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西,”弗莱特说,“没必要……”
她抬起一只手,示意他闭嘴。“只是一个善意的提醒,乔治,一个探长对另一位探长的提醒。我们必须懂得照顾好自己,不是吗?”她看了看表,“该走了,五分钟后和皮尔森有个会。很高兴见到你,探长。回见,乔治。”
然后她走开了,门还敞开着,一股浓重的香水味飘散在屋子里。一时间两个男人都没说话。雷布思先开了口。
“我相信你的形容是‘美人’,乔治。提醒我千万别让你给我介绍对象。”
下午时光就要过去了,雷布思独自坐在弗莱特的办公室里,他前面的桌子上放着一沓文件。他用手指敲打着桌子边,像个鼓手,眼睛盯着他写下的这两个名字。
安托尼·莫里森医生 汤米·瓦特克斯
这两个人他很想见一见。他在这两个名字下面画了一条粗粗的线,又写下两个名字:罗娜。萨曼莎。这两个人他也想见一面,只不过是出于个人意愿。
弗莱特去见总督察莱恩了,他在这栋建筑的另外一层,雷布思并没有被邀请会见。他拿起剩下的最后一小块三明治,可是想了想又把它扔进了办公室的金属垃圾桶里,太咸了。而且意大利香肠沙拉里头那是什么肉啊?现在他想再喝点茶。他想起来弗莱特要茶是拨18号的,可是他决定还是别试了。他可不想让自己做什么蠢事,不是吗?如果电话接到总警司皮尔森那里就真算他走运。
只是一个善意的提醒,雷布思明白这话的意思。他把自己写的单子揉成一团,也扔进了垃圾桶里,接着起身去了那间主办公室。他知道他应该做点什么,或者至少看上去是在做什么的样子。伦敦警局把他从四百英里之外叫过来是希望他能帮上忙,但是他从他们的调查中根本什么都看不出来。他们已经力所能及了,可是这一切却没什么用。他只是他们的另一根稻草。是为了获得那个难以捉摸的好运气的另一次尝试罢了。
他正在研究墙上的地图,这时候一个声音在他身后响起。
“先生?”
他转过身,看见凶案会议室里的一位警察正站在那里,“什么事?”
“有人想见您,先生。”
“我?”
“那个,现在您是级别最高的警探了,先生。”
雷布思想了想,“谁想见我?”
警察看了看他手里的那张纸,“一位叫作弗雷泽博士的人,先生。”
雷布思这次想的时间长一些。“好吧,”他说,转过身向那间小办公室走去,“过一分钟把他带进来吧。”他顿了顿,“哦,帮我端点茶过来,好吗?”
“好的,先生。”警员说道。等到雷布思离开了屋子,他转过身,其他人正坐在各自的桌子前面对着他笑,他说,“他妈的苏格兰人的嘴脸,”他大声说着,每一个人都能听见,“我把茶壶端进去前记着提醒我往里头撒泡尿。”
弗雷泽博士居然是位女士。并且她也足够吸引人,当她走进办公室的时候,雷布思不禁半欠起身子欢迎她。
“雷布思探长?”
“是的。那么您是弗雷泽博士?”
“是我。”她笑的时候露出一排完美的牙齿,雷布思请她就座,“我想我最好解释一下。”雷布思盯着她的眼睛点点头。他让自己的眼睛保持和她对视,因为他怕自己会不小心去看她那双有着健康肤色的修长双腿,或者是盯着她的大腿看。简单一眼他就把她的身材看个清楚,她很高,几乎和他一样高。她的双腿露出来,很长,身肢柔软。她穿了一件和裙子相配的外套,里面是一件简单的白色衬衫,戴了一串珍珠项链。项链的上方喉部有一个很淡很不显眼的疤痕,她的脸被太阳晒成了健康的肤色,没化妆。她的颊骨是方的,头发又黑又直,用一个黑色的橡皮筋扎在脑后,一缕没绑上的头发落在她的肩头。她进屋的时候拎了一个黑色软皮的公文包,现在公文包放在了她的膝盖上。她一边说话一边用手指拨弄着提手。
“我不是一位医学博士。”雷布思表现出一点吃惊,“我是文学博士,在伦敦大学学院教心理学。”
“你是美国人吧?”雷布思说。
“实际上,加拿大人。”
是的,他应该发现的。她的口音中有一种轻快的调子,很少有美国人说话是这样的。并且与那些在王子街停下来,和司各特纪念塔合影的美国人相比,她说话鼻音没有那么重。
“很抱歉,”他说,“那么,能为您做点什么呢,弗雷泽博士?”
“是这样,我今天早晨和你们这边电话沟通过,我说了我自己对狼人案子的兴趣。”
现在雷布思全懂了。另一个对狼人有一些疯狂想法的疯子,这肯定也是凶案会议室里的那些警员的想法。所以他们决定开他的玩笑,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给他安排一个会议,然后弗莱特也会感到难堪。好吧,让他们自己笑话自己去吧。对于有吸引力的女人,不管是不是疯子,雷布思总是有时间的。毕竟他也没有什么其他事情好做,不是吗?
“继续。”他说。
“我很愿意给狼人的特征做一个素描。”
“素描?”
“心理素描。就像拼图辨认嫌疑人一样,但是我所描画的是一幅心理图像,而不是脸长什么样子。我一直在研究犯罪素描,我想我可以利用同样的方式来帮助你更加清楚地了解凶手。”她停顿了一下,“你怎么看?”
“我在想你在想什么,弗雷泽博士。”
“或者我只是有公德心吧。”她低头盯着自己的腿,然后笑了,“可是实际上,我是希望能够通过这个验证我的研究方法。到目前为止我都在用警察局的旧案子进行实验研究,现在我希望能够接触一件真正的案子。”
雷布思坐在椅子上,身子向后靠过去,再次拿起笔,假装在研究。抬起头的时候,他看见她正在专注地看着他。毕竟她是一位心理学家,他放下笔。“这不是游戏,”他开口说道,“而且,这儿也不是开讲座的礼堂。四个女受害人,死了,那个疯子还逍遥法外,现在我们正忙着我们手头上有的那些线索,甚至是错误的线索。为什么我们要为你花时间呢,弗雷泽博士?”
她的脸挂不住了,颊骨变得一片绯红,看上去她并没有合适的答案。雷布思没有什么话要说了,所以他也坐在那儿,不说话。他的嘴唇又酸又干,喉咙好像涂了一层蜡。茶怎么还不来?
最终她说话了:“我想要做的只是读一读案件的资料。”
雷布思说话的讽刺口气更重了:“只是这些?”他用手指头点了点文件盒中成堆的文件,“那么没有问题,只耽误你几个月的时间而已。”她没有搭理他,在公文包里翻找着什么,她拿出来一个小巧的橘黄色文件夹。
“这儿,”她冷冰冰地说,“看看这个,二十分钟就够了。这是我给一个美国连环杀手做的心理素描,如果你认为并不能帮助你们寻找这次的杀手,或者确定他下一次会在哪儿作案的话,我就走。”
雷布思接过文件。天啊,他心里想着,不想看这些心理学的东西!相关……参与……激发。在那些管理培训课上他可受够了这些心理学的玩意。可是接下来他就不想让她走了,他可不想只剩下他自己坐在这间办公室里,被外面凶案会议室里的那些警员嘲笑,为他们的小小把戏成功而得意扬扬。他打开文件夹,拿出一份打印装订好的论文,大概有二十五页,他开始看这份文件。她坐在那儿,看着他,等着他可能的提问。雷布思读着论文,下巴扬起,这样她就看不到自己脖子上像松松垮垮的袋子一样的皮肤。他尽量挺起胸,让自己公认并不发达的胸肌看上去结实一点。他现在在怪罪自己的父母在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没好好给他补充营养。他长得柴火棍儿一样,并且每次他想开始增重的时候,增加的总是自己的肚子和屁股,而不是胸部和手臂上的肌肉。
屁股。胸部。手臂。他努力地将自己的注意力集中在眼前的论文上,却意识到自己用余光可以看到她的身体,就在纸张上面一点的地方。他甚至连她的名字是什么都不知道,或者他永远都不会知道。他皱起眉头,好像在沉思,然后开始看论文。
看到第五页的时候他开始对论文感兴趣,到了第十页,他觉得这篇论文还有点东西可以研究。很多内容都是推测的,约翰,说实话,所有的这些结论几乎都是靠推测,不过有几点她倒是推导得有理有据。他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她头脑运转的轨道和侦探是完全不同的。但是不管怎样,他们运转的中心都是一个太阳,并且时不时的,还会遇到一些卫星。如果让她为狼人做一些心理素描又有什么害处呢?最坏的结果就是带着他们走进另一个死胡同。最好的结果,也许在伦敦办事的这些日子他可以有一位女士的陪伴。是的,一个令人愉悦的女士的陪伴。这不禁提醒了他:他得给自己的前妻打个电话,约她见个面。他迅速地通读了一遍整个文件。
“好吧,”他说,合上论文,“很有趣。”
她看上去似乎很满意,“有用吗?”
他犹豫了一下才回她:“也许。”
这可不是她期待中的答案:“能不能让我研究一下狼人的资料,给他做个心理素描?”
他慢慢点了点头,一副沉思的样子,她脸上的表情轻松起来,雷布思禁不住回送给她一个微笑。这时候有人敲门。“进来。”他说。
是弗莱特,手里拿着一个托盘,上面的茶洒了一多半。“我想您刚才要了一些茶水。”他说,接着他看见了弗雷泽博士,雷布思很高兴看见他脸上震惊的表情。
“天哪。”弗莱特说,眼睛看了看这位女士,又看看雷布思,再看看这位女士,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吃惊已经表现了出来,“他们告诉我说你这儿有客人,约翰。可是他们没告诉我,我的意思是,我不知道……”他结结巴巴,然后不再说话,嘴巴张开,接着把托盘放在桌子上,转向她:“我是乔治·弗莱特探长。”他边说边伸出一只手来。
“弗雷泽博士,”她回答,“丽莎·弗雷泽。”
他们握手的时候,弗莱特用眼角扫了一眼雷布思。雷布思感到自己现在在大都会警局没有那么不自在了,冲着他缓慢却欢乐地眨了一下眼睛。
“天啊。”
她给他留下一套书让他看,《连环杀手心理》,这本书收录了各个学院在这方面发表的一系列论文。其中就包括伦敦大学丽莎·弗雷泽写的《最终解读:连环杀手的动机模式》。丽莎,好名字。不过上面倒没有提及她的博士学位。其他的书看上去部头甚至要更大,长长的文章,穿插着各种图片、表格,还有图解,例如吉拉德·Q.麦克诺蒂写的《大屠杀模式》。
麦克诺蒂[3]?这不会是在说笑吧?不过在书的护封上面,雷布思了解到这个麦克诺蒂教授也是生于加拿大,然后在哥伦比亚大学教书。不知道那个Q代表了什么。那一天剩下的时间他都坐在办公室里畅游在书海中,对丽莎·弗雷泽的文章极为关注(他读了两遍),麦克诺蒂的那本书他读的主要是讲“伤残模式”的章节。他喝了茶,喝了咖啡,还喝了两罐苏打橘子水,可是他嘴里总是有种酸酸的味道,并且他越读就会越开始觉得自己的身体很肮脏,在读过一个又一个骇人的故事后,他觉得自己的身体都因此而变得脏兮兮的。差一刻的时候他起身去洗手间,外间办公室里的人们已经不再干活了,可是雷布思并没有注意到这个事实,他的思绪还在别的地方。
弗莱特让雷布思待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几乎一整个下午都没有出现,到了六点的时候,弗莱特走进办公室。“喝一杯?”雷布思摇摇头,弗莱特坐在椅子边上,“怎么了?”
雷布思在那堆书上面挥了挥手,弗莱特看了看其中的一本。“哦,”他说,“我猜,这些不是床边读物吧?”
“不是,这些书很……邪恶。”
弗莱特点点头,“可是你有你独特的视角吧,嗯,约翰?不然那些犯罪分子就要逍遥法外了。如果这么可怕的话,我们都不敢直面真相,那么任何人都可以逃过谋杀的罪恶,比谋杀更加可怕。”
雷布思抬起眼睛看着他,“什么比谋杀更可怕?”
“很多啊。有人折磨然后强奸了一个只有六个月大的孩子,把整个过程录了下来,这样他就可以和那些类似的罪恶的人们分享。这个可怕吗?”
雷布思的回答几乎听不见:“你在开玩笑。”可是他知道弗莱特说的是实话。
“就发生在三个月之前,”弗莱特说,“我们还没抓到那个混蛋,但是苏格兰场拿到了那个视频——而且不止一个。见没见识过沙利度胺色情电影?”雷布思疲惫地摇摇头。弗莱特脑袋低了下来,这样他们俩人的脑袋几乎碰在了一起。“别有同情心,约翰,”他静静地说,“同情心没法帮忙破案,现在你在伦敦,不是苏格兰高地。光天化日之下双层巴士上都是不安全的,更不要说入夜后一条拖船道了,根本没人会看见。伦敦赋予你一张厚脸皮,还有暂时性的失明症。可是你和我不能失明,不过咱俩倒可以暂时喝一杯,来吗?”
现在他起身准备走了,搓着双手,结束了他的讲演。雷布思点着头,慢慢起身。“不过就很快地喝一杯,”他说,“今晚我有个约会。”
去赴约的时候地铁里挤满了人,他看了看自己的表:晚上七点半。难道伦敦的拥堵永远都不会结束吗?整个车厢闻上去有种醋和盐的混合味道,车在飞速晃悠着前进,车厢里三个振耳欲聋的喇叭里还放着广播。雷布思周围的面孔在他看来一片空白。暂时性失明:弗莱特是对的。他们将外界拒之门外,因为承认他们所经历的一切,就是意识到单调乏味的存在,幽闭恐惧症的存在,以及随之而来的那种愤怒。雷布思感到很压抑,很疲惫。但是他也是游客啊,所以也是要感受一下伦敦的。这就是为什么他选择了坐地铁出行,而不是坐在狭小的出租车里。此外,已经有人提醒过他,伦敦的黑出租价格高得离奇,他已经在他的那本伦敦百事通手册上查过了,他要去的地方离地铁站并不远。
所以雷布思选择乘地铁出行,并且他试着让自己看上去不那么像一个外地人,不那么直勾勾地盯着卖艺人和乞丐们看,试着不要在地下铁通道的中间停下来去看那些广告海报。一个流浪汉在某一站挤了进来,门关上了,车子继续前行后这个流浪汉开始大声咆哮,可是其他的乘客却置若罔闻,他们成功地忽略了他的存在。下一站到了,他受了打击,没精打采地离开了车厢,走上站台。引擎开动起来,雷布思再次听见了他的声音从旁边那节车厢传了过来。真是一场令人惊叹的演出啊,令人惊叹的不是流浪汉,而是车上的乘客。他们关闭了自己的思想,拒绝参与到社会当中来。如果他们看见有人打架的话,是不是也会如此表现呢?或者是看见一个高大结实的小偷在偷游客的钱包时也这样熟视无睹吗?是的,恐怕是这样。这并非是一个非正即邪的地方:这是一种道德的缺失,可是这比其他任何事情都让雷布思感到害怕。
可是这种情况也有某种形式的补偿,他所看见的每一个美丽的女人都让他想起丽莎·弗雷泽。挤上中央地铁线上的一节车厢,雷布思发现自己紧紧贴着一个年轻的金发姑娘。她的衬衫口子开到胸部,这让比她高出许多的雷布思偶尔能瞥见那里的山峦起伏。她从手中的简装书抬起头,看见他盯着自己。他迅速移开了眼神,可是总能够感觉到她一直在盯着自己的脑袋。
每一个男人都是强奸犯:难道不是有人这么说过吗?盐的痕迹……牙齿的咬痕……地铁减速进了下一站:麦尔安德,这就是他的目的地了。这个女孩儿也要下车。他在站台上徘徊了一阵子,直到女孩儿消失不见,可其实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做。接着他向地上走去,去呼吸新鲜空气。
其实更像是呼吸一氧化碳。三条小巷子都堵得要命,都是因为那个拖车没有办法挤过某个建筑物的窄门。两个恼怒的交警正尽力解开这个大麻烦,雷布思头一次觉得,他们头上戴着的那个圆高帽子是多么的可笑。苏格兰的那种扁平帽子倒是更加轻便,要是在足球赛场上,至少这样的扁平帽子不会让自己成为射球的目标。
雷布思在心里对那两个交警说了声“好运”,然后走向吉蒂安公园——这是一条路的名字,而不是公园——走向了78号。那是一栋三层的楼房,从前厅进门的格局来看,整栋房子被分割成了四个公寓。他按了按从下数第二个门铃,等在那里。开门的是一个十几岁高高瘦瘦的姑娘,她又长又直的头发染成了黑色,每一个耳朵上都戴了三个耳环。她笑了,给了他一个意料之外的拥抱。
“嗨,爸爸。”她说。
萨曼莎·雷布思领着她的父亲走上狭窄的楼梯,来到了最高层的那户公寓,她和母亲住在那里。如果说自己女儿的变化还不够令人惊讶的话,那么雷布思前妻的变化一定会令人大吃一惊。他从来没有见过自己的妻子状态这么好。她的头发中有灰色的发丝,可是头发剪得很短,很时髦,脸上有种健康的小麦色,眼睛炯炯有神。他们彼此打量着对方,没有人说话,接着快速地拥抱了一下。
“约翰。”
“罗娜。”
她正在读一本书。他看了看书皮:《灯塔行》,伍尔芙写的。“我倒是更喜欢汤姆·沃尔夫[4]。”他说。起居室很小,甚至可以称得上拥挤,可是装了很多书架,聪明地利用了空间,墙上挂的镜子也有效地拓展了视觉印象。他认出了那些熟悉的东西:那把椅子、抱枕垫,那盏落地灯,那是他曾经和罗娜生活在一起时共同用过的。现在这些东西都挤在这个狭小的公寓里,看着这些,他心里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感觉。不过他对室内装饰做了赞美,说整个小屋透着一股子温馨,然后他们坐了下来,边喝茶边聊。雷布思带了礼物:送给萨曼莎的光碟,送给罗娜的巧克力——看到这儿,两个女人交换了一个心知肚明的眼神。
两个女人。萨曼莎已经不再是个小姑娘了,身材还有着少女时期的那种柔软灵活,可是她的一举一动,还有她的脸庞则完全成型、成熟了。
“你看起来不错,罗娜。”
她顿了顿,接受了他的赞美。“谢谢你,约翰。”最后,她开口说道。他注意到罗娜并没有说一些赞美的话给他。母女俩再次暗地里交换了眼神,好像她们俩在一起的时光让她们之间产生了一种心电感应。所以那一晚,几乎一直是雷布思在说话,很多时候谈话都会中断,雷布思只好紧张地开口填补这段空白。
但是这些都不是那么重要了。他说起了爱丁堡,但是并没有详细说到自己的工作。这似乎并不那么容易,因为除了工作之外,他几乎不做其他的事情。罗娜问起一些他们共同的朋友们的近况,他只好承认自己已经很久没见过那些故友了。她说起了自己的教书工作,说起伦敦昂贵的房价(雷布思并没有听出罗娜有希望他在经济上帮自己的口气,从而获取在她们俩心目中更稳固的地位。毕竟,是罗娜自己决定要离开雷布思的,没有任何站得住脚的理由,除了她所说的,她曾经爱过一个男人,可是她选择嫁给工作)。接着萨曼莎告诉他关于自己上秘书课的事情。
“秘书?”雷布思重复道,试着让口气听上感兴趣,萨曼莎的回答很冷淡。
“我给你写的某一封信里头说起过。”
“哦。”谈话再次中断了。雷布思想大喊出来:我读了那些信,萨米!我读得如饥似渴!很抱歉我很少回信,可是你知道我一向不擅长写信,写信要花费我大量时间和精力,而我又恰恰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和精力。那么多的案子等着我去处理,那么多的人都依赖着我。
可是他什么都没说。当然了,他什么也说不了。他们开始玩起这个假装警察问话的游戏,在堡路(Bow Boad)的这间小小的起居室里,不着边际地闲聊,可是没有谈到任何实质性的话题,真是难以忍受啊。雷布思把手放在膝盖上,十指张开,已经做好姿势,好像随时准备起身离去。好的,很高兴能看见你们,可是酒店里铺着浆过的床单的大床在等着我,有冷饮机,有自动擦鞋机。他起身了。
这个时候门铃响了。两声短,两声长。萨曼莎几乎是飞奔着下了楼,罗娜微笑了。
“肯尼。”她解释道。
“哦?”
“萨曼莎的现任绅士男。”
雷布思慢慢点点头,他是个通情达理的父亲。萨米十六岁了,她已经毕业了,开始在大学学习秘书。不是男朋友,是位绅士男。“那你呢,罗娜?”他问。
她刚张开嘴做了个口型回答,这时候上楼的脚步声打断了她。萨曼莎牵着男朋友的手进了屋,她的脸变得红扑扑的,雷布思自然而然地站了起来。
“爸,这是肯尼。”
肯尼穿着一件有拉链的黑色夹克衫,一条黑色的皮裤子,一双靴子几乎长及膝盖。他每动一下身上的衣服就会发出声音,空闲的那只手里拿着一个面罩翻了上去的头盔,里头还能看见黑色皮手套的手指部分。两个手套指头露了出来,好像正巧指着雷布思。肯尼放开手不再搂着萨曼莎,他向萨曼莎的父亲伸出了手。
“哈喽。”
他的口气有些粗鲁,声音很低沉,有自信。他有一头柔软的黑发,几乎是中分头,脸颊和脖子上有一些青春痘,还有当天新长出来的胡茬。雷布思握了握他的手,很热,但是雷布思并没有表现出任何热情。
“你好,肯尼。”罗娜说,然后告诉雷布思,“肯尼是一位摩托车快递员。”
“哦。”雷布思答应了一声,然后重新坐下。
“是啊,没错,”肯尼听上去兴致很高,“就在城里。”他转向罗娜,“罗娜,我今天递了一个很老的包裹。”他一边说一边向罗娜眨眼睛,罗娜温暖地笑了。这个年轻的小绅士,这个大概18岁(可是他看上去很成熟,比萨曼莎看上去更加老练世故)的小伙子显然已经用自己的魅力征服了母女俩的心。现在他转向雷布思,用同样的表情向他眨眼睛。“生意好的话,我每天能赚100英镑呢。当然了,原来的生意更好,就在大本钟后面那个街区。现在那儿出现了挺多新公司,所有的公司都在向大家显摆他们多有钱。当然了,如果你干活又快又好,还是很有赚头的。现在有许多客户直接点名让我过去,这就说明我的事业正在起步。”他靠着萨曼莎在沙发上坐下,和其他人一道,等着雷布思说点什么。
雷布思知道大家在等他说话。肯尼实际上已经摆开了架势要和雷布思打擂台,现在他给出的信息就是,看你现在还敢不同意我。这个孩子到底想要什么?顺着他的自大拍马屁,还是要求雷布思同意和自己的女儿亲热,再或者给他几个逃避限速摄像头的技巧?不管怎样,雷布思可不打算接招。
“对你的肺不好,”他转换了回答的方向,“那些尾气。”
肯尼似乎对这种话题的转换有些摸不着头脑。“我会保持健康的。”他说道,听上去似乎有一些被激怒的样子。很好,雷布思这样想,激怒你这个小畜生还不是轻而易举。他知道罗娜在警告自己不要招惹肯尼,现在她正用那种杀人的眼神示意他,可是雷布思的注意力仍然放在肯尼身上。
“像你这样的孩子前途肯定不可限量吧。”
肯尼立刻就振奋了。“是啊,”他说,“我甚至还可以创建自己的快递车队,我需要的只是——”这个时候他后知后觉地注意到雷布思说的是“孩子”,他闭了嘴,好像觉得自己就是个穿着短裤戴着学校帽子的孩子。不过回头去纠正已经晚了,太晚了。他必须继续往前说,可是现在听上去好像他的这些理想都不过是些白日梦,游戏场上的过家家。这个条子肯定是从苏格兰来的,他可得小心点自己的每一个举动。现在看看事情进行到哪一步了?这个苏格兰佬,这个看上去抗打抗摔的混蛋一点都不配合,简直是格格不入,这个着装不讲究的家伙现在正在回忆他记忆里的一个小杂货店。有那么一段时间雷布思也曾经给这个杂货店当“快递小子”。(他解释说在苏格兰,“快递”就意味着“杂货”。)他当时有一辆外形笨重的黑色自行车,车把手上有一个金属的长方形筐子,杂货店的盒子就放在这个筐里,接着他就可以踏着脚踏板去送快递了。
“我曾经也以为我很有钱,”雷布思说,明显现在是在出击,“可是当我想要更多的钱的时候,根本就没能成功。我必须得等到我年纪足够,去找到一份工作。可是我真是喜欢那辆车子,干一些杂活,跑跑腿,给那些老家伙们送送快递。有时候他们还给我小费呢,够买一个水果,或者是一罐果酱。”
屋子里面没人说话,一辆警车开着警笛呼啸而过。雷布思靠在沙发上,交叉起双手,脸上洋溢着笑意。接着肯尼突然反应过来:雷布思在拿他们俩做比较!他的眼睛睁大了,屋里的每一个人都很清楚。罗娜明白,萨米明白。现在如果有人给肯尼两分钱,让他给这个条子吃一顿爆栗子他都愿意,管他是不是萨米的爸爸呢。可是他忍住了。罗娜起身去泡茶,接着这个大一点的混蛋起身说要告辞。
所有这一切都来得太快。肯尼还在试着弄清楚雷布思在玩什么把戏,雷布思能看得出来。这个可怜的没怎么接受过教育的黄毛小子想弄明白到底雷布思给了他多少打击。雷布思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需要多少就有多少。罗娜当然也因为这个对雷布思很不满,萨曼莎看上去有些尴尬,那么都去他的吧。他已经完成了自己作为父亲的职责,他所表现出的尊敬已经到头了。他不会再来骚扰她们了,就让她们住在这个拥挤的小公寓里吧,还有这个……绅士男来拜访,这个伪成年人。雷布思有更加重要的事情去做,读书,做笔记,另一段繁忙的日子在前头等着他。已经十点了,他在十一点之前就能回到宾馆。不算晚的夜,这正是他所需要的。过去的两天里他几乎只睡了八个小时。怪不得他这么暴躁,想找个人打架。
他开始觉得有一些羞愧了。找肯尼打架太容易了,他根本就不是对手。就好像自己用一座愤恨的大铁塔轻而易举地将一个小飞蝇压在身下。约翰啊,是愤恨,还是嫉妒?他可不能让这个问题打扰到一位疲惫的人,打扰到像约翰·雷布思这样的人。明天吧,明天他就会开始想一想答案,他下定决心要为自己带到伦敦来的这种傲气付出代价。明天吧,明天脚踏实地开始干活。
离开公寓前他再一次握了握肯尼的手,又给了他一个男人之间的眨眼。罗娜起身送他到门口,他们去了大厅,留下萨曼莎和肯尼坐在起居室里,门关上了。
“好了,”雷布思迅速地说,“我能自己下去。”他开始下楼,意识到多做停留就是在等着和罗娜吵嘴。这么做是为了什么?“最好注意点楼萨利欧[5]。”他临走时说道,没能克制住自己临走前的不善之言。
外面,他想起来罗娜就喜欢年轻的爱人。或者她……不,他不应该这么想。“抱歉,上帝。”他自言自语,转身大踏步走向地铁。
*
什么地方出了错。
在第一次杀人后,她感到恐惧、悔恨、愧疚。她曾经请求宽恕;她再也不会杀人了。
过了一个月。一个月以后她仍然没有被警察找出来,她变得更加乐观,又再次感到杀人的渴望,所以她又动手了。可是现在,距她第四次杀人已经过去二十四小时了,她感到了那种强烈的欲望,比任何时候都更加强烈和明确。她同样能够成功,可是会比较危险。警察仍在搜寻罪犯,这种时刻还没过去,公众也小心翼翼。如果她现在下手,她就能够打破自己不按理出牌的模式,或许这样一来,警察就会弄明白她的行动是不可预测的。
只有一个解决方案,错的,她知道这是错误的。这不是她的公寓,不真正属于她,可她还是这么做了。她锁上门,走进画廊。那儿,地板上躺着另一个尸体,她最新的杰作,她可以保存起来。把尸体藏起来不让警察发现。研究着尸体,她意识到自己需要和尸体花更多的时间在一起,需要更多玩这场游戏的时间。是了,保存起来就是解决的方案,这个藏身之所就是答案。不担心会被发现,毕竟这是一个私人处所,不是公共场所,不用害怕。她绕着尸体转来转去,享受着这种静默。接着她把相机举在眼前。
“笑一个。”她说着照了一张照片。接着她有了一个主意,她又上了一卷胶卷,给一幅画照了相,这是一幅风景画。等她玩完了这个新玩具,她就会把这幅画据为己有。可是现在她要给这幅画照张相,做个记录,一个永久的记录。她看着立即成像的相片慢慢形成,接着开始用画笔搅动调色板,将各种颜色混杂在一起,直到图片变成一片乱糟糟的彩色的旋涡,好像没有什么形状。天啊,她妈妈一定会恨她这么做的。
“婊子。”她说道,从挂满了画的那面墙转过身去。她的脸上写满了愤怒和愤恨,她拿起一把剪刀,再一次走到她的玩偶面前,跪下来,用手捂住头部,然后另一只手将剪子高高举起扎了下去,就在离鼻子一厘米的地方停住了。“婊子。”她又说了一遍,然后开始在鼻孔处挥动着剪子,她的手在颤抖。“长鼻毛,”她低语道,“太不得体了,太不得体了。”
最后她站起身,走到对面的墙边,拿起一瓶喷漆响亮地晃动起来。这面墙——她管它叫创作墙——全都是喷上去的黑色口号:艺术到死。杀人是一种艺术。法律是屁。干掉婊子。感受贫困。她觉得自己还有其他的话想要说,说一些值得在最后这点地方说的话,她用花体在墙上喷漆。
“这是艺术。”她说,回头看了看那面挂满了用画框裱起来的画,“这该死的艺术,欠操的艺术。”她看见玩偶的眼睛睁开,于是俯下身去,在距离不到一英尺的地方看着那双眼睛,可是眼睛突然闭上了,她用两只手小心翼翼地分开眼皮。现在两张脸几乎贴在一起,这么亲近。这种时候总是这么亲近,她的呼吸加快了。玩偶也加快了呼吸,嘴唇不停动着,鼻孔张开,想和封在嘴上的胶带抗争。
“该死的艺术,”她冲着玩偶嘶嘶地说道,“这个该死的艺术。”现在她又拿起了剪子,将剪刀张开伸到玩偶左侧的鼻孔中。“长鼻毛,强尼,对一个男人来说可不够得体,不够得体。”她顿了一下,好像在听什么声音,好像在考虑她要说的话。然后她点点头。“好见解。”她微笑着说。
“好见解。”
[1]基尔默路的英文名称是Kilmore,和Kill more(杀更多)这个词组只差一个字母。
[2]1英里≈1609米。
[3]这个名字的英文McNaughtie是小淘气鬼的意思。
[4]汤姆·沃尔夫(Tom Wolfe,1931— ),美国畅销书作家、新闻记者。
[5]Lothario, 西班牙作家塞万提斯所著《堂吉诃德》中的一个男人形象,专门勾引女人,老少通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