之后怎么样了?”
“看到七条小姐后就亢奋起来了。七条小姐一开始不愿意,但后来就由着我去了。做完后,七条小姐说要告我强奸。我正在准备司法考试,如果遭到这种投诉就什么都完了,想到这里,我什么都顾不得了,就掐住了她的脖子。我本来不想把她掐死的,但发现的时候,七条小姐已软软地躺在那里了。我慌忙按着以前看过的人工呼吸的方法,做了会儿人工呼吸,但她还是没活过来。”
“七条小姐开门的时候穿着什么衣服?”
“睡衣。”
“是什么睡衣?”
“那个记不大清楚了,总之是睡衣。”
“发现七条小姐的时候她是光着身子的。衣服是你脱的还是她自己脱的?”
“我让她脱的。”
“你把她杀了后又干什么了?”
“立即回到了工作的场所,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一直工作到天亮。”
“明明是你杀了人,为什么要装成发现者的样子报案呢?”
“我觉得事情不会就这么结束的。装成发现者的话也许不会遭到怀疑。”
北前的陈述大抵跟犯罪现场及尸体的状况相符。
北前在现在的这家酒店已工作了两年,在这期间都是全勤,工作态度也很认真。他为什么会离开工作场所去被害者的家呢?这方面的证据还是不充分,但调查本部比较之后,决定还是维持送交公审的决定,并且认为已找到了北前有罪的充足证据。在收集证据为目的的调查的基础上,检察官也开始进行起诉的工作了。
调查本部的大部分人都觉得北前就是杀人犯,但检察官对于案件的起诉都非常慎重。
尽管栋居觉得光凭警察提交的证据是不能起诉的,但获得了本人的招供后,检察官似乎也有了自信。
也有被告人在法庭上否认自己对警察和检察官讲的话。但没有充分的证据,光说自己是逼供的或是被警察诱供的,法庭一般是不予理睬的。
4
北前真司被起诉后不久,栋居的办公地来了位不速之客。
栋居接到所辖署前台的通知后出来一看,有个年轻女人在等他,是位目光清澈的女子。一时间,栋居将眼前这个女人与本宫桐子的身影重叠起来。
她说她叫北前友美。
“这么说来,你是北前真司的……”
“妹妹。”
栋居不知说什么好了。
“报纸上登出哥哥已招认了,但我不相信。哥哥真的说是他杀了人吗?”
“是的。”
“你们有没有逼供?”
北前友美直盯着栋居的脸。
“没有这种事。凶手自己招供时,我们是不会逼供或诱供的。你哥哥是自愿招供的。”
“但我哥绝不是会杀人的人。我是他妹妹,我能保证。”
“不仅是他个人的招供,还有证据也说明他杀了人。”
“什么证据?有人在现场看到我哥杀人了吗?”
“没有目击证人,但你哥在案件发生的那个时间段在现场出入过,被害人颈部留下的掐痕,也就是用手掐的痕迹及血型等也都符合。”
“血型、手掌大小一致的人很多。”
“但你哥哥如果没做过,他又为什么要承认呢?”
“精神支柱一下子没了,再怎么样都无所谓了。这种心情没什么难以理解的。”
“我能理解你想帮哥哥辩护的心情,但光靠作为妹妹的你的感觉,是不能证明你哥哥没杀人的。”
“但既然没有目击证人,最后不也是靠裁判长及警察的个人感觉来下结论吗?”
友美的话越来越尖锐。
日本的裁判制度奉行自由感觉主义。
刑事诉讼法上,证据是否可靠,其是否采用,及在犯人自己招供或证据基础上判断有罪无罪,最后得出结论,整个过程并无法律的约束,就依赖于审判长个人的判断。
结果就算证据堆得像山一般高,但最后判断犯人是否有罪,还是靠裁判长的个人感觉。
“警察先生,拜托你了。哥哥他在撒谎,哥哥他在自暴自弃。连一只小虫都不会杀死的哥哥是不会去杀人的!哥哥如果是撒谎的话,他的话中肯定有什么地方是有矛盾的。你们警察不是擅长找出犯人谎言中的破绽吗?既然如此,并不是真凶的、无辜受害人供词中的破绽,你们一定能找到的。”
“岂止是不会杀死一只小虫,哥哥也不是那种在工作时间放弃工作离开工作场所的人。”
“如果哥哥不知道作为真正的罪犯该知道的东西,那么,那就是哥哥无罪的证据。”
友美在栋居的面前深深地低下了头。
“你为什么点名找我?”
“他们不让我见哥哥。哥哥的辩护律师让我来见见你。”
“让你来找我……”
“可能在哥哥接受栋居先生的调查时,他感觉到了什么吧。警察不应该仅仅是抓人吧?洗清无辜背黑锅的人的罪名,这不也是警察的职责吗?”
按照刑事诉讼法,调查员的工作就是,为了维护社会的秩序来调查事情的真相。追求真实性是调查最本质的目的,所以在逮捕犯人的同时,为无辜背黑锅的人洗清罪名,也是警察的基本职责。
但这常常是说说而已,追查犯人的警察及检察官更热心于收集犯人有罪的证据,却不会为了洗清犯人的嫌疑而花大力气。
调查员及检察官首先是怀疑有罪。在断定被告人、被告嫌疑人有罪前会推定他是无罪的。而站在该假定的基础上,收集证明嫌疑人无罪的证据,则是与调查员及检察官的心理相背的。
北前友美向栋居提出了一个与刑警的心理相反的要求。
初步调查后,调查本部的大部分人就形成了一种北前有罪的心理定势。但栋居却感觉到有些东西不能释怀,被并不是真凶的嫌疑人的虚假供词所困扰,北前友美说中了他的心思。
准备参加司法考试的人却被当做杀人嫌疑犯,这种打击与重创该是非常严重的吧?北前友美说这是“没了精神上的支柱”,这一点栋居深有体会。他自己不在家时,妻子受到坏蛋的袭击而死,家庭因此而被破坏,那种“没了精神上的支柱”的感觉栋居并不陌生。
支撑自己从那几乎不能承受的深渊爬起来的力量,就是对凶手的愤怒。虽说即使逮住了凶手,家人也不会死而复生,但总觉得只有抓住了凶手,妻子才能安息。
凶手至今还没被抓住。只要凶手仍然逍遥法外,栋居就不能放弃警察这份工作。
虽然自己不能随意地去找凶手,但他相信,作为刑警,与社会的敌人战斗,这并非与追踪杀死妻子的凶手无关。
这种激励栋居从深渊中重新站起的“愤怒”,在北前真司身上却是找不到的。无缘无故地背了黑锅,就算“愤怒”也跟妻子被人害死的“愤怒”大不一样。精神上的支点丢失了,既没有愤怒也没有憎恨,北前就这么陷入了这种精神状态中,不停地下沉、下沉。也许北前觉得,抗争已完全失去了意义。
5
北前友美相信哥哥是无罪的。哥哥别说杀人,就是一只虫子都不会杀的。在父母都还健在的童年,哥哥还因放走了捕鼠器中的老鼠而被父亲骂过。
如今竟然还强奸隔壁的女邻居并把她杀了,更不像是哥哥会干的事。
从乡里一起进京来,兄妹二人相依为命。哥哥一边做货车驾驶员、上门服务公司的汽车驾驶员、家具推销员、送比萨等各项兼职,一边支持友美读书,自己也以司法考试为目标而认真准备着。友美大学毕业后能进一家大出版社工作,也多亏哥哥的支持。现在她在该出版社所属的综合月刊《现代社论》工作。
进京后,有段时间友美是跟哥哥住在一起。毕业工作后,为了不妨碍哥哥准备考试,就分开来住了。现在回想,自己要跟哥哥住在一起,就不会惹上这等倒霉事了。一想到这儿,友美就后悔得不得了。友美去过调查本部,向那位名叫栋居的警察申诉哥哥是无罪的。之后,她一一拜访哥哥所住公寓的每一个人,也许他们知道哥哥是无罪的。
警察当然会向住户们做调查。但如果嫌疑犯的亲属去问的话,也许会知道些别的什么。友美这么想。
但几乎所有的住户什么都提供不出什么。平日里就没有往来,而且绝大部分人在案件发生的那个时段都睡了,或者是不在家。
凶手充分利用了都市里人际关系冷漠这一点而杀了人。或者,住户虽然知道些什么,但害怕会牵扯进去,所以都三缄其口。
自己是个外行,却能轻易地找到精于调查的警察问了一圈都没问到的东西——友美没这么设想过。
友美几次来公寓,都碰到了休息在家的丰崎寿寿。寿寿像是对被诬陷了的哥哥很同情,对友美很友好。
“我有时会碰到北前君,我怎么也不相信北前君会杀死七条小姐。他在家的时候总在认真学习。虽说跟七条小姐是邻居,关系看上去比较密切,但我作为一个旁观者,却怎么也看不出,他们之间会发生杀人或被杀的事情。我也这么跟警察讲了,他们却一点都不听。我觉得,北前君绝对不会是杀人凶手。”
听了寿寿的话,友美觉得在四面楚歌中,终于碰到了一个志同道合的人。
“谢谢你。七条小姐被杀的那天晚上,我哥值夜班。以哥哥的性格,他绝不会在工作期间放弃工作而去七条小姐屋的。我觉得我能听到真凶的笑声。请问丰崎小姐那晚注意到什么了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