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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的人生 张爱玲 1392 字 10个月前

有低级趣味。中国先生点名点到我,从来没有读过白字;外国先生读到“伍婉云”之类的名

字每觉异常吃力,舌头仿佛卷起来打了个蝴蝶结,念起我的名字却是立即朗朗上口。这是很

慈悲的事。

现在我开始感到我应当对我的名字发生不满了。为什么不另挑两个美丽而深沉的字眼,

即使本身不能借得它的一点美与深沉,至少投起稿来不至于给读者一个恶劣的最初印象?仿

佛有谁说过:文坛登龙术的第一步是取一个炜丽触目的名字。果真是“名不正而言不顺,言

不顺则事不成”么?

中国是文字国。皇帝遇着不顺心的事便改元,希望明年的国运渐趋好转。本来是元武十

二年的,改叫大庆元年,以往的不幸的日子就此告一结束。对于字眼儿的过分的信任,是我

们的特征。

中国的一切都是太好听,太顺口了。固然,不中听,不中看,不一定就中用;可是世上

有用的人往往是俗人。我愿意保留我的俗不可耐的名字,向我自己作为一种警告,设法除去

一般知书识字的人咬文嚼字的积习,从柴米油盐、肥皂、水与太阳之中去找寻实际的人生。

话又说回来了。要做俗人,先从一个俗气的名字着手,依旧还是“字眼儿崇拜”。也许

我这些全是借口而已。我之所以恋恋于我的名字,还是为了取名字的时候那一点回忆。十岁

的时候,为了我母亲主张送我进学校,我父亲一再地大闹不依,到底我母亲像拐卖人口一

般,硬把我送去了。在填写入学证的时候,她一时踌躇着不知道什么填名字好。我的小名叫

y,张y两个字嗡嗡地不甚响亮。她支着头想了一会,说:“暂且把英文名字胡乱译两个

字吧。”她一直打算替我改而没有改,到现在,我却不愿意改了。

造人

我一向是对于年纪大一点的人感到亲切,对于和自己差不多岁数的人稍微有点看不起,

对于小孩则是尊重与恐惧,完全敬而远之。倒不是因为“后生可畏”。多半他们长大成人之

后也都是很平凡的,还不如我们这一代也说不定。

小孩是从生命的泉源里分出来的一点新的力量,所以可敬,可怖。

小孩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糊涂。父母大都不懂得子女,而子女往往看穿了父母的为人。

我记得很清楚,小时候怎样渴望把我所知道的全部吐露出来,把长辈们大大的吓唬一下。

青年的特点是善忘,才过了儿童时代便把儿童心理忘得干干净净,直到老年,又渐渐和

儿童接近起来,中间隔了一个时期,俗障最深,与孩子们完全失去接触——刚巧这便是生孩

子的时候。

无怪生孩子的可以生了又生。他们把小孩看做有趣的小傻子,可笑又可爱的累赘。他们

不觉得孩子的眼睛的可怕——那么认真的眼睛,像末日审判的时候,天使的眼睛。

凭空制造出这样一双眼睛,这样的有评判力的脑子,这样的身体,知道最细致的痛苦也

知道快乐,凭空制造了一个人,然后半饥半饱半明半昧地养大他……造人是危险的工作,做

父母的不是上帝而被迫处于神的地位。即使你慎重从事,生孩子以前把一切都给他筹备好

了,还保不定他会成为何等样的人物。若是他还没下地之前,一切的环境就是于他不利的,

那他是绝少成功的机会——注定了。

当然哪,环境越艰难,越显出父母之爱的伟大。父母子女之间,处处需要牺牲,因而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