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认真地握住他的手。“无忧哥哥,不要哭,”她笨拙地安慰,“你爹娘给你取名无忧,是希望你这辈子高高兴兴的。”现在的他,已经不知自己和‘无忧’二字相隔多远,但还好有人替他实现了。“大人,我们现在走吗?”“走吧。”这一走,就是四年。四年里,皇城司缉拿贪官污吏上百人,破过几十桩大案,他在朝中的势力越来越稳定,再无人敢在他面前置喙。他依然不能食荤,却很少再想起贺嫣,只是每次酒后清醒,都会对上阿叶同情的目光。“大哥,你昨晚又说梦话了。”阿叶说。“哦。”“要实在想她,就请皇上赐婚吧,这样她就可以回话,无声地拒绝,阿叶叹了声气,离开了。其实还好,没有那么想她,只是偶尔酒后,会忍不住念她的名字。他也不知情从何起?[(.)]????????()?(),
大概是那天灵堂之上()?(),
她告诉他爹娘为他取名无忧()?(),
是希望他这辈子高高兴兴的()?(),
也可能是后来每一个失意的日子,她总是会及时出现在自己眼前。她在京都时,他不动声色挡下她所有桃花,发现她的手帕被拿走,还会直接找上那人要回来,她去了漠城,他便在京都遥遥守着,期盼她内心喜乐,不必被凡俗所扰。一点火星落入干柴,等他回过神时已成燎原之势,再无扑救的可能。外人看他风光无限,实则连一点荤食都吃不得,每次从内狱出来,都要将手反复搓洗,仿佛能洗净手上的血污。可手洗干净了,心呢?在任上做了五年多,他仍不适应血气冲天的皇城司,仍对那些因自己而生的丑陋伤痕犯恶心,说到底,还是因为他本质上是个懦弱的人。百无一用是书生,如今虽然做了武职,却依然摆脱不了本性。他以为,自己这辈子都要这么下去,却在某日突然收到了她从漠城送来的礼物。是一些颜色奇怪的绸布,乍一瞧有些不上心,却符合她的心性。他对着绸布坐了一夜,到底忍不住笑了一声。绸布仿佛只是个开始,接下她没有半点女儿家的矜持,又怎会被眼高于顶的他看上。他将那些乱嚼舌根的人教训一顿,清楚地知道,她已经离开六年,六年前她对他没有生出男女之情,又怎会在六年之后的今日突然喜欢她?可清楚归清楚,对着她送来的东西,却还是忍不住生出妄想。或许呢?在一次又一次的礼物后,他收到了胖得像狗一样的石狮子,也听到了她回来的消息。她这次回了这个消息后当即骑马飞奔,恨不得第一时间回到家中。他清楚地记得回去的路上,