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 记
[四本笔记完全相同,都是十八英寸见方,封面像廉价的波纹绸织物那样鲜艳亮丽。但颜色迥异——黑、红、黄、蓝各不相同。翻开封面,露出每本笔记的首页,但仍令人摸不着头绪。在每本笔记的第一页或第二页,只有一些草率写就的断章残句。然后出现一个标题,安娜似乎机械地将自己一分为四,并根据所写的内容的性质冠以名称以资区别。反正就这么回事。第一本笔记,即黑色笔记,一开始便乱涂乱画,稀稀拉拉点缀着一些音乐符号,一些高音谱号和£形的标记,重重叠叠地变来换去。接着是一个环环相扣的复杂图案,再后面是文字:]
黑色
黑,它太黑了
它是黑的
这里存在着一种黑
[然后以反常而惊恐的笔触写下:]
每次我坐下来写作,让大脑处于松弛的状态,这些文字,它太黑了,或者说它们是与黑暗有关的。恐惧。对这座城市的恐惧。害怕孤独。真想跳起来,尖叫一声,或跑到电话机旁给什么人打个电话。能阻止自己这么做的惟一办法是有意去想像自己正陷在一片热光之中……白光,光,闭上眼睛,眼珠上盘旋着炽热的红光。那是坚硬的鹅卵石散发出的高温。我的手掌放在那上面,移动在苔藓之上。那是苔藓的颖果。小小的,就像那些小动物的耳朵;手掌上一块温暖的、粗糙的丝绸,不断地拉曳着我皮肤上的毛孔。热。太阳照在岩石上的气味。干燥而炽烈,脸颊上由尘土织成的丝绸,散发出太阳的气息。太阳。代理人关于小说的来信。每次信来,我就想哈哈大笑——讨厌的哈哈大笑。苦笑,绝望的笑,自我惩罚。虚幻的信,当我想起一片毛孔发热的花岗岩山坡时,我的脸颊贴在火烫的岩石上,眼睑上的红光。与代理人共进午餐。虚幻——这部小说越来越像一头有生命的野兽。《战争边缘》如今与我已毫不相干,它成了别人的财产。代理人说它应该拍成电影。我说不行。她很有耐心——她的工作使然。
[此处所标日期为一九五一年。]
(一九五二年)跟一位拍电影的人共进午餐。讨论如何为《战争边缘》配备演员。真不可思议,想笑。我说不行。发现自己终于被说服了。迅速起床,把小说缩短,居然发现《战争边缘》这几个字已经高高挂在电影院的门口。当然,他想把它叫做《被禁止的爱》。
(一九五三年)整个上午都竭力想回忆起坐在马雪比附近那个小湖的树底下的情景。徒劳耳。
[此处出现笔记的标题:]
黑 色
[书页正中划有一条醒目的黑线,左右两侧各有小标题:]
来源 钱
[左侧:小标题下写着一些残缺的句子,记录了值得回忆的一些场景,并贴有中非朋友写来的书信原件。右侧:记载着与小说《战争边缘》有关的一些事宜,包括从它的翻译所得的收入,商业性商谈的记录等等。
几页以后,左侧的记载结束了。三年中,黑色笔记在这里只记载了一些就事论事谈论商务的文字,以及由此引发对非洲自然风光的一些回忆。左侧文字以一份类似宣言的打印文稿继续开始,此打印稿实乃《战争边缘》的故事梗概。《战争边缘》如今被改成《被禁止的爱》。安娜写下这个梗概并非出于诚意,其协议也是在代理商的办公桌上签署的:]
彼得·卡莱是个活泼的年轻人,他在牛津大学辉煌的学业因二战爆发而中止。他跟一班穿皇家空军天蓝色制服的青年一道被空运到了中部非洲,接受飞行员的训练。年轻的彼得是个理想主义者,容易冲动,他了解了这座混居着有色人种的小镇的生活状况,惊讶之余便跟那班过着豪华生活的左派分子过从甚密。后者正好趁机利用他的天真和激进。平时,他们为黑人所受到的不公正的待遇大声疾呼;周末,便上郊外一家装饰俗丽的餐馆寻欢作乐。这家餐馆由典型的英国地主布斯比和他标致的妻子开办,他们年轻漂亮的女儿爱上了彼得。他则以年轻人的轻率鲁莽千方百计挑逗她。而遭到酗酒成性、爱钱如命的丈夫冷落的布斯比太太也热烈地暗恋这位英俊的青年。彼得自己则厌倦了左派分子的周末狂欢,偷偷地与非洲当地的激进分子接触,这班人的首领正好就是这家餐馆的厨师。彼得爱上了这位厨师的年轻妻子,而她又恰好遭她那位对政治十分狂热的丈夫的冷落。然而,这种爱情与白人居住区的戒律与习俗是不相容的。他们一次浪漫的幽会被布斯比太太意外撞上,她妒火中烧,向皇家空军驻军的指挥官告发了此事,后者答应她把彼得调离殖民地。布斯比太太不了解女儿的心思,又把此事说给女儿听。这位情窦初开的女孩因彼得爱上了别人而不是自己而深感羞辱,她作为白人少女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心情于是变得很恶劣,在一场争吵中扬言要离家出走。在场的母亲发疯似的冲她叫嚷:“可你甚至都迷不住他!他宁可爱那个肮脏的黑人女孩,也不肯爱你!”那位厨师从布斯比太太口中得知他的年轻的妻子的不贞行为以后,即刻休了她,打发她回娘家去。但是,这位黑人女孩大胆地奋起反抗,她没有回家,而是直接进了城,流落街头做了妓女。悲痛欲绝的彼得什么希望都破灭了,在殖民地的最后一个晚上,他喝得酩酊大醉。但一个偶然的机会使他在一家卖私酒的酒吧里重逢他的黑人情人。他们两人就在开设在穿城而过的臭水河边的一家妓院里拥抱在一起,度过了这个最后的夜晚。这妓院是白人和黑人可以相聚的惟一场所。他们纯洁的爱情被这个国家粗暴的、非人道的法律和腐朽者的妒忌摧残了,他们的前途异常渺茫。他们悲悲切切地商定:等战争一结束,就到英格兰团聚,但谁都知道这只是好听的空话。第二天早上,彼得向当地那班“进步人士”告别,眼里分明流露出对他们的蔑视。与此同时,他的情人则掩藏在火车站月台另一端她的黑人同胞中间。当火车鸣笛时,她向他挥手;但他没有看见她。他那呆滞的目光表示他正沉浸在对未来的死亡的思索中——因为他是个王牌飞行员!而她则回到那座黑暗的城市的妓院里,倒在另一个男子的怀里放荡地哈哈大笑,以此掩饰内心所感受到的痛苦和屈辱。
[右侧所记如下:]
前来跟我商谈的人看了这个故事梗概后很高兴,随后便开始跟我商讨如何将故事编得更符合有钱人的口味,使他们掏钱时“更少一点懊丧”——比如说,女主角不应该是一位不贞的妻子,因为这会使她失去观众的同情,如果换成厨师的女儿就不一样了。我即刻说,我这样写是为了获得讽刺的艺术效果。他恼恨了一会儿,笑了起来。我看着他那张装成一副坦率、善良、富有耐心的模样的脸,觉得它就是当今这个特定的时代的一个丑恶的假面具,(举个例子,某某同志在准备屠杀关押在斯大林监狱里的三个英国共产党人时,肯定就是这副模样:“好了,但我们对人性向来都考虑得很不周全。”)他说:“好了,沃尔夫小姐,您慢慢就会明白:与魔鬼共餐时,您的调羹不仅得做得很长,而且得用石棉作材料才行——当然这是一个绝妙的故事,梗概写得十分得体。”我坚持自己的意见,他耐住性子,始终扮着笑脸,以极其宽容的态度问我是否反对这样的观点:尽管电影业存在着许多不足,但好的电影仍能拍摄出来。“甚至包括具有进步意义的电影,沃尔夫小姐,您看呢?”他为自己终于找到了能保证使我就范的措辞而欣喜不已,并把这种喜悦表露了出来。他的表情显得既洋洋自得,又充满嘲讽和残忍。我回到家里,心中油然升起一种从未有过的厌恶感。我于是坐下,自出版以来第一次重读这部小说。它好像不是我自己写的了。如果在一九五一年出版之初就有人要我对它加以评论,我一定会这样回答他:
“这是一本一流的小说,显示了二流的创作才能。背景的创新在于:罗德西亚大平原上的一个火车站,没有根基、受金钱驱使的白人居民和忧郁寡欢、被剥夺得一贫如洗的非洲土著形成鲜明对照,烘托出一种特殊的氛围。故事的创新在于:一个因战争而被派到殖民地去的英国青年与一个半开化的黑人女子之间的爱情。隐匿其中的一个事实是:主题并没有多大新意,阐述也不够充分。简洁是安娜·沃尔夫创作风格的魅力所在。但要评判这种简洁的风格是出于一种有意识的艺术把握,还是通常所见的一种通过让小说的形态受强烈的情感支配而刻意获得某种效果的形式主义的花招,则为时尚早。
但从一九五四年开始,我是这样写的:
“以非洲为背景的小说继续大量涌现。《战争边缘》以其对乱哄哄的两性关系的极其敏锐的洞察力,是这类小说中写得较成功的一部。但关于白人与黑人间的冲突,显然没有说出多少新的东西。小说中最具史料价值的是它描写了种族隔离所引发的仇恨和残暴。这份来自种族边界线的最新报告提出了一个十分有趣的问题:白人留居的非洲大陆上所出现的这种压抑与紧张状况早已存在了许多年,为什么直到最近的四五十年代,它才突然间被文学艺术所曝光呢?如果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那么我们就能更多地了解社会与它所创造的能力之间、以及艺术与促其发展的张力之间的关系了。安娜·沃尔夫的小说创作是由一种对非正义的温和的义愤所激发的:这样做是好的,但仅此还不够……”
在我撰写评论文章的那三个月中,我每周阅读十多本书,结果发现:我对这些书所怀有的兴趣与我在阅读时所感受到的一切毫不相干——比如说(1)吧,他是旧的意义上的最后一位小说家,他就利用小说对生活作了哲学性的阐释。问题的关键是,小说的功能似乎正在变化:它已经成了新闻学的先驱。我们阅读小说是为了了解那些尚不为我们所知的生活区域:尼日利亚、南非、美国军队、矿区、切尔西的社团,等等等等。我们看小说的目的是想知道正在发生什么。五百部或一千部小说中只有一部具有小说之所以为小说的那种特质——即哲学性。我怀着同样的好奇心阅读了大多数小说,发现它们都只是报道性的读本。称得上成功的大多数小说都只是在报道社会某个区域的存在时显得有些新意,它所描写的某种类型的人尚未被纳入文学的一般意识之中。小说成了支离破碎的社会和意识的一项机能。人类有明确的分工,这种分工越来越细,甚至细分后还可以再分。要想反映这个世界,人们得想方设法去了解本国其他群体的情况,至于别国的群体,那就无从谈起了。要想全面了解这个世界是不可能的,因此,小说的报道成了一种媒介。就拿我们英国来说吧,中产阶级对工人群众的生活一无所知,反之亦然。但有关各个行业的报道、文章和小说随处有售,人们可以阅读这些书籍,就像考察原始部落一样。苏格兰的渔民是跟我在约克郡时认识的那些矿工完全不同的一类人。他们都来自一个比伦敦市郊的居民区更新奇的世界。
然而,我却没有能力写出惟一使我感兴趣的那种小说:即那种充满理智和道德的热情,足以营造秩序、提出一种新的人生观的作品。因为我感到十分迷惘。一直定不下心来再写一部小说。可供我写的“题材”不下五十种,但它们都不能让我得心应手。只要有一个题材能使我感到有把握,优秀而富有教益的小说便会源源不断地从出版社印出来。作为写作所必须具备的素质我只有一点,而且是最不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好奇心。一个新闻记者的好奇心。我的生活方式、教养、性别、政治观念、社会地位等等都阻碍着我进入生活的某些领域,为此我深感失望和遗憾。这也是我们这个时代某些最优秀的人物的通病。有的人能忍受其中的压力,有的则被它压垮了。这是一种全新的感觉,是有意无意间对一种新颖的、富有想像力的理解的尝试。但它对于艺术却是毁灭性的。我只是对如何在生活中最大限度地扩展自己感兴趣。我把这话说给苏格大娘听,她满意地点点头,以人们通常用来赞许伟大真理的口吻回答说:艺术家是在无力生存时才写作的。我记得,在她说这话时,我曾感到过一阵恶心。今天,当我正着手写作时,仍隐隐感到有些厌恶:这是因为这门属于艺术或艺术家的行业如今已大大贬值,成了头脑空空的业余爱好者的私有财产,弄得那些与艺术真正有联系的人一看见他们摇头晃脑神气活现的样子便恨不得逃得远远的。再说,当一个真理被穷究时——这一直是本世纪文学艺术的一个主题,简直成了可怕的老生常谈——人们便开始怀疑:这真的是终极的真理吗?人们会像那天我坐在苏格大娘面前那样想到“艺术家无力生存”这些话来,并让它们回响在脑子里,逐渐淡忘,最后克服了厌恶和迂腐。这些老生常谈竟然那么专断地出自一个心理分析者之口,这是有点非同寻常的。苏格大娘绝对是一个有教养的女人,一个受过艺术熏陶的欧洲人。她是以一个女巫师的身份说出这些陈词滥调的,如果她是跟自己的朋友,而不是对诊所里的病人说这番话,她会感到惭愧。针对生活是一个尺度,而对着诊察台又是一个尺度。我无法忍受这种状况。我最终不能忍受的就是这一点。因为这意味着生活具有一个道德标准,病人又有着另一个道德标准。我清楚地知道自己的小说《战争边缘》处在一个什么样的水准上。当我着手写它时,我心里就有数了。我当时就讨厌它,至今仍讨厌它,因为它在我身上变得那么专横霸道,已经威胁着吞噬我的一切。我于是手拎着自己的灵魂去见那位女巫师。然而,这位治病救人的人一听见“艺术”这个词便洋洋自得地笑了起来。艺术家这头神圣的动物认为万事万物都是正当的,认为艺术家所做的一切都是正当的。那种自鸣得意的微笑、宽容的赞许,并非为有文化的巫师或教授之流所独具。靠兑换货币为生的人,出版社的小丑,以及你的敌人都具有这一德性。当一位电影巨子想购买一位艺术家时,他搜寻创造力或创造的火花的真实企图只是为了将它摧毁,通过捣毁有价值的东西来实现自己的价值。这就是他不知不觉中所追求的一切——他把他的牺牲品称为艺术家。你是一个艺术家,当然……而那位受害者则总是傻笑,并把他的厌恶吞下肚子。
如今有那么多艺术家热衷于政治、甘愿“献身于”什么事业,其真正原因在于他们急巴巴想让自己置身于某种规章之中。不管那是什么规章,只要能将他们从曾被他们的敌人所利用过的“艺术家”这个名称的毒害中解救出来就行。
我记得十分清楚:在那部小说处于酝酿阶段的那段时间,我的心脏就怦怦跳个不停。后来,当我知道我会去写它时,便详尽地策划了想写的一切。“主题”几乎是抽象的。然而,如今我所感兴趣的却是:当初我为什么不把所发生的一切如实予以报道,而偏要编造一个与原始材料毫不相干的“故事”来呢?当然,直截了当、朴实无华、无形无式的报道不可能成为一部“小说”,因此也就无法出版,但我对“成为一名作家”或赚钱什么的玩意并不感兴趣。我这话并不是说游戏人生的作家写作时在拿自己开玩笑,开心理的玩笑——所写的事件得来自真实的事件,所写的人物得脱胎于生活中的真人。我只是在问自己:为什么偏得写成一个故事呢?这当然并非因为故事不好,不真实,或者它使什么东西贬值了,我只是在问:为什么不能用简洁的报道来揭示真理呢?
只要看一眼那个拙劣的提要,看一眼电影公司的来信,我便感到恶心。然而,我知道,使电影公司那么急切想知道是否有可能把小说改编成电影的原因也正是使小说获得成功的原因。小说写的是种族问题。我说过:小说中的一切都是真实的,但它所流露出的情绪却有点可怕,有点不健康,有点狂热。那是战争年代的一种盲目的骚动,一种虚伪的怀旧情结,一种对放肆、自由、混乱、无序的渴望。我很清楚地知道,如果今天让我再读一遍,我一定会感到羞愧,好像自己就赤裸着身子站在大街上。然而,别人似乎没有看到这一点。没有一个评论家看到这一点。我那些有文化、懂文学的朋友也没有看到这一点。这是一部不道德的小说,因为它字字句句闪烁着可怕而虚伪的怀旧情结。我知道,为了写出另一部小说,写出那五十篇题材已备的社会报告,我必须十分审慎地去激发这种情感。正是这种情感将促成那五十篇文字成为小说,而不是通讯报道。
当我回想起与那班人在马雪比旅馆度周末的情景时,我不得不第一次把某些东西从自己身上抹去。现在开始写作时,我又得再次把它抹去,或者让“故事”开始以小说的形式出现,而不是以事实真相出现。这就像回忆一次炽烈的爱情,一次性的沉迷。非同寻常的是:随着怀旧情结加剧,随着故事开始成形,内心的激动就像显微镜下的细胞一样繁殖起来。这种怀旧情结太强烈了,我每次都只能写上几行字就停下来。没有任何情感能比这种虚无主义更刻骨铭心了,总是那么怒气冲冲,随时准备把一切抛入水中,心甘情愿地、急切地想让自己化为乌有。这种情绪也正是战争为什么会延续的根本原因之一。读过《战争边缘》的人即使他自己一点也没有意识到,也会无意中饱餐这种情绪。这就是我感到羞愧的原因,这就是我为什么会始终觉得自己好像犯了什么罪的原因。
那一班人是偶然凑合在一起的,他们心里明白,只要这场特殊的战争一结束,他们就不会再聚集在一起。他们谁都知道,并且极其坦诚地承认:他们间没有共同语言。
不管战争在世界别的地方激起什么样的热情和信仰,导致极其的贫困,它在我们这个国家却从一开始就是以双重的感情为其特征的。显而易见,战争对于我们来说是件好事。这一点说起来并不复杂,用不着专家来解释。中非和南非的物质繁荣是可感知的,每个人都会一下子变得更有钱。尽管中非的经济自古以来就只为确保人们最低限度的生活和发展的需要,但这对非洲人来说同样也是个事实。用钱买不到商品这种严重的状况将不复存在。至少不至于严重到使人活不下去。当地的厂商开始生产原先得靠进口的商品,这样就从另外一个角度证明了战争的两面性——建立在最低效、最落后的劳动力的基础上的非洲经济原先是那么迟滞、萧条,它因而需要某种来自外部的冲击。而战争正是这样一种冲击。
还有一个理由是针对犬儒主义的——首先,一旦人们开始对自己所蒙受的耻辱感到不耐烦,他们就会开始怀疑一切。这场战争呈现在我们面前是一场讨伐希特勒的邪恶主张和法西斯主义的战争,然而,在那一大片非洲大陆上,在大约半个非洲的领土上,希特勒关于某些人因种族的原因比别人优越的主张却大有市场。非洲大陆到处有不少人怀着嘲讽的态度欣赏着他们的白人主子加入军队去跟法西斯恶魔交战——那大都还是一些受过一定教育的非洲人。他们爱看自己的白人主子急巴巴地登上征程,前往就近某个战场投入反对某种主义的战斗。而这种主义如果产生在他们自己的国土上,他们是一定会誓死捍卫的。整个战争期间,各种报纸的通讯栏目都充斥了这样的争论:任何一个非洲士兵都有可能拿枪口对准自己的白人主子,或者在晚些时候运用他所掌握的有关兵器的知识,那么,把一只哪怕很蹩脚的枪支交由他保管是否安全呢?得出的结论是——当然是正确的——这并不安全。
这儿有两条我们进行这场战争的正当理由,但从一开始,它们就具有某种可笑的讽刺意义。
(我再次不知不觉地以一种错误的口气来说话——我讨厌这种口气。然而,月复一月,年复一年,我们就一直生活在战争之中,我相信,它确实给我们带来了巨大的破坏。这是一种自我惩罚,感情的封锁,一种对无法将相互冲突的事物糅合成一个整体的无奈和逃避。这样,不管战争多么可怕,人们就能在其中生活下去了。这种逃避意味着既不去改变什么,也不去破坏什么。这种逃避最终意味着个体的死亡或凋零。)
我只想简单地把事实记录下来。对于一般人来说,这场战争可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的情况很糟,败局随时可能出现。这个阶段结束于斯大林格勒。但第二阶段一直往下延续,直至战争胜利。
对我们来说——我是指我们这些左派以及与左派有联系的自由主义者——这场战争则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俄国不参与这场战争。这妨碍了我们对它的忠诚——我们当中有一半人,甚至可说百分之百的人感情上都是向着苏联的。这个阶段因希特勒进攻俄国而告终。紧接着便是一个充满生机的局面。
人们对于共产主义,或者不如说对他们的共产党组织,太感情用事了,以致对一个有朝一日将为社会学家所关心的问题缺乏考虑。那就是社会活动问题,它是直接或间接由共产党的存在引发出来的。形形色色的人不知不觉中已受到共产党的鼓舞和激励,或被推向了一种新的生活。这种情形即使在一个只有共产党的小组织存在的国家里也是如此。在我们这个小镇上,自俄国介入战争,左派因此而活跃起来以后,一个小管弦乐队、一些读者团体、两个剧团、一个电影协会相继宣告成立(共产党本身的活动在此暂不去说它),此外还有一个业余组织对非洲农村孩子的生活状况进行了一次调查。当调查报告发表时,曾经使白人的良心受到触动,使他们很长时间怀有一种负罪感,并促使六七个社团就非洲问题举行了研讨会。在这个镇上,破天荒第一次出现了某种类似文化生活的东西。它受到了成百上千人的欢迎,尽管这些人对共产党的了解只限于他们是一班怀有仇恨的人。当然,这些现象很大一部分是不被当时正处在生机勃勃并且教条主义泛滥时期的共产党人赞许的,但共产党还是鼓励他们,因为坚定不移地信任别人这在当时已形成一种小小的风尚。
对我们来说(我们那一带的非洲各大城市都是如此),然后便是一个频繁活动的时期。这一阶段——一个充满喜悦而自信的阶段——大约结束于一九四四年,即战争结束之前。这一变化的原因并不在于外部的事件,如苏联“路线”的变化什么的,而在于内部的因素,在于共产党自身发展的结果。回顾过去,我看得出,从这个共产主义团体成立的第一天起,这种变化就已呈端倪。当然,冷战一开始,所有的讨论会、社团组织都相继消亡了,任何对中国和苏联的兴趣都由热衷转向怀疑(但那些单纯的文化组织,如管弦乐队,剧团等等,仍继续存在下去)。在我们镇上,就在“左派的”、“进步的”,或者说“共产党人的”热情——这些用词哪个更确切,现在很难说得清——正处在最高涨的时候,党组织内部那些发起者就已经变得心灰意懒,或迷惘失措、或彻底丧失责任心。当然,有一阵子,没有人能理解这一点,但这是不可避免的。现在谁都清楚了,在共产党或其集团内部,与生俱来就存在着一种自我分裂的规律。世界各地任何一个共产党组织的存在或兴盛都是通过不断地排斥一些人或一些派系来实现的。这种排斥并非由于某一部分人有什么优缺点,而是以他们在某个特定时期是否与党内的方针保持一致而决定的。在我们这个规模不大、实际上十分可笑的业余组织里,发生在二十世纪初即共产党开创时期伦敦那个称为伊斯拉克的组织身上的一切无不一一重现。如果我们对自己的运动的历史早就有所了解,我们就能从犬儒主义以及挫折与迷惑中解脱出来——关于这一点现在我不想多说。从我们的例子可以看出,“中央集权”的内在逻辑必然导致分裂的产生。我们当时跟非洲大陆上出现的运动并无任何联系——任何民族主义运动和工会诞生以前,犬儒主义就存在了。当时曾有一些非洲人在警察的鼻子底下秘密聚会,但他们并不信任我们,因为我们是白人。其中有一两个人来请教我们有关技术方面的问题,但我们永远无法知道他们脑子里是怎样想的。当时的形势是:一班极其好战的政客满脑子想着如何组织革命运动,他们不顾实际情况频繁活动,想促使黑人骚乱起来,但实际上就是再过若干年黑人群众也不会照他们的意思去做。南非的共产党也面临这样的局面。如果不是一个由外国人组成的团体,我们这个组织内部的斗争、冲突和辩论可能有助于它的发展,但由于没有根,它就只能很快走向毁灭。一年之内,我们的组织就分裂了、形成了帮派,出现了背叛者,而那忠诚可靠的坚强核心,除了个别成员外,一直在不断地变动。由于我们无法理解这种变动,我们的热情一天天在枯竭。尽管我们已经意识到这种自我毁灭的过程从它诞生的一刻起就已开始,我们还是无法确定自己的言行究竟在什么时候开始变味。我们依然努力工作,但一种强烈的犬儒主义思想已日渐冒头。一走出严肃的会议室,我们所开的玩笑便与我们所说的,所信仰的那一套不相吻合。从人生的那一刻开始,我才真正懂得了如何看待人们的玩笑。一句略带恶意的言辞,一个稍嫌愤激的声音,十年以后都有可能演变成一个致命的毒瘤。这样的情况我经常看到,除了政治团体或共产党组织,其他许多地方也不例外。
我要描述的这个组织经历了一次可怕的“党内”斗争(我不得不在“党内”这个词上用上引号,这是因为这个所谓的“党”从来没有正式宣布成立过,它很大程度上只是一个感情化的实体),它分裂成两派,为的都是鸡毛蒜皮的事——这些事那么微不足道,我现在甚至回忆不起来了。我们只是感到十分震惊和迷惑:那么大的仇恨和对立仅仅是因为一个小小的组织问题而引起。两派组织同意继续合作——我们总算没有完全丧失理智。但我们有各自的方针政策。出于失望,我至今仍想笑出声来——一切都那么无关紧要,但事实是,这个组织就像一个由流放者组成的团体,因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怀着流放者所怀有的深仇大恨。我们大约有二十来人,个个都是流放者。我们的观点远远赶在这个国家发展水平的前头。噢,对了,我现在想起来了,我们之所以发生争吵,是因为我们中有一半人抱怨说某些成员“没在这个国家扎根”。我们就因这样一些话而闹分裂。
下面就谈谈我们这个分裂出来的小派别吧。其中三人来自空军兵营,他们最初都是在牛津认识的——分别名叫保罗、杰米和泰德。然后是乔治·豪斯娄,一个养路工。维利·罗德是一个来自德国的难民。接下去是我自己。还有玛丽罗斯,她就出生在这个国家。在这个圈子里我是个与众不同的人物,因为只有我一个人是自由的。这“自由”的含义是指我当初是自己选择到这个殖民地来的,只要我乐意,随时可以离开。但我为什么不离开这个地方呢?我恨这个地方,自从一九三九年初次来到这里结婚并成为一个种植烟草的农场主的妻子以后,我就一直恨它。我是在此前一年在伦敦认识史蒂文的,他当时在那里度假。到农场后第一天,我便知道自己喜欢史蒂文,但绝对无法容忍他那儿的生活。但我终于没有回到伦敦,而是进了城,做了一名秘书。多年以来,我的生活似乎显得很充实,开始三心两意地做一些暂时性的工作,并一直保持这种状况。比如说,我成了一名“共产党员”,其原因就在于左派是这个镇上惟一具有道德力量的人,只有他们理所当然地把种族隔离看做洪水猛兽。然而,在我身上始终存在着双重人格:共产党员的人格和安娜自己的人格。安娜的人格一直在评判共产党员的人格,反之亦然。我想,我可能患上了某种懒散症。我知道战争马上就要爆发,回家的路将变得艰难,但我还是继续留了下来。我不喜欢这里的生活,我并不快活,但我还是去参加日暮后的聚会,跳舞、打网球,看日落。时间似乎显得那么遥远,我简直感觉不到自己曾经做过这一切。我“记不起”作为坎贝尔先生的秘书是怎么生活过来的,每天晚上又是怎样去跳舞的。好像这些事都发生在另外一个人身上。不过,我好像认清过我自己,但这样的想法也只是那天找到了一张旧照片才产生的。那张照片上的人是个又瘦又小、脾气暴躁的小女孩,简直就是一个洋娃娃。比起当地的女孩子来,我自然显得老于世故;但经验却比她们少得多——生活在殖民地的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做更多的事。女孩子们在那里能做的事如果在英国就非得去争去抢不可。我的老于世故只是在文学和社交方面。玛丽罗斯显得很脆弱,很容易被人伤害,但即便跟这样的女孩子相比较,我仍像婴孩一样缺乏经验。那张照片上的我站在某家俱乐部的门口台阶上,手里握着个球拍。我看上去很开心,很刻薄。那是一张又小又尖的脸。我身上从来没有过殖民地人那种令人羡慕的品质——即好脾气。(为什么说它令人羡慕呢?反正我很喜欢那样的脾气)。我已记不起自己有过什么想法,只记得每天都对自己说:我现在必须订好机票回家。即使战争开始以后也一直这样想。大约就在这个时候我碰到了维利·罗德,跟政治打上了交道,但并非第一次。我当时年纪太轻,当然不可能参加西班牙革命,但我的朋友们参加了。因此,共产主义和左派对我来说已不是什么新鲜事。我不喜欢维利,他也不喜欢我。然而,我们却开始在一起生活,或者说尽可能这样去做。在一个小镇上生活,任何人都知道你在干什么。我们住在同一家旅馆里,一起用餐。我们在一起差不多过了三年。然而,我们相互间既不喜欢,也不理解。我们甚至在一起睡觉时也不怎么开心。当然,那时候我没有经验,在那以前我只跟史蒂文睡过觉,但为期不长。我知道我们并不投合,这一点维利也知道。自从对性有所了解以后,我懂得了“不投合”这个词的某些真实的含义。它并非指没有爱情,没有同情心,不耐烦,不懂事理。两人在性关系上不投合,好像他们身上的化学结构就是对立的,但在跟别人上床时又会变得非常幸福。对了,维利和我十分清楚这一点,因此也就不去追求那种无益的欢娱。我们的感情仅此而已。我们都同情对方,两人都怀着一种悲怆的失望,并为之苦恼着,因为我知道,在这方面我们无法使对方获得幸福。没有任何东西阻止我们选择对方作为自己的伴侣,但我们没有这样做。你说怪不怪,我没有这样做是因为我具有被我称之为懒散或好奇心的品质,即使我觉得自己早就克服了它,但实际上它总是逗留在我身上挥之不去。这是不是由于脆弱?在我写下这个词以前,我从没想过这个词可以运用到我身上,但我揣测它确实可以用在我身上。然而,维利决不是个生性脆弱的人。相反的,他是我所知道的最无情的人。
一写下这句话,连我自己也感到震惊。我这话是什么意思?他完全能做到十分和蔼。我现在记起来了:许多年以前我就发现,不管我用一个什么样的形容词来描述维利,总能同时用上它的反义词。是的。我翻阅了以前写的笔记,发现在维利的标题下曾列过一张表:
无情的 仁慈的
冷淡的 热情的
感情用事的 讲究实际的
如此这般一直往下写。底下还有几行字:“当我写下关于维利的这些印象时,我发现我对他一点也不了解了。要想理解一个人,你一定得先列一列表。”
我实际上所发现的是:用这些话来描述一个人的个性都是没有意义的。但当时我并不懂得这一点。要描述一个人,你可以这样说:“维利僵着身子坐在桌子的前端,让脸上那一对一闪一闪的眼镜片对准正在朝他看的听众,开始以严肃的口吻说话,语气中略现粗俗而笨拙的幽默感。”如此等等。问题的关键是——也正是这一点使我心神不安(奇怪的很,很久以前,由于不知道以后该怎么办,在我列出这些意思相反的词语时,我便不知不觉地流露出这种心神不安的心情)——在我说“好与坏”、“强与弱”这样一些意义大相径庭的词语时,我的态度是超越道德的。当我开始编写“故事”或“小说”时,我便打算奉行这样的准则,别的一切我都顾不上了。我所关心的只是:我应该把维利和玛丽罗斯写出来,让读者感受到他们的真实性。在左派的周围生活了二十年以后(这意味着有关文学艺术的道德标准的说教曾先入为主地影响过我二十年),我如今所主张的却只有这一点了。我说这话的意思其实是:在我看来,人的个性是一片奇特的火焰,它是神圣的,与之相比其他的一切都微不足道。这就是我要说的话吗?如果是,这话又是什么意思呢?
回头再说维利。他是我们这个小组织的情感核心。分裂以前,他是那个较大组织的核心;在那以前,又是整个组织的核心——另外一个跟维利一样强有力的人如今正领导着分裂后的另一个组织。维利之所以能成为我们的核心,是因为他坚信他是正确的。他是个辩论大师,能十分精辟、十分理智地剖析社会问题,换句话也就是说,能愚不可及地信奉教条主义。随着时间的推移,他越来越鲁钝。然而,奇怪的是,人们继续围着他转,连那些比他更精明的人也不例外,尽管有时他们明明知道他在胡说八道。我们已经变得十分放肆,甚至敢当他的面嘲笑他,但一碰上咬文嚼字一类古怪的差事,我们仍得以他为中心,并依赖他。事实就是如此,这真让人感到毛骨悚然。
比如说,当初他来推销自己,并促使我们接受他时,他说自己是个反对希特勒的地下工作者。他还编了个十分荒唐的谎言,说自己杀死了三个党卫队员,把他们偷偷埋了,然后逃出国界线,去了英国。我们对此当然坚信不疑。为什么要怀疑呢?后来,早年就认识他的山姆·克特纳从约翰内斯堡来到这里,他告诉我们,维利在德国除了是个自由主义者之外,其他什么也不是,他根本就没有参加过什么反希特勒的组织,他离开德国也只是因为他到了服兵役的年龄。只有在这以后,我们才对他的身世将信将疑。我们心里在想,他会不会这样做呢?我确信他会的。总之,他就是那么一个凭想像力虚构自己的大好人。
在此我并不想描写维利的历史——这种历史在当时也太司空见惯了。他是一个为逃避战争而来此留居的欧洲难民。如果我能够,我想描述一下他的性格。有关他最有趣的一件事是:他总爱坐下来盘计十年内可能发生在他身上的一切,然后预先制订出计划。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世上的事没有比预见五年以后可能发生的一切更困难了。这种做法叫做机会主义。但真正的机会主义者可说是寥寥无几。机会主义者不仅需要有清醒的头脑(这种人很多),而且需要有固执的脾气和旺盛的精力(这种人就很少了)。比如说,维利自己并不爱喝啤酒,但战争期间整整五年时间内,他每个星期六上午都跟一位来自英国警察厅刑事调查部的人一起喝啤酒,而那人又正是他所蔑视的,他这样做只是因为他预计到这个特殊人物在他需要帮忙时有可能成为一位高级官员。他是对的,战争结束时,正是这个人帮维利大大早于其他难民取得了英国国籍。因此,维利比他们早一两年获得离开定居地的自由。后来是他自己不打算居住在英国,而是回到了柏林。但如果他选择英国,那时他就用得上这英国国籍了——反正就这么回事。他所做的一切都具有这样的远见卓识的性质。然而,我们显然都不相信他会是这样一个人。我们都以为他确实喜欢那个来自刑事调查部的人,只不过他偏偏耻于承认自己喜欢一个“阶级敌人”。因此,当维利每每说起“他对我将来会有用处”时,我们便会友好地嘲笑他的弱点,并觉得他因此而具有人情味了。
是的,我们本来觉得他是没有人情味的。他担任的是政委的职务,那是共产党内分管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人。然而,他是我所知道的最典型的中产阶级分子。我这么说的意思是:他骨子里是赞成现成的秩序、规范和传统的。我记得杰米就曾嘲笑过他,说他如果星期三成功地领导了一场革命,到了星期四就会成立一个传统道德部了。对此维利的解释是,他是个社会主义者,而不是无政府主义者。
他对那些感情脆弱、命运不济、或者未能适应环境的人毫无同情心。他蔑视那些生活中受个人情感困扰的人。这并不是说他不会花上一整个晚上好言相劝某个陷入困境的人,而是说他的劝告往往会使对方觉得自己不合时宜或无足轻重。
维利受过最传统、最中产阶级化的教育。他是在二十年代的后期和三十年代的柏林长大的,他把当时的社会称为颓废的社会,而他自己正是其中的一分子。十三岁时,他迎合时代的风尚沾染上同性恋的恶习;十四岁时,受过女仆的诱惑。然后便出入各种聚会,开快车,与餐厅的助兴歌手为伍。他还曾经心血来潮想感化一名妓女,为此事至今感情上仍是个犬儒主义者。他对希特勒怀有贵族式的蔑视态度,身上的钱包总是鼓鼓的。
他总是衣冠楚楚——即使在这定居地,一星期只挣几英镑时也是如此。身上穿的那一套西装显得很雅致,是花十先令由一位印度裁缝做的。他的身材适中,体型瘦削,背有点驼。戴一顶鲜亮无比的帽子,陡然掠向脑后的乌黑头发在帽子的映衬下闪闪发光。高高的前额显得苍白,一对极其冷峻的蓝眼睛经常隐现在专注地直视前方的镜片底下。鼻子高高隆起,一副权倾天下的样子。当别人说话时,他会眨巴着眼睛耐心地听下去,然后摘下眼镜,起初会露出那双一眨一眨显得缺乏生气的眼睛,接着突然间眯起来,显出十分严厉的样子,并以一种足以使人大吃一惊的傲慢口吻发表他的意见。这就是维利·罗德,一个职业革命家。他后来去了东德(那是在他期望在伦敦谋取一个高薪的工作失败以后的事。请注意他常挂在嘴上的一句极其坦率的话:“我听说那边的人日子过得很舒服,有车子又有司机。”),成了一位很有权力的政府官员。我相信他是个极其能干的官员。我相信他在可能的情况下是很讲人道的。但我忘不了在马雪比时的他,忘不了在马雪比时我们所做过的一切。在我看来,我们作为政治活动分子所度过的日日夜夜,马雪比那段经历是最能说明问题的,尽管我们当时政治上只是向壁虚构,根本谈不上有什么切实的责任。
来自兵营的那三个人尽管在牛津时是朋友,但到了这里除了穿一式的制服外,其他一概不相协调。他们自己也承认,战争一旦结束,他们的友谊也就结束了。有时候,他们甚至以一种轻浮、生硬、自我解嘲的口吻承认他们相互间缺乏真诚的好感。那种说话的口吻也是我们大家在那特定的历史时期所经常采用的。但这个“大家”并不包括维利,他对这种作风的迁就可算是他对自由的默认。这也是他的无政府主义的一种表现。在牛津时,这三个人就是同性恋者。当我写下这个词并看着它时,我能意识到它所具有的令人不安的威力。但当我回想起他们三人,想起他们的为人,他们的性格时,这种震惊或不安也就不复存在了。不错,对于“同性恋”这个词,我不得不克服对它的厌恶和不安。这真太奇怪了。我把这个词的含义限制在已经说过的那一层意思上。仅仅过了十八个月,他们就拿“我们同性恋那阵子”来寻开心,并为自己做了所谓的时髦事而自嘲。他们曾经是一个二十来人的松散的团体的成员,或多或少有点左倾,有点爱好文学,相互间都有这样那样的风流事。这就使这班人显得很惹眼。那都是战争初期的事了,当时他们正等待应召入伍。回顾这段历史显然可以看出:他们是在有意摆出一种不负责任的样子作为对社会的反抗,而性就是这种反抗的一部分。
三人中就其个人的魅力而言给人印象最深的是保罗·布莱肯赫斯特。他是个年轻人,我以他为原型在《战争边缘》里创造了那个充满热情和理想主义的勇敢的年轻飞行员。其实,他一点热情也没有,只是给人造成那样一种印象而已,因为他对于任何道德的或社会的反常现象都表示由衷的欣赏。他的冷淡隐藏在他的魅力之中,隐藏在他为人处事的优雅的仪态之下。他是个身材高大的青年,长得魁梧结实,但行为举止既谨慎又轻浮。他的脸圆圆的,眼睛则既圆又蓝,皮肤白皙得出奇,但可爱的鼻梁上已布满了浅浅的雀斑。他柔软的头发乱蓬蓬的,总是披散在前额上,在阳光下呈现一片浅黄色,而在阴暗处则呈现一片暖和的黄褐色。线条分明的眉毛也一样既柔和又富有光泽。在任何人面前他都显得那么一本正经,那么彬彬有礼,眼里谦恭地闪烁着一片明净的蓝光。为了表示他的诚恳和赞许,他的身子甚至总有点前倾。与人初次见面时,他总是那样柔声细语的,既亲切又恭顺。很少有人会跟这位满口婉辞(当然是违心的)、令人愉快的年轻人过不去。大多数人都得花很长时间才能发现他其实在嘲弄他们。我曾经看见:许多女子(甚至还有男子)一旦领悟到他那残忍的柔声细语的真实含义时,无不因震惊而脸色发白。她们会惊奇地看着他,说什么也不相信如此坦诚的一个人竟然会与蓄意的粗野联系在一起。实际上,在傲慢自大这一品质上,他极像维利。这是一种贵族式的傲慢。他是个英国人,属于中产阶级的上层,极其聪慧,他的父母都很有教养,他父亲还是个爵士什么的。他绝对具有那种因循守旧、不愁吃穿的大户人家所培养出来的精神和体格。这种家庭——他总是以嘲讽的口吻提起它——遍布整个英国的上层社会。他会慢吞吞地说:“十年以前,我就曾经声称过英格兰属于我,我知道这一点!当然,战争会一笔勾销这一切,不是吗?”他的微笑转达出的意思是,他对什么事都不相信,并希望我们能有足够的智慧去理解这一层。他原先打算战争一结束就回到伦敦城里去。他还以嘲讽的口吻谈过这件事。“如果我讨了个好老婆,”他说这话时只在嘴角上流露出一丝笑意,“我就要做个管工业的头头,我有智慧、教养和背景——我所缺的只是金钱。如果讨不到好老婆,我就做一名中尉——当然,听别人发号施令,自己用不着承担多少责任,那也会很有趣的。”但我们全都知道,他至少可以做一名上校。不可思议的是,即便在他对这个“共产党小组”满怀信心的日子里,这一类谈话也一直在继续。他在委员会的会议上是一套,而后在咖啡馆里又是另外一套。但他并没有轻浮到如嘴上所说的那样子,如果他正好赶上了某次政治运动,又恰好用得上自己的才能,那他倒是一定会在这个政治组织里干下去的。跟维利一样,保罗也正是因为不能如愿以偿做他的商务顾问,才做了共产党的行政官。噢,不,回顾过去,我看清楚了,当时那种反常的现象和犬儒主义都只是时代的必然产物。
同时,他还嘲笑共产党的制度。毫无疑问,他对这种制度一点也不相信,他的嘲讽是真诚的。他会摆出一个未来的空军中尉的架势,用那双明亮的蓝眼睛凝视着维利,然后慢吞吞地说:“我正在有效地浪费我的时间,你会这样说我吧?你会说我在观察我们的同志吧?我会让那些跟我作对的中尉们大吃一惊的,是不是?不错,我应该去了解我的敌人。亲爱的维利,也许你就是我的一个敌人。是的。”维利听了这样的话总是微微耸耸肩膀,表示赞许地笑笑。有一次他甚至说:“你太幸运了,你已为自己留下了退路,而我却是个难民。”
他俩喜欢在一起。尽管保罗宁死也不肯承认自己对什么东西(如未来的工业官员什么的)真正感兴趣,但他对历史确实很着迷,因为他作为一个知识分子很欣赏似是而非的事物——在他看来,历史就意味着悖谬。维利和他一样热衷于历史,但并不喜欢那套似是而非的理论……我记得他曾这样对保罗说过:“只有一个真正外行的人才会以为历史是由一系列似是而非的事件组成的。”保罗则这样回答他:“我亲爱的维利,我是没落阶级的一员,我不可能有另外的认识,这一点你难道不能首先理解吗?”保罗说到这里便不说了,又摆出他那副居高临下的架势,把大多数人看做低能儿。尽管嘴上没有说出来,实际上他的态度已经变得很轻浮。我敢说,他之所以接近我们首先是因为我们主动邀请他加入,其次是因为他爱上了我。当时,在各种场合下,可以说我们都相互爱慕。用保罗的话来说是:“人们应该尽可能相亲相爱,这是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所赋予我们的责任。”他没有把自己的话说出来,是因为他觉得自己有可能阵亡。但他又从来不相信自己真的会阵亡。他精确地计算过自己的生存机会。现在这机会比早些时候,即不列颠之战不列颠之战,指二次世界大战中发生在1940年秋季的英德空军大战。当时英国伦敦等城市曾遭到德国人的猛烈轰炸。期间大多了。他驾驶的是轰炸机,那比战斗机的危险性小得多。再说,他有个叔叔在空军中担任高级职务,他曾过问过,并决定(也许是预先安排的)把保罗调到印度去,而不是英国。那儿出事的可能性相对小得多。我觉得保罗是个真正“没有神经”的人。换句话是说,他与生俱来便觉得自己具有一种安全感,从来没有想过死亡会降临到自己头上。他们——与他一起飞行的人——告诉过我:他向来很冷静,很自信,而且处事精细,天生是个飞行员。
在这方面,杰米·麦格莱斯与他就大不一样。尽管他也是个优秀的飞行员,但他却整天恐惧得要命。一天的飞行结束以后,杰米常常一走进旅馆就说自己的神经出了毛病。他承认由于焦虑过度连续几个晚上睡不着觉。他曾沮丧地跟我说过心里话:他预感明天就有可能阵亡。飞行结束后第二天他从军营打电话给我,说他的预感已经得到验证,因为他的飞机差点坠毁,他能活下来纯属幸运。训练对他来说是一种无休止的痛苦。
然而,在战争的后期,我们开始有计划地轰炸德国城市,杰米也一直驾驶他的轰炸机穿过德国领空,而且飞得很出色。他不间断地飞行了一年多,并且活了下来。
但保罗却在离开殖民地前一天死了。他已经被调到印度,看来他的叔叔是对的。最后那个晚上他跟我们一起聚会。通常他很能控制自己的酒量,即便装出跟大家豪饮时也不例外。但那天晚上他却喝得酩酊大醉,杰米和维利不得不把他扶进旅馆的浴室里去醒酒。他回到军营向那里的朋友告别时太阳已经升起来了。据杰米后来告诉我,当时他站在飞机的跑道上,仍然处在酒后的半知半觉状态,冉冉升起的太阳照进他的眼睛——当然,凭保罗的为人,他不愿让别人看出他喝醉过酒。一架飞机着陆了,就停在离他几码远的地方。保罗转过身去,阳光照得他两眼昏花,他于是径自撞进螺旋桨里去,当时他一定把螺旋桨当做了一束令人睁不开眼睛的强光。两条腿整个儿给切断了,他当场死于非命。
杰米也是个中产阶级,但他是苏格兰人,不是英格兰人。但他身上没有一点苏格兰人的痕迹,除非他喝醉了酒,像格伦科那样一提起古代英格兰人的暴行就情绪激奋。他说话的声音是那种装腔作势的牛津拖腔,口音很重,在英格兰几乎没有什么人听得懂他;而在殖民地,这种腔调也显得很滑稽可笑。杰米自己知道这一点,经常有意加强这种腔调以便惹他所不喜欢的人生气。对于我们这些他所喜欢的人,他会表示他的歉意。“我完全知道我的口音很可笑,”他会这样说,“但等战争一结束,它就能为我换取面包和黄油了。”杰米和保罗一样并不相信他所信仰的社会主义的未来——至少骨子里存在着这种思想意识。他的家总的来说没有保罗的家那样显赫,好像是属于某个家族的行将没落的一支。他的父亲现已退休,是个很不称职的驻印英军上校——说他不称职,那是因为他如杰米再三所说的那样,“他一点也不像个军人。他喜欢印度人,主张人道,信奉佛教——我告诉你!”杰米说他是喝酒过量而死的。我想他说这话只是为了抬高他的父亲。他还出示给我们看那位老人写的诗,他内心也许暗暗为他而自豪。他是个独子,他爱自己的母亲,她生他时已年过四十。乍一看,杰米跟保罗的体型很相像。他们两家相距只有一百码远,人们都当他们来自同一个宗族,相互间很难加以区别。但是,可以说,他们体质上的相像反而进一步加强了其性情上的差异。杰米浑身的肌肉沉甸甸的,差不多称得上又矮又胖;他的举止也显得沉甸甸的。他的手很大,而且胖墩墩的,很像一双孩子的手。他的五官跟保罗一样也是白白净净的,眼睛蓝蓝的,但缺乏魅力,目光总是那么凄楚,充满孩子般的哀求与期待。他的头发暗淡无光,油乎乎地披散开来,他的脸即使在乐意让人注视时也显得那么死气沉沉。它太饱满,太成熟,肌肉差不多有点松弛了。他没有什么野心,最大的愿望是在某所大学里做一名历史教授,这愿望后来倒真的实现了。与别人不一样,他是个真正的同性恋,尽管他自己并不希望如此。他爱保罗,但又看不起他,而保罗则又厌烦他。后来他娶了一个比他大十五岁的女人为妻。去年他给我写了一封信,叙述了这桩婚姻——这信显然是他在喝醉酒以后写的。他的全部心思,可以说,只留在过去。他们同床而眠,对她说不上有多大乐趣,对他则一点乐趣也没有——“尽管我想尽办法也无济于事,我向你保证!”——他们就这样过了好几个星期。后来她怀孕了,他们间的性生活也就随之结束。总之,这是一桩很平常的英国式的婚姻。他的妻子显然一点也不怀疑他是个不正常的男人。他十分依赖她,如果她死了,我相信,他会自杀或酗酒的。
泰德·布朗是个最富创见的人。他出身于一户人口众多的工人家庭,一直来总是得奖学金,最后进了牛津大学。他是三人中惟一名符其实的社会主义者——我指的是天生的或本质上的社会主义者。维利经常抱怨说:“泰德的行为举止就像生活在一个全盛期的社会主义社会里,或者从小就在某个该死的农场长大。”泰德两眼盯着他,由衷地感到迷惑,他无法理解这有什么可指责的。然后他会耸耸肩,不再去计较维利的话,以新的热情投入到其他的事情中去。他是个活泼而精力充沛的年轻人,身材修长,头发又黑又乱,长着一双浅褐色的眼睛。身上经常没有钱——他的钱都被他捐助掉了。身上穿的衣服总是邋邋遢遢的——他没有时间打扮,或者就是把衣服送了人。他没有时间考虑自己,因为他的时间全都奉献给了他人。他爱好音乐,这方面的知识主要靠自学获得;他还爱好文学,热爱他的同胞。在他看来,他的同胞被人扼杀了天性,和他一样成了一个巨大的、全球性的阴谋集团的牺牲品。当然,他们原先的天性是美的,高尚的,善的。他曾经说过,他宁可做一个同性恋者。这话的意思是,许多人需要他去保护。他不忍心看见他那个阶级的其他年轻男子过不上像他那样的优裕的生活。有的年轻人似乎对什么事都不感兴趣,其原因并非是他们那里没有更合适的事可做。他会在兵营里找到这样一个机械师,或者在城里的某次聚会上发现这样一个小伙子,然后就抓住他不放,要他读书,教他音乐,向他解释生活如何充满着辉煌的冒险。他跟我们解释说,“当你在石块底下发现一只蝴蝶(2)时,你就得把它救出来。”他经常带着某个粗野的、呆滞的青年闯进我们所住的旅馆,要求我们“共同照顾他”。他自己就经常这样做。在殖民地两年时间里,他一共救助过十来个游手好闲者。这些人都高兴与他在一起,由衷地尊敬他,而他则一视同仁爱着他们。他改变了这些人的生活方式。战争结束以后回到英国,他继续与他们保持联系,让他们学习,引荐他们参加工党——那时他已不再是共产党。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他要确保他们不再冬眠。他结了婚,不顾各方面的反对极其浪漫地娶了个德国姑娘,生了三个孩子,在一所为穷人孩子开办的学校里教英语。他是一名称职的飞行员,但他故意在最后一次考核中不及格,因为当时他正忙于救助一位来自曼彻斯特健壮如牛的小伙子。那人拒绝学习音乐,坚持认为足球比文学重要。泰德向我们解释说,挽救一位陷入黑暗之中的青年远比为战争增添一名飞行员重要,不管这战争是不是反对法西斯。这样,他就继续留在了地面,后来又被派遣回国,在某个煤矿里工作。但那段经历给他的肺造成了永久性的损害。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那位他为之付出那么多的青年却是他惟一的一次失败。
因不适应煤矿上的工作而被辞退以后,他辗转到了德国,做了名教师。他的德国妻子是个讲究实际、十分称职的护士,这对他的健康大有好处。这时候的泰德需要别人照顾。他伤心地抱怨说,他的肺病迫使他不得不进入“冬眠”了。
即使泰德也对党内这种普遍的气氛反感了。他看不惯党组织内部的明争暗斗,那次分裂出现时,他再也忍受不下去了:“我显然不配做一名共产党。”他十分伤心而刻薄地对维利说,“在我看来,所有这些吹毛求疵的事都很荒唐无聊。”“是的,你显然不配做共产党员,”维利回答他,“我只是在一再考虑你得花多长时间才能明白这一点。”泰德尤其感到不安的是,他是在上次论争以后才审时度势进入维利所领导的这个小派系的。他觉得另一派系的领导人,即那位来自兵营的老马克思主义者下士,是位“干巴巴的官僚”,但作为一个人,他仍更喜欢他,而不是维利。然而,他还是站到了维利这一边……提起这一点使我想起以往没有想到过的一些事。我一直坚持使用“组织”这个词,它指的是一班人,与某个集体联系在一起——不错,那几个月我们每天都见面,每天都在一起谈上几个小时。但回想起来,回想起实际所发生过的一切,事情又并非如此了。比如说,我觉得泰德和维利就从来没有真正交谈过——他们总是相互嘲笑。噢,不,有一回他们碰在了一起,但那是一场激烈的争吵。事情发生在马雪比旅馆的阳台上。虽然我已记不清他们当时为了什么而争吵,但我仍记得泰德冲着维利大声嚷嚷:“你就是那种早饭前用枪打死五十个人,过后还能吃下六道菜的人!噢,不,你会下命令让别人去执行,你就是那种人。”维利这样回答他:“是的,只要有必要,我会这样去做的……”他们如此这般争吵了一个多小时。与此同时,牛车隆隆地驶过尘土飞扬的大沙漠,火车在印度洋和首都之间的铁路上蹒跚而行,身着卡其布的农民在酒吧里喝酒,一群群找工作做的非洲人徘徊在蓝花楹树下,一小时一小时耐心地等待着大老板布斯比先生腾出时间过来与他们面谈。
其他人这时在干什么呢?保罗和维利在没完没了地谈论历史。杰米在跟保罗争辩——通常也是关于历史。实际上,杰米一遍又一遍重申着同一个意思:保罗是个轻浮、冷淡而又无情无义的人。但保罗和泰德相互间并无交往,他们甚至从不争论。而我所起的作用是“领袖的女友”——调和各方面的矛盾,那是一个十分古老的作用。当然,如果我跟这些人当中的某个人关系特别好,那我所起的作用就只会导致分裂,而不是团结了。还有玛丽罗斯,她是个无与伦比的大美人。这个组织到底是个什么样的集体呢?是什么将它凑合起来呢?我想,问题的关键在于保罗和维利相互间那种水火不相容的对立和魅力。他们两人太相像了,因此也就必然会有如此不同的结局。
是的,维利那口粗哑而标准的英语和保罗那个美妙而冷静的腔调——就是这两个声音每天晚上一刻不停地响在庚斯博罗旅馆里。在我们移住马雪比以前,在一切都发生变化以前,这就是我所清清楚楚记得的有关这个组织的一些事了。
庚斯博罗旅馆实际上是一所寄宿舍,可供房客长期居住。城里的寄宿舍大多由民房改造而成,当然更舒适,但也过于追求高雅,让人觉得很不舒服。我在这种寄宿舍里住过一个星期就离开了:城里那种粗暴的殖民主义作风和住满先前从未离开过英国的中产阶级的寄宿舍那种一本正经的作风形成了鲜明的对照,我对此实在无法容忍。庚斯博罗旅馆则不同,它是一座新盖的大楼,地板咯吱作响,外观十分丑陋,里面住的全是些难民、职员、书记员和一时找不到住房的新婚夫妇。由于战争,这座城市已经人满为患,房租一天天上涨。
维利是在取得他的特权以后一星期才住进这家旅馆的。作为一个德国人,一个从国别上说的外国敌人,像他这样的情况是不多见的。其他的德国难民都谎称自己是奥地利人,或者尽量不去抛头露面。但维利在旅馆的登记簿上却明确写下“维廉·卡尔·高特勒·罗德博士,柏林人,一九三九年到达”等字样。开办这家旅馆的詹姆斯太太很有点敬畏他;他特意让她知道他的母亲是个女伯爵。他母亲的确是个女伯爵。詹姆斯太太相信他是个医生,而他也不去费心让她明白在欧洲“Doctor”一词还有别的意思(3)。“她是个蠢人,这可不是我的过错。”当我们为此谴责维利时,他这样回答。他免费做詹姆斯太太的法律顾问,出钱资助她,当他得不到他所要的东西时又对她很粗暴。总之,他让她围着自己团团转,用他的话来说,“就像一只吓得胆战心惊的小狗”。她是某个矿工的遗孀,她丈夫死于一次发生在边界地区的塌方事故。她已年过半百,长得很胖,常受人欺侮,总是忙进忙出,工作效率很低。她让我们老是吃炖菜、南瓜和土豆。她的非洲用人常常欺骗她。在维利告诉她如何管理旅馆以前,她老是丢钱。维利住进那里以后一星期就自告奋勇为她出谋划策。在他的指导下,她赚了很多钱——当维利离开这家旅馆时,她已成了一个富婆,由他帮忙选定的财产投资遍布全城。
我就住在维利的隔壁,我们同桌用餐。我们每天都有朋友来访。那间巨大而简陋的餐厅最迟八点关门(七点至八点是晚餐时间),但对我们却一直开放到午夜。我们甚至可以在厨房里自己弄茶点,詹姆斯太太最多穿着睡衣下楼来,一边客客气气地微笑着,一边要求我们把声音放低点。按照规定,晚上九点钟以后房间里不可以留客人;但我们可以一星期几个晚上在自己的房间里开会学习直到凌晨四五点钟。我们做我们喜欢做的一切,詹姆斯太太则一天天富起来,而维利仍说她是只笨鹅,没有一点生意头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